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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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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国际服务贸易制定了多边法律框架和纪律,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GATS吸收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货物贸易的成功经验,引进了无条件最惠国待遇、透明度、争端解决机制等重要原则和规定,为国际服务贸易提供了一整套操作性很强的多边法律规范,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海运业作为服务贸易的一个主要产业,尽管WTO海运服务自由化谈判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但是今后有关海运服务业的双边和多边谈判都有赖于GATS所确  相似文献   

2.
世界贸易组织(WTO)海运自由化谈判始于关贸总协定(GATT)于1986年发起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在GATT历史上首次将服务业纳入了谈判议题,其目的是通过逐步实现自由化以扩展服务贸易,促进经济的发展。 海运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部门,由于与国际货物贸易密切相关,因此被各国普遍视为是国际交换的一个传统支柱行业,是国际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运业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是整个服务贸易谈判的一个关键部门,但由于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政治和  相似文献   

3.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是WTO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包括海运业在内的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法律规范. 尽管乌拉圭回合未能就海运自由化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只是将其纳入了GATS的框架.  相似文献   

4.
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关于海运服务业谈判的形势分析张安福服务业贸易总协定(GATS)是1986年9月25日正式纳入GATT多边贸易谈判的议程之内的。其目的是在公开化和渐进自由化的原则下,扩大服务业贸易,促进各会员国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GATS由条文、附...  相似文献   

5.
王淑敏 《集装箱化》2001,(12):19-21
引言   举世瞩目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之一,就是签署了&;lt;服务贸易总协定&;gt;(GATS).   ……  相似文献   

6.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在第109个政策代表签完字后,宣告通过。历时近8年的艰苦谈判终于落下了帷幕,相对于前七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不仅参加国最多,涉及内容最复杂,谈判历时最长,而且淡判从传统的实物贸易深入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并且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来处理乌拉圭回合中出现的复杂问题,以确保关贸谈判达成的协议付诸实施。因此,本轮谈判是关贸总协定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对世界经济与贸易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如此,中国作为乌拉圭回合的全面参加国,在所有谈判领域内作了相应的承诺并在最后文件和马拉喀什声明上签了字。如果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各项协议部将对中国有效。对于国内众多行业来说,本轮谈判结果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虽然中国的国际船舶代理业仅是服务贸易中海运项目下的一项支持性服务,但是由于其涉外性极强,利润率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性保护,仍不免可能成为一些缔约国要价的砝码。然而,该行业目前的市场竞争已相当激烈,乌拉圭回合对该行业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能不引起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鉴于乌拉主回合中的海运谈判至今未达成协议,况且有关海运谈判  相似文献   

7.
刘海燕  赵文燕 《水运管理》2003,(12):26-28,36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MFN)如同多边货物贸易协议的原则一样,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也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它代表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多边贸易协议倡导自由化和开放的特征,是整个协议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施方面,每一个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不低于它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成员方可以依据附件一援引最惠国待遇的豁免条款,但豁免应在10年之后…  相似文献   

8.
GATS对海运政策的规范 <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是WTO一系列双边协议和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运服务到GATS的法律体制和原则的约束与调整,海运服务业的谈判也必将在GATS框架内进行.其中,对海运服务贸易具有调整作用的主要是GATS的正支部分、<海运服务谈判附录>和<关于海运谈判的决议>.海运服务所涉及的范围除原先所确定的海运三大支柱即国际航运、辅助服务及对港口设施的进入与利用以外,经美国提议,又加入了所谓"第四大支柱"即多式联运.  相似文献   

9.
主管世界贸易事务近半个世纪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向新的世界贸易组织过渡已经开始,我国一旦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就必须承担遵守其所有规定的义务,海一是服务贸易中的一大产业,虽然海运业、金融业、电信业和保险业没有包括在协议中,但是关于海运业,关贸癖协定将面临为期两年半的又一轮回合的谈判,由乌拉圭回合谈判成功而引起的世界贸易增长将对海运业起促进作用。但是,在今后的谈判中,将会要求各国保持或改善其海运  相似文献   

10.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对外开放,是我国发展经济的基本国策。世界经济已步入全球一体化时代.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利用世界经济资源和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与成员国的多边谈判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乌拉圭回合”把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  相似文献   

11.
WTO是世界上的多边贸易组织,目前已有134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中国加入WTO对船代行业究竟有何利弊得失,怎样认识,如何趋利与除弊?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谈点看法: 一、加入WTO对船代行业的利弊得失 世界贸易组织海运自由化谈判集中在国际海上运输、海运附属服务和港口服务三方面。其中海运附属服务包括船代、货代、装卸、仓储、集装箱场站、结关等六项业务,谈判的内容是要求取消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措施和在国民待遇方面的岐视做法。我国海运部门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参加了相关谈判,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无资格参加WTO举行的海运谈判,而只能以观察员的身份列席有关会  相似文献   

