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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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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国拆船协会(CNSA)代表团一行于10月8日到访德国劳氏(GL)总部。该代表团由中国拆船协会谢德华会长率领,出席了德国劳氏的一个有关拆船标准、培训和研发等议题的研讨会。谢会长在演讲中介  相似文献   

2.
《水上消防》2007,(2):44-44
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主办、中国海事局承办的国际海事组织地区拆船研讨会于2007年2月5日在珠海召开,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挪威、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土耳其、中国等12个国家的代表共40人参加。会议旨在综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巴赛尔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所制定的规范拆船业发展的条款基础上,讨论修改国际海事组织起草的《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草案)》。据悉,该公约(草案)》经广泛讨论修改后.有望在2008年至2009年间正式出台。据了解,《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草案)》内容广泛而细致,涉及到船舶的设计、建造、营运以及拆解的全过程。届时,国际上将更加规范拆船安全和环保的管理,禁止某些有害材料在船上安装和使用,增加船方在拆船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明确拆船厂的设计、建造与营运标准.强化船旗国主管机关对船舶及拆船国主管机关对拆船厂的监管要求等.这将对缔约国的船运业、拆船业和修造船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位居世界年拆船量前三名。目前全国30余家拆船厂高度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及长江三角洲一带.拆解能力占全国的90%。  相似文献   

3.
任重道远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文件分委会所承担的文件工作仍然十分繁重,其中包括不少重点项目:比如船舶闲置标准合同、不定期航运业务标准联营协议、绿色“绿色”拆船合同,以及一系列有关减速节能的条款等。另外,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已同意与挪威船舶经纪人协会联手,修订《1993船舶销售合同标准格式》(SALEFORM1993)。  相似文献   

4.
《机电设备》2007,24(3):I0012-I0012
经过中国拆船协会不懈努力,有关报废船舶回收拆解处理的内容被正式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该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将成为拆船行业的“基本法”,拆船行业将因此结束拆船准入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信息,法国成为继刚果、挪威之后成为第3个签署《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以下简称《拆船公约》)的国家。《拆船公约》旨在确保船舶在服役结束后,进行拆解时能够避免对拆船工人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不必要的威胁;旨在解决所有与船舶拆解相关的问题,包括船公司在向拆船厂出售拟拆解的船舶时应该彻底清除船上的所有有害物质,包括石棉、重金属、碳氢化合物、臭氧消耗物质以及其它物质,并解决全球拆船厂存在的与工作和环境条件有关的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6.
张向辉 《中国船检》2012,(7):I0004-I0004
5月25日,来自日本的Masamichi Morooka全票当选国际航运协会(ICS)主席,塞浦路斯的DirkFry.德国的FrankLeonhardt、挪威的TrygveSeglem以及菲律宾的GerardoBorromeo当选为ICS副主席。Morooka将负责联络包括IMO及ILO等在内的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   

7.
正汉堡/北京,2012年6月1日——德国劳氏(GL)与中国拆船协会(CNSA)签署谅解备忘录,携手促进中国绿色拆船的发展。GL将与CNSA合作开发培训课程,开展项目试点和研究活动,以促进中国拆船企业尽早符合即将生效的国际相关法规,并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绿色拆船能力。  相似文献   

8.
《船舶工程》2012,(3):103-104
正汉堡/北京,2012年6月1日——德国劳氏(GL)与中国拆船协会(CNSA)签署谅解备忘录,携手促进中国绿色拆船的发展。GL将与CNSA合作开发培训课程,开展项目试点和研究活动,以促进中国拆船企业尽早符合即将生效的国际相关法规,并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绿色拆船能力。  相似文献   

9.
《船舶工程》2012,34(3)
汉堡/北京,2012年6月1日——德国劳氏(GL)与中国拆船协会(CNSA)签署谅解备忘录,携手促进中国绿色拆船的发展.GL将与CNSA合作开发培训课程,开展项目试点和研究活动,以促进中国拆船企业尽早符合即将生效的国际相关法规,并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绿色拆船能力.  相似文献   

10.
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主办,中国海事局承办,中国拆船协会和上海海事局协办的“IMO安全与环保拆船地区研讨会”于2009年2月27~28日在上海召开。IMO环保司高级执行官Nikolaos Mikelis先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中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光灵、中国海事局副局长刘福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与会代表围绕拆船管理议题作了生动演讲,  相似文献   

