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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博彬 《家用汽车》2006,(10):164-164
最近车险中出现了几个新险种,有人人关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也有鲜为人知的高尔夫球具盗窃险。新险种会给用户更多的保障,但其中的细节大家是否了解呢?交强险到底能保障多少?只要是在中国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所以这个险种大家格外关注,而大家是否注意到,交强险最高理赔上限6万元会被分为很多项目,就算需要理赔6万元,也只能拿到项目的最高金额。例如,事故中所用医疗费为3万元,但交强险最终只能赔8000元。因为有责赔偿的医疗费用限额为8000元。  相似文献   

2.
《上海地方交通》2007,(7):24-26
2007年4月8日,北京律师孙勇提出“交强险每年存在400亿元的暴利”。孙勇认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N8004L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一石激起千层浪。交强险费率过高、保障过低、无责赔付、实施操作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讨论。[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一鸣 《交通与运输》2009,25(3):73-73
如今汽车车险种类繁多,选择什么样的车险,才最划算?有关专家推荐了几种“最划算的车险组合”。除交强险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外,有几种组合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要达到投保效果最大化: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就自己的一辆小车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即平常所说的交强险。一个月前,我在自家院内倒车准备上班时,不慎将正巧来访的吕某撞伤。我在承担吕某的8 900余元医疗费用之后,曾要求保险公司从交强险限额内给予理赔,但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其承担理赔责任只能是针对交通事故,而由于我家院内基本上只限于供自己使用,甚至完全由自己进行日常管理,并非公共  相似文献   

5.
一凡 《交通与运输》2008,24(5):73-73
上海市自2008年4月1日零时起,实施调整后的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标准。  相似文献   

6.
微信汇     
《家用汽车》2015,(4):36
<正>本栏目的名称已经正式确定为"微信汇",专门汇集家用汽车官方微信阅读率较高的文章。恭喜"骑狼闯天下"网友获得精美车模一个。一大波精彩微信即将来袭,赶快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回复相关关键字查看吧!交了那么久,交强险知识你知道多少?2015-03-03家用汽车每天开车上下班的你,交了那么久的交强险,但你真的知道什么是交强险吗?以下关于交强险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小编说:最简单的往往也是最不为人了解的!你真的了解交强险吗?不见得。扫描二维码,回复"交强险",即可阅  相似文献   

7.
案例介绍刘某购得一辆夏利轿车自用,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后一个月,刘某车被盗走。不久,市交通部门通知刘某:他的车被盗后在某县与他人轿车相撞,驾驶员受伤。这起交通事故系窃贼驾驶技术不良所致,窃贼应负全部责任,但是窃贼逃跑后一直没有下落。事故发生后,  相似文献   

8.
袁梅 《交通与运输》2011,27(6):56-56
编辑同志:半年前,我购买了一辆新车,但一直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4个月后,好友李某要求借用,碍于情面,我借给了他.不料李某却因车速过快撞死一名行人,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李某倾其所有还不够赔偿费用的一半,死者家属遂要求我赔偿.我认为自己与李某之间只是借用关系,且我对交通肇事的发生无任何过错,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对吗?读者:谢琳谢琳读者:尽管你并无过错,但你必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一般为11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广东交通》2007,(6):7
对有车一族来讲,交强险“提保额、降保费”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交强险费率听证会12月14日在北京举行。根据会上公布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相似文献   

10.
方园 《交通与运输》2011,27(5):65-65
编辑同志:我于2011年1月3日在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车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险,并附加了不计免赔率的特约条款,且同时支付了全部保费,保险期自2011年1月4日零时起至2012年1月3日24时止.一个月后,我驾车时由于对行人动态判断错误、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他人受伤,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我的小车本应该在201 1年1月15日前到车辆管理部门参加年检年审,但我至事发前却一直没有办理.请问:在保险合同中并无此约定,保险公司也没有对我作出过说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因此拒绝理赔吗?  相似文献   

11.
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险限额及费率的正式实施.“交强险“的价格、赔偿引起了各方的争议和质疑。以集装箱牵引运输车辆为例:拖头每辆每年保费5660元,挂车2240元,合计7900元。而2006年7月1日前,深圳市拖头(含拖架)购买保险公司四种基本险的全部保费不到八千元,但保额却比“交强险”高出数倍。一个以人为本,以不盈利为原则的险种保费,却比以赢利为目的商业险还贵,那么“交强险”的费率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它的依据是什么?我们想知道,保监会在审批保费费率的时候,有没有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有没有“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保险费率关乎1.3亿车主的利  相似文献   

12.
以往两车不幸碰撞,车主要到自己投保公司、对方投保公司办手续,理赔过程十分麻烦.  相似文献   

13.
2006年7月1日,被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重要补丁的配套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在社会各界翘首企盼和千呼万唤中出台之际,曾被国家有关部门赞誉为“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协调发展”,而人民大众和社会各界却对《交强险》的法律地位、国家保监会未经法定听证程序就以行政部门发文形式做出收取高额保险费率决定、部门立法导致《交强险》不仅没有发挥救助弱势群体的作用反而增加了交通从业者和消费者经济负担,以及利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强制力为保险机构谋取暴利等问题提出了众多强烈质疑。  相似文献   

14.
分析了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运用比较法论述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例及其在对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的权利救济、保障范围、保障程度等方面的规定。建议在构建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时,分类型的赋予机动车交强险中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扩大交强险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范围,提高受害人责任赔付限额。  相似文献   

15.
机动车投保,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投保车一旦出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保险是一种合同约定,投保车出险,必须符合保险条款约定才能得到赔偿。下面介绍的这些案例,相信对被保险人有所启迪,并希望被保险人不要再做这些违规违法的事。  相似文献   

16.
张虔  赵苇 《家用汽车》2006,(12):166-166
验车带好交强险保单副本前不久我一哥们儿给我打电话,抱怨说最近他被交强险的保单给折腾坏了。那天他去验车,验外观、查尾气、上线等检查一切正常,到后来需要提供保险单据的时候出了岔子。检测场要求车主把印有交管部门留存单的保单副本留在检测场。可他只带了保单原件,没辙,回家取吧。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小张前段时间买了一辆小汽车,是从他朋友那里转来的。由于是朋友关系,所以付款后只将购置税以及交强险保单给了他,并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上周小张开车外出旅游,在路上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行人,小张负事故全责。事故发生后,小张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六十八条还规定,如不投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旅客运输专业委员会在认真学习《道路运输条例》的基础上,深入到会员企业,了解情况、听取反映和意见。  相似文献   

19.
家用轿车的正确投保,应注意以下几点: 1、莫要重复投保.因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各保险人理赔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就是说,即使您在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了,也无法得到超过您车辆价值的赔偿.  相似文献   

20.
案例介绍田先生花12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认为应按照购置价30万元确定保险金额,田先生接受。2个月后,田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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