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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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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家永 《驾驶园》2009,(12):110-111
编辑同志:我的朋友最近在驾校学驾驶,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拿到驾驶证,他非常刻苦,还经常借我的车练习。虽然我知道他没有驾车资格,但碍于情面一直没有拒绝,每次出借时我都一再叮嘱他要小心点,结果他还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瞽部门认定.他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听说事故受害人准备将他和我一同告上法院。请问:我无偿出借机动车.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潘家永 《驾驶园》2009,(11):110-110
编辑同志: 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开始严查酒后驾车行为,代驾公司的业务随之红火起来.有些酒店也开始提供酒后代驾服务。请问,代驾过程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有很多驾驶员这样认为:车主买了车辆保险,汽车就等于进了“保险箱”,有了“护身符”,有了“报销公司”,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自己不用赔付,都应该由保险公司理赔。这里要告诉大家:车辆保险并非“保险箱”,车主虽购买了车辆保险,并不等于保险公司包赔一切,更不能保全性命。  相似文献   

4.
保险理赔     
Q 我在某小型汽车修配厂修车,但因为出差未及时提问。其问修理厂的杨某未征得我同意就开着我的车出去。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名行人撞伤,车辆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说“事故是杨某私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的”,根据保险合同“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对不对呢?——北京读者许明淑  相似文献   

5.
徐菲 《驾驶园》2013,(7):90
编辑同志: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专职轿车驾驶员。公司的车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下班后及节假日,非工作原因,所有车辆必须入库存放,严禁公车私用。但两个月前,王某却在下班后私自驾驶公司轿车赴宴,并于回家途中因醉酒酿成交通事故,造成我丈夫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已被刑事拘留,又无多少积蓄可供赔偿,我曾要求公司承担一定损失,但遭到拒绝,理由是  相似文献   

6.
一、造成车辆事故的原因(一)驾驶员的原因。许多驾驶员法制观念不强,违章驾驶;疏忽大意,侥幸驾驶;判断失误,盲目驾驶;操作不当,错误驾驶;体力不足,带病驾驶。据统计,由于驾驶员的直接责任所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69.9%。  相似文献   

7.
钱军  徐爱贤 《驾驶园》2008,(12):88-90
交强险法条规定,驾驶人无证驾车或醉酒造成车祸,保险公司免赔财产损失,同时明确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可追偿,但对保险公司对其他人身损害损失应否赔偿未作正面规定。10月16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的落锤,一起因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宣告终讼。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祥(化名)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58000元,同时判令被告陈冬(化名,肇事人)赔偿42000余元(含已付费用)。  相似文献   

8.
杨学友 《驾驶园》2013,(4):84-85
方便、快捷的高速公路为有车一族出行的福音,然而福兮祸之所伏,随之而来的是连环撞车事故时有发生。又因连环撞车事故的瞬间、复杂、多样性,其责任划分难度相应加大。对此,本文案例也许会给你以借鉴与帮助。一、连环撞车事故中,未相撞者可不担责?案例:2012年11月初的一个大雾天气,汪某驾驶轿车与同方向马某驾驶的农用小型货车追尾相撞后,导  相似文献   

9.
《驾驶园》2013,(4):86-87
醉酒驾车引发四车相撞2012年11月5日21时15分,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一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4车追尾的交通事故,3辆正停在路口等候红灯的轿车,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皮卡车撞在一起。当晚,田某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不少酒。饭后,在明知酒后不能驾车的情况下仍驾驶自己的长城皮卡回家。当其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彩虹桥时,撞到停在路口等红灯的黑色起亚SUV车尾部,巨大的撞击使起亚车前冲,撞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2005年8月23日,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林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受伤,林某的机动车只受到比较轻微的损坏.两人对事实及事故成因都没有异议,对赔偿方式和数额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是撤离现场.请问:一方当事人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可以私了吗?  相似文献   

11.
赵勇飞 《驾驶园》2008,(5):80-81
案例:莫某、石某、马某是要好的朋友,2006年底三人共同出资合伙买了一辆二手的重型厢式货车跑运输(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行驶证核定载质量25吨).……  相似文献   

12.
杨学友 《驾驶园》2012,(10):86-87
亲爱的读者朋友,从本期开始,本刊将开设"以案说法"专栏。希望通过本栏目中案例的剖析,使大家对一个个抽象的法律名词有着更直观、更具体、更生动的认识,为普及法律常识、保护自身权益尽我们的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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