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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称《海商法》)的一项特殊制度。《海商法》第十一章规定了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对法律规定的海事请求,可以依法享受责任限制。《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一条中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这就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权属于海事管理机构。那么,如何认定内河通航水域,是否要有个统一的易操作的界定标准,如要有又该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3.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删去第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删去第十一条中的"船员服务簿"。将第十二条修改为:"违反《船员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船舶超载"定义入手,分析了船舶超载运输的危害,根据内河船舶超载运输强制卸载的法律依据,结合《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分析了船舶强制卸载的法律性质,得出对超载船舶的强制卸载属于代履行的结论,这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强制卸载具有较为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5.
《中国海事》2005,(2):34-34
为维护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及其实施,交通部海事局制定了《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检查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6.
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依法没收船舶作为海事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结合海事行政执法实践,分析新《海安法》第九十五条关于没收船舶的规定,阐述目前海事管理机构在新《海安法》框架下实施没收船舶时可能面临的困境,提出出台有关没收船舶保管、拍卖和拆解要求以及拖带、清污和保管等费用支付等没收船舶后续处置工作指引的建议,从而为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处置没收船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7.
《水上消防》2009,(5):45-45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为加强上海世博会船舶保安工作,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所有进入上海港黄浦江核心管制区水域(从南浦大桥至川杨河口下游100m)的船舶,必须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所有进入上海内河水域的货船必须安装甚高频电台(VHF)。未按照上述规定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安装甚高频电台的船舶,  相似文献   

8.
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如船舶、货物)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五种情形下.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海事诉讼法》关于海事请求保全程序的规定概括起来有六个步骤.即申请、担保、审查、裁定、执行、解除保全。  相似文献   

9.
《珠江水运》2012,(15):49-49
近来,内河某海事处在其内河辖区发现一艘船超载,经调查取证确认,超载违法事实清楚、确凿。该船为内河一般干货船,属中国籍。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该船舶两万元罚款。但由于该海事处不具有该处罚权限,为避免案件移送到分支局,该海事处决定分两次对xx船作出行政罚款,每次分别罚款1万元。因此该海事处制作了同样的两套罚款为l万元的处罚文书,并分别于6月7日和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两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两份违法行为决定书。这一做法是否正确?该海事处通过分拆行政跖款数额的做法是否可获得案件管辖权?  相似文献   

10.
运输船舶在我国大量存在并参与着民事、经济活动。由于很多船舶在主体上不具备法人资格,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对它又无明确规定,有关人士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设置的法律责任和交通部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存在不同的认识。为求得对船舶处罚的正确认识,本文对船舶拟非法人组织作探讨。  相似文献   

11.
宣行  吴晓啸 《集装箱化》2010,21(8):35-36
<正>1海事部门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监管,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是海事部门的法定职责之一。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33条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67条明确规定,船载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必须向海事部门申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禁止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匿报危险货物或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第24条和第25条对危险货物申报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珠江水运》2012,(16):49
近来,内河某海事处在其内河辖区发现一艘船超载,经调查取证确认,超载违法事实清楚、确凿。该船为内河一般干货船,属中国籍。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该船舶两万元罚款。但由于该海事处不具有该处罚权限,为避免案件移送到分支局,该海事处决定分两次对xx船作出行政罚款,每次分别罚款1万元。因此该海事处制作了同样的两套罚款为1万元的处罚文书,并分别于6月7日和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两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两份违法  相似文献   

13.
船舶超载行为严重威胁船舶的航行安全,扰乱水运市场正常秩序。本文通过分析内河货船超载运输的主要原因,结合海事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了控制内河船超载运输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  相似文献   

15.
陈轶 《水上消防》2007,(5):28-29
船舶运输是具有特殊危险的高风险行业。在船舶日益高速化、大型化的今天,由于天气、地形以及人为等因素引起的船舶碰撞事故屡见不鲜。船舶发生碰撞之后,为了全面合理地确定船舶碰撞损坏赔偿的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第82条规定“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什么是海事事故调查表,它的法律效力如何,它是否是船舶碰撞案件的证据,  相似文献   

16.
多年来,《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版)第64条关于"暂扣船舶"和"没收船舶"规定难以执行到位。主要原因是法规只赋予海事管理机构暂扣和没收无证船舶的职权,没有明确海事管理机构确保履行职权所必须的条件,也没有明确实施暂扣和没收无证船舶的最终目的,使海事执法人员难以主动、有效行使法定职权。为使该规定执行到位,有关机关应遵循行政法权责统一原则,从船舶扣押场所设置或者委托保管、扣押船舶安全值班、船舶扣押和没收后的具体处置程序和明确当事人等方面完善配套规定。  相似文献   

17.
曲建华 《天津航海》2007,(3):34-36,57
本规则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  相似文献   

18.
信息与资料     
《水运管理》2004,(6):41-41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日前签署第49号部令,公布《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该规定是为《港口法》配套的系列法规之一,主要对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公平竞争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全文共6章46条。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公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根据我国《港口法》的有关规定,日前交通部制定了《港口深水岸线标准》,对沿海和内河港口深水岸线的范围和标准分别作出了规定。《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试行)宣贯会在广州召开日前,备受关注的《…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属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因此,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执法有据、管理有序。《条例》在赋予海事管理机构更多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更大的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从总体上说,海事管理机构的权力既是海事管理机构的职权也是海事管理机构的职责。因为作为一种职权,行政相对人不得拒绝海事管理…  相似文献   

20.
《中国海事》2007,(1):19-2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浮动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但是渔船之间、军事船舶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渔船、军事船舶单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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