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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美国航运政策的双重性 据国际航运媒体报导,美国参议院已于4月下半月通过了《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案》(S414法案)以修改现在生效的美国1984年航运法。对美国1984年航运法的修改已酝酿多年,直至1998年初,美国经贸企业和美国大国际航运企业之间达成广泛妥协,促成了《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  相似文献   

2.
田舒同 《水运管理》2024,(3):24-27+44
为完善我国航运反垄断法律制度,以P3联盟事件为切入点,基于比较法分析我国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立法的可行性。针对我国航运反垄断相关立法存在法律适用困难,以及主管部门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提出应加快推进《航运法》的出台,明确航运垄断行为监察主管部门及其构成垄断的标准,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及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机制。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不宜直接移植他国航运反垄断豁免法律制度,加之航运联盟类型标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航运法》中规定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时机未到。  相似文献   

3.
《航海科技动态》2010,(5):42-43
为发展内河航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可靠的制度保障,交通运输部最近恢复启动了自1996年开始的《航运法》制定工作。近日在宁波召开的《航运法》工作组会议,讨论了《航运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工作进程,  相似文献   

4.
1999年5月1日生效的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作了修改。远洋运输中介人(ocean transportation intemlediary)就是《改革法》中引入的新概念。 根据《改革法》中的定义,远洋运输中介人是指远洋货运代理人(ocean freight forwarde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 comnon carrier)。也就是说,《改革法》继续沿用了《航运法》中对远洋货运  相似文献   

5.
《水运管理》1999,(6):9-12,33
为深入、系统地了解和研究国外航运政策、航运法律和航运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做好《航运法》的起草工作,1998年2月,交通部与荷兰交通、公共工程和水管理部签订了《航运法咨询合作项目备忘录》。该备忘录规定中荷双方各成立一个法律专家小组,中方的专家小组负责《航...  相似文献   

6.
美国针对1984年的航运法改革已经进行几年了,但迄今仍未定案。今年参议院在去年众议院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又出台一份参议院的改革方案。今年4月号《美国发货人》杂志对参议院改革方案专门做了报道和介绍。 报道称,就1984年(美)航运法改革问题,经过几年苛刻和冒失的开端之后,现在是国会通过投票表决改革1984年航运法的良好机会。据称,此议案是代表运输和商船小组委员会主席、德州共和党参议员、多数党领袖贝利·哈特奇森提出的,得到了几类派别的一般性支持。  相似文献   

7.
彭阳 《水运管理》2014,36(9):30-32
通过对国际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制度的介绍,引出以欧盟、美国为例的国际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新发展。针对我国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规则的立法现状,提出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规则新发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我国航运立法应正确审视我国航运经济现状,为确保航运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及其水平的提升,落实反垄断豁免制度;同时长远考虑我国航运法制立法走向,将承托双方的利益平衡作为航运法制价值取向的重要考量因素,在航运经济发展成熟之际,取消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8.
已于今年5月1日生效的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作了较大的修改。《改革法》不再要求班轮公司将自己的运价本向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报备,代之以将运价本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自己的网页上予以公布,以供公众查询。《改革法》还在《航运法》规定的除外商品(exempt commodity,即以前所称的“免登商品”,因运价不再需要登  相似文献   

9.
一国的国内沿海运输通常由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经营,此即沿海运输权的保留。美国有关沿海运输权保留的政策主要体现在《琼斯法》(即《1920年航运法》)中。根据该法规定,美国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由在美国建造、属美国公司所有并配备美国船员的船舶经营,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公司不受外来竞争以及保证本国公民的就业。《琼斯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美国港口之间的原油、成品油和化学品运输;五大湖的干散货运输;以及美国本土和波多黎各、阿拉斯加、夏威夷、关岛之间的件杂货运输、集装箱运输和滚装船运输。在许多国家(如欧盟国家)已放松或废除保留沿海运输权规定的情况下,美国仍将其作为航运政策的基本面,但《琼斯法》对航运发展和运输成本的影响却在美国引起了巨大争议。  相似文献   

10.
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中的多处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允许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保密的服务合同,这将对美国航线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服务合同的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服务合同保密的要求,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其为实施《改革法》所制订的实施细则中,  相似文献   

