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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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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     
《航海》2011,(3):19-20
丹麦第一个签署2010HNS公约协定书经批准,丹麦成为第一个签署2010协定书的国家,2010协定书是关于1996年通过的有害和有毒物质(HNS)海上运输造成损害相关的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2.
环球搜索     
《航海》2011,(3):19-23
政策丹麦第一个签署2010HNS公约协定书经批准,丹麦成为第一个签署2010协定书的国家,2010协定书是关于1996年通过的有害和有毒物质(HNS)海上运输造成损害相关的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3.
国际海事组织在制定《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公约CLC》及其1992年议定书和《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FUND》及其1992年议定书之后,又将注意力转向制定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所致污染损害的公约。1996年5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在其总部通过了《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简称HNS公约),它是继CLC公约、FUND公约之后又一采用严格责任制的责任赔偿公约。  相似文献   

4.
从建立我国船运有害有毒物质损害责任机制的必要性出发,对比研究了建立赔偿机制的几种可行方案,并表明了我国对“1996年HNS公约”应持的态度。  相似文献   

5.
随着近年来中国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长,船载有毒有害物质(HNS)污染风险越来越严峻,HNS运输造成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加入《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而且HNS公约本身也尚未生效,国内也没有建立有关HNS污染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6.
随着近年来我国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长,船载有毒有害物质(HNS)的污染风险越来越严峻,HNS运输造成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加入《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而且HNS公约本身也尚未生效),国内也没有建立有关HNS污染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IMO法律委员会第95次会议在伦敦总部举行,会上批准了1996 HNS公约(即国际海上危险品和有毒物质运输责任和损害赔偿公约)议定书草案。 议定书草案是为解决妨碍各国批准原公约的实际问题出台的,尽管公约于1996年批准,但至今只有13个国家批准,与生效条件还有相当距离。  相似文献   

8.
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HNS)依照目前的批准进程,很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从而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按规定,生效需要由12个国家签字同意,然而目前只有8个国家签署了HNS。HNS公约于1996年  相似文献   

9.
2010年HNS公约旨在保证对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损害的人员和财产,清污费用、恢复原状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充分、及时和有效的赔偿,是迄今为止国际上唯一的专门针对船载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   

10.
《中国海事》2007,(9):20-22
(接上期)第十一条责任的免除一、如果承担第十条第一款所述费用的责任与下列公约有冲突,则在冲突范围内,登记所有人不对此类费用负责:(一)经修正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二)经修正的《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  相似文献   

11.
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HNS)依照目前的批准进程,很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从而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按规定,生效需要由12个国家签字同意,然而目前只有8个国家签署了HNS。HNS公约于1996年首次引入,但是由于批准的成员国数量不够而始终未生效。  相似文献   

12.
<正>随着其大使馆公使参赞代表该国于4月14日在IMO伦敦总部签署《国际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责任和损害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丹麦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接受批准该公约议定书的国家。IMO秘书长Mitropoulos  相似文献   

13.
2011年4月14日,丹麦驻伦敦大使馆公使衔参赞Kasper Hφeg-Jensen先生代表丹麦政府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总部签署《(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简称《(HNS公约)2010年议定书》)。丹麦由此成为首个签署该议定书的国家。  相似文献   

14.
正4月26日至28日,IMO法律委员会(LEG)第104次会议召开。来自87个成员国、2个IMO准成员、1个联合国和特别机构(国际劳工组织)、4个政府间组织和17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现将会议议概况介绍如下:一、批准促进《2010年HNS公约》实施大会决议草案法律委批准了有关《2010年国际海运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HNS公约》)生效和实施的大会决议草案,旨在鼓励实施这一重要赔偿条约,其涵盖了有关船运HNS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  相似文献   

15.
HNS公约是以CLC92和FUND92的框架为基础形成的,它将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任何损害,在责任方免除赔偿责任或在责任方或保险公司偿还能力不足或无偿还能力时,通过已成立的基金提供赔偿。但HNS公约也限制了其通过基金形式给予赔偿的条件以及最大赔偿额度即特别提款权,此种限制性的赔偿能不能在有毒有害物质发生对环境或人员损害时给予足够的赔偿(虽然该公约已规定了人员伤亡时享有优先索赔权),考虑到该类物质对环境的损害不是一时而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受害方的损失是无法用所得到的赔偿金额来消除损害。同时该公约规定船舶所有人对任何一次事故的责任限制是按船舶吨位计算累计金额,特别提款权数量较大。[编者按]  相似文献   

16.
国际信息     
《中国海事》2006,(7):72-74
公约与法规OPRC-HNS议定书2007年6月14日起正式生效随着2006年6月14日葡萄牙作为第15个国家批准接受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防备、反应和合作2000年议定书,该公约已达到足够的认可条件,将于2007年6月14日生效。OPRC-HNS议定书是继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之后的相关议定书,旨在提供一个防止载运诸如化学品等有害有毒物质(HNS)船舶造成的重大事故或者海洋污染处理国际合作的全球性框架,要求船舶配备船上污染应急计划以处理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上海海事局刘昭青)印尼颁布新规扣押运输非法木材船舶日前,印尼政府颁布了新法规…  相似文献   

17.
李桢 《世界海运》2022,(8):7-10
<正>IMO法律委员会(LEG)第109届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至25日在线上召开,主席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和副主席Ivane Abashidze先生(格鲁吉亚)共同主持会议。经批准,由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法制司、海事局,外交部条法司,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本届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包括推动《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HNS公约2010年议定书)的生效及其统一解释、公平对待海员、防止船舶欺诈性登记、  相似文献   

18.
丁培良 《中国水运》2002,(10):30-31
2001年3月,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责任与赔偿外交大会在伦敦召开,会议通过了<燃油污染损害责任国际公约>(以下简称<燃油公约>),作出了关于责任限制、促进技术合作和对采取措施防止及减少油污损害者提供保护等三项大会决议.该公约将与<1969年责任公约>和<71基金公约>、<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1996年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等构成一个较为完善的船舶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与赔偿的国际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中化工产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的日益增多,污染问题已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随之出台。文中旨在通过分析我国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方面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探讨建立机制的方法和对策,以期做好加入并履行公约的;住备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水域内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事故频发,对沿岸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发展航运经济,保护海洋和内河环境,我国亟需制定适合国情的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机制。本文对我国现阶段的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现状和立法情况进行了阐述,借鉴了国际上相关做法,分析建立与完善我国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机制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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