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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ARPOL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有关修正案生效1年后,自2007年11月22日起,在北海(the North Sea)作业的船舶必须表明遵守严格的新废气排放标准,充分执行北海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域(SECA)规定。在SECA内,船上所用燃料中硫含量不得超过1.50(质量分数)。作为备选方式,船舶必须安装一个废气排放清洁处理系统。根据有关规则,波罗的海区域(the Baltic Sea Area)也已被指定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域,并且自2006年5月19日以来,已按规定实施和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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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MARPOL73/78附则Ⅵ修正案的要求,船舶进入硫氧化物控制区(SECA),需要更换低硫份燃油。通过对换油程序及注意事项的介绍,使船舶既能满足港口国检查的要求,又能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为船舶进入SECA区域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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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通过介绍MARPOL公约附则六的产生、现状和发展,结合SECA区域航行的实践,论述了为了遵守防大气污染规则(附则Ⅵ),顺利通过SECA区域内各港口国的检查,船员应该如何进行换油和控制硫含量的操作,并对操作的记录以及应急情况处理做了简单的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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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海环会(MEPC)第53次会议于2005年7月18~22日在伦敦总部召开。该次会议拟就建立新北海特别排放控制区域通过了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规则的修正案。会议其他议项还包括拆船再循环、指定新特别敏感海域、MARPOL关于燃油舱保护规则草案、压载水和沉淀物中有害水生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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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欧盟低硫燃油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73/78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于今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其中第14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船舶在SOX排放控制区域内(SECA)时,船上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1.0%m/m,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为0.10%m/m。而欧盟则将MARPOL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中对不超过0.1%m/m低硫燃油的使用实施时间整整提前了5年。从2010年1月1日起,欧盟港口开始单边实施船舶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的法令2005/33/EC。法令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欧盟港口停泊(包括锚泊、系浮筒、码头靠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超过0.1%m/m的燃油(该要求不适用于停掉所有机器而使用岸电的船舶);船舶靠泊后应尽早转换为低硫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1%m/m),船舶开航前尽量晚切换成高硫燃油;燃油转换操作应记录在船舶日志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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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9日,国际防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VI生效,船舶进入硫氧化物(SOx)排放控制区(英文简称SECA).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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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进入SECA区域硫份燃油的操作新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介绍船舶进入SECA区域时,更换低硫份燃油操作要求,包括需要记录和保存文件、机器设备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举例某船操作,希望有利于船舶通过港口国最新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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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硫排放控制区域(SECA)的要求,目前设计的船舶在机舱内都增加了MGO系统.由于MGO具有低粘度、低密度、低闪点、低硫含量等特点,因此需相应制定合理、安全的转换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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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头岭灯塔是全国乃至世界为数不多的楼层式方形灯塔。它八十年的沧桑经历,在北海二千多年的海运传奇中,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符号,但它是北海海运史的一个重要标志,被北海人称为“冠岭明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