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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汕头海事局辖区2001年至2006年共发生肇事逃逸事故26宗,大多属渔船与商船的碰撞事故,成功查获的有3宗,占总逃逸事故总数的11.5%,而这3宗都是知道肇事船船名的,可以看出,查获成功率是极低的,若剔除知道船名的肇事逃逸船舶,查获率几乎等于零。肇事逃逸的直接影响是,事故损害加剧,行政和司法调查困难,社会稳定和行业风气严重受损。当前我国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肇事逃逸船舶的查处力度,对海事部门构建“和谐海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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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肇事逃逸船舶对国家、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对人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对主管机关海事部门的行政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由于海上通航环境的复杂性,加之肇事逃逸船舶及事故当事人大多存在侥幸心理,使得肇事逃逸屡屡发生。为了提高水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船舶破案率,有效打击惩罚肇事逃逸船舶,以保障水上正常的通航秩序,构建平安海域,文中以近期发生的一艘肇事逃逸船舶的成功查处情况为例,与各位同仁交流,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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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通过对渔船A被撞沉没后肇事船舶逃逸案件调查,分析了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旨在加强我国海上肇事逃逸追查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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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适用水运法条,严厉打击船舶肇事逃逸行为,保障水上交通秩序,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内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简称《船员条例》)关于处罚幅度、证书吊销后重新取得年限等规定的比较,以及《内安条例》对船舶肇事逃逸相关处理规定不足之处的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精神,《船员条例》相对于《内安条例》既是特别规定又是新规定,2007年9月1日起,对于船舶肇事逃逸的处理应适用《船员条例》,在此前发生的肇事逃逸行为,如果未经查处,也应适用《船员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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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肇事逃逸的现象是海事执法面临的一个严峻事实。据统计,2001年至2004年,我国沿海某水域发生37起海事事故,其中,肇事逃逸的就达15起。分析历来多数肇事逃逸案,共同特点是.两当事船受损程度差别显著,二者船型大小悬殊,案发当时附近水域能见度较差,海上、岸基缺少监控。肇事逃逸的直接影响是.事故损害加剧,行政和司法调查困难,社会稳定和行业风气严重受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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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凌晨,舟山一艘渔船被撞沉,船上6位渔民下落不明,肇事船舶逃逸。在浙江、舟山两级海事部门努力下,充分运用现代化高科技监控手段,终于锁定肇事船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