12.
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使世界各国的服务贸易得到了迅猛发展,全球贸易结构正逐步向服务贸易倾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既是对服务贸易地位日益增长的肯定,也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运输服务业历来都是服务贸易领域里极为重要的一项,它不仅能直接影响各国的国际收支,同时还是国际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国际商品贸易的桥梁和纽带。但目前所见文献对服务贸易整体行业研究甚多,对具体行业尤其是运输服务业国际竞争力问题的研究则较少。和世界主要运输国家相比,当前我国运输服务业水平怎样?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又如何?本文基于进出口数据,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专业化指数对我国与其他国家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国别比较。认真分析和评估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可以为政府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有助于指导运输服务业的发展,减少运输服务贸易逆差,提高我国的经济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经历了近5年反复的激烈较量,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由于各方分歧严重,难于弥合,于7月24日晚宣告“无限期”中止。这对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是一个重大挫折。尽管有关各方对多哈回合的夭折表示失望,并称之为是一场“灾难”,是国际贸易史上的一个“悲剧”,是给今后多边贸易体制投入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但是总体来说,市场并未引起轩然大波,反应也不十分强烈。主要谈判方都表示要尽力挽救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正如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所说,多哈回合谈判破裂后,所有成员没有赢家与输家之分,都是输家。但是实际上最大的输家是发展中国家,…  相似文献   

14.
论国际海运服务贸易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吉利 《世界海运》2003,26(6):26-27
论述了国际海运服务贸易的GATS规则和进展以及中国对于国际海运服务贸易的立法规制,并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5.
当前,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已成为全人类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所共同关注的全球性重大问题。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虽然在形式上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并遵循自由贸易的原则,打破丁关税壁垒。但是,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技术贸易壁垒协议》中规定:“不得阻止任何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这就使各国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有了借口,从而将贸易保护主义用“绿色壁垒”来合法地伪装起来,形成非关税  相似文献   

16.
刘斌  王柏玲 《世界海运》2001,24(6):51-52,54
欧盟、中国香港、韩国、美国等已分别向世贸组织服务贸易特别会议提交了新千年海运谈判框架提议书。欧盟等提出了市场准入方面的谈判范围;韩国认为,海运自由化问题应是新千年谈判的关键;中国香港认为,多式联运和物流是新千年谈判的重点;美国则对整个服务贸易谈判提出了谈判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时间表。  相似文献   

17.
经历了近5年反复的激烈较量,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由于各方分歧严重,难于弥合,于7月24日晚宣告“无限期”中止。这对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是一个重大挫折。尽管有关各方对多哈回合的夭折表示失望,并称之为是一场“灾难”,是国际贸易史上的一个“悲剧”,是给今后多边贸易体制投入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但是总体来说,市场并未引起轩然大波,反应也不十分强烈。  相似文献   

18.
陈洋 《中国港口》2001,(12):20-20,19
中国正式加入WTO后,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各成员方对服务贸易应执行与货物贸易相同无歧视、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逐步降低关税壁垒和取消非关税壁垒,最终开放包括银行、交通在内的150多种服务业.在"中美双边市场开放协议细则"中,中国承诺在3~4年内取消在货运、仓储等领域的限制.加入WTO将使我国港口业面临发达国家港航集团的挑战,但更重要的是为我国港口业带来许多新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19.
林晖 《水运管理》1998,(2):38-41
(六)自由提供海运服务 为配合1992年实现欧洲统一市场,欧共体80年代中期以来接连公布《共同航运政策备忘录》及其他多项法律规定,其旨意是推行所谓航运自由化原则。因为内部建立航运经济的统一服务市场,消除成员国间的航运壁垒;对外使海运业国际竞争开放,反对外国实行货载保护均是欧共体的利益所在。 对于国际海运,欧共体早在1986年便有理事会4055号规则加以规范,此不赘述。对于欧共体来说,棘手的问题是使成员国间也取消各自沿海航运权,因为这涉及各国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国内贸易繁荣的国家来说则尤为重要,何况国际法一直承认每个国家都具有把本国的沿海贸易保留给本国公民的无上的权利。为此,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欧洲议会才以欧共体条约特别是其中第84条第2款为法律基础,在1992年通过了3577号规则。根据该规则,自1993年1月1日起,自由提供海运服务原则适用于成员国间的沿海运输,成员国的沿海运输向在任何一个成员国登记或悬挂任何一个成员国国旗的船舶开放。但考虑到沿海运输对欧共体地中海地区国家(特别是希腊)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特殊利益,规则对于地中海地区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沿岸的下列运输寓意暂缓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20.
加入WTO后,中国航运业进一步开放必须而且应当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向国际惯例靠拢,与WTO法律框架接轨.我国加入WTO后,在有关航运立法、航运政策调整等方面,涉及市场保护或影响他国航运利益的非关税措施,将受到WTO规则的制约.因此,加入WTO后,我国的航运政策调整,必须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与WTO的规则接轨.二是从我国的国情和航运实际出发,利用WTO和GATS规则,合理保护本国航运业.加入WTO后,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航运业完全失去保护,我们完全应当而且可能从我国的国情和航运实际出发,利用WTO和GATS规则,合理保护本国航运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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