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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交强险条例》实施后,每一位开车人出行时,要么在车窗上粘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标志,要么随车携带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证明,否则将面临无法上路的尴尬。1  相似文献   

2.
文岩 《汽车情报》2006,(18):4-5
千呼万唤之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终于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每一位开车人出行时,要么车窗上贴上“交强险”保险标志,要么随车携带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证明,否则将面临无法上路的尴尬。  相似文献   

3.
10.交强队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一的分项责任限额? 《条例》第2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元责任的赔偿限额。”  相似文献   

4.
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本文简称《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条例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5.
2006年3月28日颁布并将于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未投保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7.
《驾驶人心理》2006,(6):F0002-F0002,F0003,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8.
6.投保变强险要注意哪些事项? 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以下事项:①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②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④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  相似文献   

9.
《驾驶人心理》2006,(5):F0002-F0002,F0003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似文献   

10.
《汽车与配件》2006,(31):101-101
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由保监会公布的基础费率方案为: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保费为1050元;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保费为1100元。  相似文献   

11.
1.是否自2006年7月1日起就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如果在2006年7月1日之前已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可以在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期满后,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在2006年7月1日之前未投保商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必须自2006年7月1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您的机动车,并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2倍的罚款,待您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才可退还机动车。  相似文献   

12.
《驾驶人心理》2006,(11):F0002-F0002,F0003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相似文献   

13.
1.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相似文献   

14.
《汽车与安全》2006,(9):76-77
第三章赔偿第二十一条被像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  相似文献   

15.
《汽车与安全》2006,(8):76-7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6.
《汽车与安全》2006,(7):79-79
6月中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保险行业制定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报保监会进行审批。保监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相似文献   

17.
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不是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或第三者的损失都负责赔偿的。  相似文献   

18.
近日,文山军分区充分利用社会较完善的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拓展社会保障渠道.与驻地保险公司积极协商,紧密结合部队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从分区家底支出10万多元,在10余类险种中,有针对性地选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3项险种为部队20多辆常用车进行了投保。通过保险公司依法规范并简化部队车辆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有效减轻部队经费和交通事故协调的压力,确保部队军事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相似文献   

19.
“交强险”正式公布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在全国民众经过数月的关注和争论后,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了。保险资费、保险额度、操作方法等诸多问题纷纷落地。所有的汽车和车主都将进入新的“交强险”时代。  相似文献   

20.
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其中规定50mL以下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20元,50~250 mL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80元,250mL以上及边三轮摩托车每年保费为400元。摩托车投保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无“交强险”的摩托车上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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