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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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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摩托车》2010,(12):14-14
2010年5月1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发布《关于市区部分街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哈市市区外(含呼兰区、阿城区)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的街路上行驶。  相似文献   

2.
《摩托车》2010,(2):108-108
<正>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公布《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外(含呼兰区、阿城区)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南岗区和道里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  相似文献   

3.
一.广州“禁电”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2006年11月14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从2006年11月15日起,广州市正式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这是继2005年7月1日珠海市禁止电动  相似文献   

4.
<正>校车年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于2012年9月12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校车标牌有效期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一致,均为半年。  相似文献   

5.
《汽车与安全》2009,(1):78-78
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2008年12月30日发布通告称,根据《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2009年度贷款道路通行费。  相似文献   

6.
从今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据了解,《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专家学者,就《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论证,共同就电动自行车管理、"三车"经营,以及交通安全信息与信用体系挂钩合理性等问题展开讨论。《草案》中规定,非机动车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运行检验。检验包括车  相似文献   

8.
尹水 《运输车辆》2009,(8):25-25
2009年3月27日、5月8日,环保部分别印发《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2009年9月1日起.外埠无环保标志车辆将不得进京。持“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的外埠进京机动车,2009年10月1日前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行驶。  相似文献   

9.
信息     
《摩托车》2010,(12)
<正>2010年5月1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发布《关于市区部分街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哈市市区外(含呼兰区、阿城区)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的街路上行驶。对于哈市的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分两个区域限行:由友谊路、哈药路、新阳路、北安街、工厂街、兴安街、霁虹街、地段街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新阳路(哈哈尔滨市禁限摩图总第18期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3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以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6月28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Ⅵ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Ⅵb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11.
信息综览     
《摩托车》2014,(1):14-19
<正>禁限摩图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自2004年1月5日起施行)和《济南市公安局通告》(2007年1月1日施行)之规定:(一)每日7时至21时以下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1、英雄山路(南起二环南路路口、北至八一立交桥南口路口)、纬二路(南起八一立交桥南口路口、北至天桥南口路口)、济泺路(南起天桥南口路口、北至二环北路路口);2、解放路(东起二环东路路口、西至青龙桥路口);3、花园路(东起二环东路路  相似文献   

12.
<正>9月1日起,北京落实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这部分车辆只需要每两年到车管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可。据了解,北京共开放60个办理窗口便于车主就近办理。免检新政实施后,将更加严格禁止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主按要求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对发现的车辆违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  相似文献   

13.
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陆续出台多项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新政、新规,在这些政策杠杆的作用下,汽车社会将受到哪些影响?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  相似文献   

14.
2012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定于同日起施行.这也就意味着自该日起,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将有新的规定和变化. 责任主体 ——过错车主.下列车主应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担责: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相似文献   

15.
郑中 《运输车辆》2011,(4):73-73
作为缓解当前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之一,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0年第18号),决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外地载客机动车在高峰时段禁止进入北京五环(含)路内。  相似文献   

16.
《摩托车技术》2007,(12):56
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机动车、电瓶车、板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各种交通车辆将被禁止行驶。确因公共事务、旅游经营、残疾人生活保障等需要使用交通车辆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景区通行标识。  相似文献   

17.
车安 《摩托车》2010,(4):112-113
<正>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1997年5月1日起,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002年8月,公安部等四部委局发布《摩托车报  相似文献   

18.
<正>按照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推出的车检改革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的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完税证明,并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检验标志。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3050多个,方便广大车主就  相似文献   

19.
特别关注     
《驾驶园》2010,(8):40-40
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拟重新确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许可制度。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20.
正2018年7月1日,对于治超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也就是说,超限超载的主力车型之一"大怪、二怪"等违规车辆运输车,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治超初见成效,令人欣喜,值得点赞。所谓"超限"是车辆的外廓尺寸(长、宽、高)和总重量超出标准限值,即超出《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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