11.
许民强 《世界海运》1999,22(6):22-23
分析了GATS中市场准入条款对海运业的调整,就外国航运企业在我国的商业性存在和沿海运输权问题,对我国正在起草的》航运法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Ocean Shipping Reform Act of 1998,英文缩写为“OSRA”,以下简称“《改革法》”)自1999年5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Shipping Act of 1984,以下简称“《航运法》”)的修订、特别是在服务合同方面所作的重大修改,使得美国航线集装箱班轮业务的经营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改革法》在服务合同方面的重大变化,就是允许公会以外的远洋公共承运人之间的协议组织作为服务合同的签约方;同时还允许相互之间无关联的多个托运  相似文献   

13.
已于1999年5月1日生效的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作了较大的修订,特别是对服务合同所作的重大修改使得服务合同的内涵发生了改变。如果说过去船公司是为了在保证自己有良好收益的运价基础上,将托运人从其他承运人那里吸引过来,或是在托运人愿以保证大量具有吸引力的货物,来换取比运价本更低的费率时,才向其提供服务合同  相似文献   

14.
美国共和党在1994年中期大选中获胜,接替民主党而操纵参、众两院。共和党主张精简政府机构和削减财政预算,一上台就采取各种姿态来进行改革,而美国航运业也在政革的对象之中。美国航运法规在今后一、二年内将有重大改革出台,改革焦点则是美国1984年航运法(SHIPPING ACT1984)和联邦海运管理委员会(FMC)。 航运改革问题主要是由美国国家工业交通联盟(NITL)提出的改革议案所引起,该议案建议取消FMC和1984年航运法,并提交了一份1995年航运放松管制法  相似文献   

15.
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改革法》”)将于今年5月1日生效。《改革法》对《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航运法》”)进行了修订,其主旨是要减少行政干预,通过促进竞争,提高远洋运输效率,以及更大程度依靠市场的方式,促进美国出口的增长和发展。这一主旨在对服务合同有关内容的修订中,也得到了体现。笔者现根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关于《改革法》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就《改革法》对服务合同的影响作一简要介绍。 根据《改革法》和实施细则中的定义,服务合同是指一个或多个托运人,与一远洋公共承运人或远洋公共承运人之间的协  相似文献   

16.
刘恒章 《中国水运》2008,8(1):263-265
本文通过研究有关船舶油污损害的国际公约、美国1990年《油污法》和加拿大《航运法》等法律,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船舶油污损害两重赔偿义务主体法律制度,以实现对油污损害的充分赔偿.  相似文献   

17.
1 国际船员立法趋势 纵观国际组织和各国的船员立法发展史及立法现状,国际上的船员立法大致呈现下述趋势:(1)国际统一性立法趋势。关于船员立法,有的国家制定了单独的《船员法》,并辅之以配套的立法,如日本、德国、丹麦的船员法,西班牙的商船船员法,法国的海上劳动法;有的国家或地区则在其他法律中对船员作出规范,例如我国台湾的海商法,意大利的航海法,英国的商船法,加拿大的海运法,荷兰、巴拿马的商法中都包含有船员法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
背景资料:大联盟(The Grand Alliance):目前主要成员有4家班轮公司,即赫伯罗特贷柜航运有限公司(HLCL)、马来西亚国际船运有限公司(MISC)、日本邮船株式会社(NYK)、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OOCL)。新世界联盟(The New World Alliance):目前主要成员有3家班轮公司,即美国总统轮船(APL)、现代商船(HYUNDAI)、商船三井(MOL)。[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以航运联盟为主的航运垄断格局已经形成,各国的反垄断法律也对此做出了不同回应.我国《航运法》尚未出台,其他法律对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的规定也存在模糊的地方.结合航运垄断的不同形式特点,提出我国应以航运垄断的协议类型为基础构建并完善航运反垄断豁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张晋元 《中国港口》2005,(6):53-54,47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体制属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二级体制。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联邦议会陆续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航运和港口管理的法令。港口立法方面,联邦制订的有关法令包括:《1974年深水港口法》(Deepwater Port Act.of 1974),《1922年河流与港口法》(River and Port Act of 1922)等。上述法律一般不涉及港口的具体运作,主要规范航道的疏浚、港口安全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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