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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我国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GB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正式出台。该标准燃料消耗量限值将分两个阶段实施:2005年7月1日,实施第一阶段的“限值”;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二阶段的“限值”。对于在2005年7月之前已经获得中国政府批准的在生产车型,两个阶段的执行日期分别享有1年的宽限期。具体限值详见表1和表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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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阶段(GB19578—2004)强制性标准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已编制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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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10月28日正式出台。第阶段实施起始日为2005年7月1日,届时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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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8日,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出台,该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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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交通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2008)和《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2008),分别自2008年7月1日和9月1日起实施,对汽车制造厂商提出了分2个阶段执行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一阶段限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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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8日,我国颁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该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8年1月1日,这将对高油耗SUV车、国外进口的豪华轿车和国内生产的部分中高级轿车产生冲击,没有达到该标准的新车将禁止上市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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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9日发布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对于汽车工业而言,有一个核心的议题就是降低能耗、开发新能源。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在我国下一个阶段的发展战略中,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发展目标。7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特别强调,要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研究制定《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值标准》。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针对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和7月1日起实施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全国性的国家监督抽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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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公布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1),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乘用车新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并提出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E)的评价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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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实施取得成功后,下一步的节能减排转向了商用车。2007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GB20997—2007,简称《标准》),并称《标准》定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据介绍,该《标准》实施的对象主要是总质量在3.5t以下,通常为9—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为轻卡、轻客等。目前它们的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因此降低轻型商用车的能耗对整个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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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28条提出: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第3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提高排放标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