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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见本期)已于2003年12月26日经交通部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以部令2004年第4号发布,于2004年6月1日施行.最近,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彭翠红向本刊谈了该<规定>制定和施行的相关问题,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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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出台了,其改变了长期以来港口事业无法可依的状况,使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走入了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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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2005,(5):35-35
交通部水运司官员表示,我国将加快沿海港口建设。将继续推动区域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泛珠江三角洲地区、西南沿海地区港口,合理配置集装箱、外贸进口原油、铁矿石、煤炭等专业化码头;加快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浙江、江苏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大连港为龙头、营口、丹东、锦州等港相配合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今后港站主枢纽的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发展综合物流的需要,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形成物流中心。交通部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干线港、支线港、喂给港等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港口集装箱运输体系;临港工业和商贸活动成为沿海港口的重要功能.港口物流作用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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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同舟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8):12-13
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航运界期盼已久的《港口法》。中国第一部《港口法》将丁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船舶停靠的港口,终于在中国法治这个港湾中找到了自己的泊位。这标志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与航运息息相关的《港口法》不再是空白,中国法治建设又迈进了一步!《港口法》的出台将对航运乃至同民经济有何影响?笔怀着几分兴奋和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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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内贸运输的发展,充分发挥沿海、长江、黑龙江主要港口的枢纽作用,提高港口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公平、公正的港口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我国港口的实际情况,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认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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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港口体制必须在进一步改革中不断完善。当务之急是政策扶持,政企分开,组建港航企业集团,完善法规,并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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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2007,(7):10-12
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内河水运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此规划将全国内河航道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高等级航道和其它等级航道;将全国内河港口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本项规划的重点更加突出了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今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这项规划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是全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公共安全系统的重要内容。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悬挂五星红旗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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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投资与经营的多元化.促进了港口经济的发展.适应了国民经济与对外贸易的要求.但也带来一些问题.如港口间的价格竞争。特别是近几年.杀价竞争已逐步扩大到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给整个港口行业带来了不少损失.也使国家价格政策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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