11.
《中国远洋航务》2010,(1):48-48
5月11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中国香港召开“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亦称IMO拆船外交大会)。这是IMO首次在亚洲召开的外交大会。在为期五天的大会中,500多位与会的各国(国际组织)代表围绕《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草案)》,进行了热烈、认真和务实的讨论和谈判,并最终达成共识。5月15日,正式审议通过并命名为:《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相似文献   

12.
嘉鹏  廖虹 《中国船检》2014,(6):51-54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香港公约")获得通过已近5年时间,但对于绿色拆船资金保障机制的构建,依然停留在研究层面,国内外均尚未采取实质性的行动。2005年,荷兰专家Ecorys提出在IMO、ILO和联合国环保署(巴塞尔公约)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成立拆船基金,并从拆船基金的获取渠道、船舶拆解操作规范、如何向具备环保拆解能力的拆船企业发放基金补贴、为绿色拆船相关研究提供资金支持等角度对绿色拆船基金的构建进行了分析。2009年,比利时专家Milleu&Cowi对欧盟拆船基金的设立进行了相关研究,建议向船东提供拆船资金补贴,并对拆船基金获取渠道、管理机制和基金发放形式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3.
《中国船检》2012,(7):I0017-I0018
为配合“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拆船公约)顺利实施.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9年通过了MEPC179(59)决议——《有害物质清单制定编制指南》.该指南提供了详细的、制定“有害物质清单”的建议和模板,为相关方的清单制定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对此中国船级社曾发布了”(2010年)通函第11号总第11号”,对拆船公约和MEPC179(59)决议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4.
马燕 《中国船检》2008,(3):35-35
印度最高法院要求联邦政府为国家拆船工业协会提供一个更宽松的拆船指南。印度政府于去年9月出台了强制安全证书.但国家拆船协会认为这项要求过于严格。由于缺少安全证书.Gujarat海事当局不予签发拆船许可令,导致53条停放于Alang拆船厂的船舶都在等待政府制定允许其拆解的法规。  相似文献   

15.
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主办,中国海事局承办,中国拆船协会和上海海事局协办的“IMO安全与环保拆船地区研讨会”于2009年2月27~28日在上海召开。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航运业发展受阻,全球废旧船舶投入市场放量剧增的形势下,IMO召开此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IMO环保司高级执行官Nikolaos Mikelis先生、中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光灵、中国海事局副局长刘福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相似文献   

16.
航运     
《中国海事》2011,(3):80-80
2010年中国拆船283艘总计187.9万轻吨 从中国拆船协会三届七次理事会上获悉,2010年,我国累计拆解国内外各类废旧船舶283艘,总计187.9万轻吨。中国拆船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  相似文献   

17.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代表团在印度与主要拆船商和主管航运的政府官员会晤,探讨拆船公约指南草案合作事宜。印度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从事;中滩拆船的国家.IMO认为,确保印度支持拆船公约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张向辉 《中国船检》2012,(10):I0005-I0005
德国海事团体的主要代表向德国政府递交信函:德国银行退出船舶融资威胁整个航运业,并对当地海事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造船业和配套业制造商。信函由德国船东协会(VDR)、造船协会(VSM)以及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代表联合签名。  相似文献   

19.
潘晓峰 《水运管理》2009,31(6):27-30
阐述《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草案)》(以下简称《拆船公约》)对我国拆船业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认为该公约的出台既为我国船舶工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带来契机,也对主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提出我国应采取的对策:积极参与各类国际会议和论坛,跟踪《拆船公约》制定进程;提高认识,促进拆船业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拆船公约》国内化进程;加强验船师和安检员等专业队伍与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加强技术合作,设立拆船基金。  相似文献   

20.
2005年10月10日~13日,IMO在土耳其的伊兹密尔(Izmir)港市举行了落实IMO船舶再循环导则的创立性地区研讨会(Inaugural Regional Seminar/Workshop on Implementation of IMO Guidelines on Ship Recycling)。该研讨会由土耳其政府和拆船业者协会合作协办。与会者包括拆船业者以及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和印度等主要拆船再循环地区的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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