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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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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明确2006年底执行到期的港口建设费等17项政府性基金,继续预以保留。  相似文献   

2.
何业钢 《中国港口》2007,(5):42-43,49
<正>一、征收港口建设费的由来与发展港口建设费是由国家开征的专项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港口建设步伐,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解决水运建设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3.
徐磊 《中国海事》2020,(1):54-56
港口建设费作为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一项国家政府性基金,为对我国海上经济发展和港口基础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文中通过实践调研与对比研究,对当前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提出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完善方向和解决对策,以期提高海事部门港口建设费征管能力,使我国港建费征收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4.
政策     
《中国海事》2011,(10):75-76
港口建设费于10月1日正式征收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正式征收港口建设费。  相似文献   

5.
许崇馥 《中国港口》2011,(5):21-21,24
<正>港口建设费是1986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出沿海港口的货物征收的规费。1993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要求从当年7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对进出开放  相似文献   

6.
正1986年1月1日,为加强港口建设,国家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2021年1月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至此,历时35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圆满落幕。作为我国非税收性收入的组成部分,港口建设费占非税收入的比重近年来不足1%。尽管如此,港口建设费35年来为我国港口建设以及水运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7.
正"两会"年年开,年年有不同。今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两会"期间,港口界热议的话题有很多,但是取消港口建设费的话题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戌源3月6日在"两会"上提出,总理报告中特别提到要取消一批政府性的基金,希望这一点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他建议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外贸出口企业的成本。全国人大代表、原宁波港集团总裁李令红也在"两会"中建议取消港口建设费。李令红表示,我国  相似文献   

8.
正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2021年政府再次为减税降费定下"硬目标",其中最受航运企业关注的便是取消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是一项专项用于港口建设的国家政府性基金,1986年,为了加强港口建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开始征收。起初由各港口的港务管理局或装卸联合公司代征,2011年起由海事部门负责组织征收工作。  相似文献   

9.
政策     
《中国远洋航务》2007,(2):96-96
联合国调低全球增长预测;外贸发展将考虑减少贸易顺差;2007年中国消费增速可能放缓;今年亚股可望涨8%中国股市更具吸引力;国务院批准继续征收港口建设费……  相似文献   

10.
国内     
《珠江水运》2011,(18):5-7
交通运输部推进港建费征管改革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在浙江宁波召开港口建设费落实征管工作中部片区座谈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出席会议并指出,港口建设费征管改革工作事关我国水运事业未来发展大计,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适应形势、提升认识,共同努力、互  相似文献   

11.
《珠江水运》2011,(18):5-5
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在浙江宁波召开港口建设费落实征管工作中部片区座谈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出席会议并指出,港口建设费征管改革工作事关我国水运事业未来发展大计,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适应形势、提升认识,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为我国水运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12.
2011年4月25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港口企业征收港口建设费作出新部署。为贯彻该文件精神,2011年8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相似文献   

13.
<正> 1993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出《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交财发[1993]456号),从当年7月1日起,将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即由原来的26个港口扩大至包括深圳在内的85个港口,所收费用全部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同年5月25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及《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交财发[1993]541号)对收费标准和征收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就海港而言,国外进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收7元,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收5元,集装箱货物为国际20英尺重箱每箱收80元,加英尺重箱每箱收120元。  相似文献   

14.
正2011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由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数额大、程序复杂、监管难度较高,为了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机构都增设规费征稽处。在此之前,海事机构也有规费征稽职能,主要征收船舶港务费和港务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而言,上述规费征收数额不大,征稽工作主要由海事机构的业务  相似文献   

15.
一句话新闻     
《珠江水运》2011,(24):7-7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我国将对客滚运输免征港口建设费。 11月11日,伴随着“MATILDA”号货轮驶入6#船坞,亚洲最大的修船基地——中交集团承建的山船重工修船扩建项目5#、6#船坞正式投入使用。  相似文献   

16.
李实祎  赵云涛 《中国海事》2012,(2):19-22,29
2011年10月1日起,海事机构开始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海财会【2011】551号)(以下简称《规程》)。  相似文献   

17.
由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相比过去执行了长达25年的收费标准,这个整体征收费率下调了20%的利好消息,却并没有给行业带来预想中的欢欣鼓舞,相反,还激起了利益攸关  相似文献   

18.
李明月 《珠江水运》2011,(19):14-15
由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相比过去执行了长达25年的收费标准,这个整体征收费率下调了20%的利好消息,却并没有给行业带来预想中的欢欣鼓舞,相反,  相似文献   

19.
《珠江水运》2011,(19):16-19
2011年10月1日起,由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自此,延续了25年的“由港口装卸公司或码头负责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征收主体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其征收费用的用途也将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20.
正回顾港口建设费35年的征收历史,经历的最大改革就是2011年海事部门接手港口建设费的征稽工作。自2011年10月1日起接管征收港口建设费,到2020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停止征收,十年来海事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平稳接管、有序征收、如期收官,在人员和办公经费没有增加的基础上,共计征收约5 000万票次、1 806亿元,为我国水运事业建设发展筹集了资金,促进了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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