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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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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廖一帆 《水运管理》1998,(7):22-24,11
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通常以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下称NOR)的有效递交为前提。我国《海商法》未对NOR作出任何具体规定,而第九十八条则赋予当事人充分的订约自由,这给NOR有效递交的前提条件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相似文献   

2.
赵雅 《世界海运》1997,20(5):26-27
围绕着租约中有关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后起算装卸时间,以及通知书递交当时船舶实际上并未做好装备等问题谈一些最新的法律论点。  相似文献   

3.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以及最终结算滞期费或速遣费起到重要作用。此文就船长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为装卸时间的起算,出租人在船舶抵达目的地并做好装卸货物准备时,应依照合同规定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下称NOR)。根据合同相关性原则,其交接本应在合同当事人,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但出租人的递交常由船长代为履行,而承租人则让与其地位相似的托运人或收货人代收,合同中对此常常另有规定。但是,船长对于他们递交NOR的对象经常漫不经心,他们可能以为向随便一个港务机构递交NOR就已构成向承租人的有效递交。而在我国远洋运输实务中,NOR的递/接却多是在船长与港口代理人之间进行。由于代理人的行为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5.
杨波 《珠江水运》2005,(5):35-36
本文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下租船合同中的WIBON条款谈起,通过比较各装卸时间起算条款的含义与英美法下的判例解释,说明该条款的利弊及对船东的风险.  相似文献   

6.
航次租船合同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是关于装卸时间内容的规定。装卸时间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装卸时间的起算和止算等内容。装卸时间的统算有三种方法:装卸时间共用、装卸时间抵算和装卸时间均算。装卸时间的计算,与滞期费、速遣费的计算是密切相关的。对于初次接触航次租船合同的人来说,对滞期费、速遣费和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的理解比较困难,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浅论船长递交NOR的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述了在航次租船合同下,船长递交装卸装备就绪通知书所具备的各种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船东利益。  相似文献   

8.
航次租船合同下,对于装卸之间的计算是十分严格的。不仅因为其关系到滞期和速遣,还由于其关系到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由此,关于装卸计算的纠纷也层出不穷。本文针对装卸时间的起算,去探讨在特殊情况下,一些事项对于之前递交的NOR的有效性的影响,并着重介绍两个较特殊的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则。希望能给广大航运人士提供有用的参考。  相似文献   

9.
况哲 《中国水运》2007,7(4):237-239
装卸时间起算是航次租船合同订立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何时起算装卸时间直接关系到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时间风险上的划分,从而决定了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得失。由于缔约双方在装卸时间问题上无不尽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了英国普通法在装卸时间起算的默示地位常常会被承租双方订立的特殊条款所超越,然而,承租双方的法律水平往往并不对等,这可能会给弱势一方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因此,研究和掌握这些特殊条款的法律地位,对正确的指导实务不无意义。  相似文献   

10.
宋彬  陆祎 《水运管理》2010,32(2):25-26
通过分析金康’94合同中的装卸时间条款,指出该条款因与以往的金康合同相比变化较大,且过多保护船方利益因而在实践中引起颇多争议,并从承租人角度出发,对金康’94合同装卸时间条款的修改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滞期费、速遣费是大部分外贸企业以及港口从业者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但是上述费用还会涉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认定进而影响海关税的缴纳金额,是很多从业者都不了解或知之不详的进口大宗散货贸易中经常会存在滞期费和速遣费情况,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大宗散货实际卸货时间一般自船舶提交"装卸准备通知书"(NOR)后12个或24个小时起算,直至卸货后水尺测量完毕为止。运输合同对装卸时间进行规定,如果装卸时间终点晚于合同约定卸货时间则产生滞期费,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货物全部卸载完毕,致使船舶继续在港内停泊,使船东增加在港费用支出并遭受船期损失.  相似文献   

12.
由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实施的抵达报告制度,造成船舶抵达港界前的相关报告和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简称NOR)的递交发生相应的变化,如不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将造成船舶在执行航次合同中发生纠纷。文章通过对制度条款的解析,对船舶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郭萍 《世界海运》1998,21(3):31-32
《1980年关于装卸时间的定义》及《1993年航次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分别对有关装卸时间的条款解释。虽然从这些条款的字面上并无什么不同,但是不仅根据同一规则,这几个条款之间存在差异,即使根据不同年代的规则,同一条款之间也存在差异实践中存在较多误解和争议,本文将重点对此进行分析,以提醒航运实务人员予以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4.
梁金桂 《世界海运》2007,30(2):44-46
在国际贸易中,只要涉及租船业务,就要面对船舶滞期费的问题。从装卸港口或泊位、装卸时间及其起算、装卸时间的中断与除外、装卸时间的终止等方面对国际贸易中滞期费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航次租船合同中CQD条款下装卸时间延滞的损失常常有所争议。有一则案例,笔都做为当事人之一,参与了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对当时情况比较了解。现将本案例中各方观点一一列举,并谈谈自己的一管之见,希望能抛砖引玉,得到广大业内同仁的批评指导。 “RUYI 2”轮9V与大连某租船人签定4000MT废钢航次租船合同,名古屋装至中国集港卸货,1装1卸CQD条款。该轮1996年5月11日9:50抵卸港靠码头并递交NOR,当日10:10NOR接受。当该轮开舱准备卸货时,收货人当即表明此货物非收货人所需货物而拒绝收货。租船人与船东在签定合同时即对货物规格作了说明:是规则均匀,尺码统一,捆扎整齐的  相似文献   

16.
正0引言远洋船舶每次到达装卸货港时都需要船长快捷地递交1份有效的装卸货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NOR)[1],部分船长对递交NOR偶有疑惑,笔者结合自身实际经验和案例,简单介绍递交NOR的心得,供同人参考。1 NOR介绍NOR指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ty)下,出租人(或船舶)按照合同规定向承租人(实务  相似文献   

17.
王永伟 《世界海运》2014,37(12):58-59
<正>【提要】航次租船合同一般均订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也规定有违约条款。对于出租人的船舶落空、承租人的货物落空等,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认为约定违约金过高需调整的,应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18.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除合理的“装卸时间”外,船东要承担其余时间损失,因而在合同中一般订明船东和租船人的责任范围和合理的“装卸时间”,所以作为船东代表在洽淡合同时,尽量要考虑周到,用合理的条款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19.
庞艳卿 《水运管理》2005,27(2):36-38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租船合同与贸易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合同,所以当租船合同中的装卸费用条款与贸易合同中的贸易术语不能很好地衔接时,容易导致装卸费用的双重支付或买卖双方在谁负担装卸费用问题上产生争议。只有将国际贸易术语与装卸费用条款很好地衔接,才能减少贸易和航运中的纠纷,使国际贸易以及海上货物运输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0.
码头作业费TH C涉及外国船方和我国货方的利益,从客观的“局外人”角度,谈谈我的理解。1传统沿袭惯例,集装箱班轮的装卸费应由承运人支付装卸费是海运成本中的重要一项。在大宗杂货与大批量散货运输中,生存于当地的托运人(货方)对此项费用估算与控制一般皆精于流动于四海的承运人(船方),加上货物的批量大而票数少,装卸过程简单,托运人可直接与码头装卸方联系与签订装卸合同,所以不定期船装运大宗货与大批量散货的承租合同中的承运人,一般可免付装卸货、积载或平舱一类的费用,即FI、FO、FIO、FIO S、FIO ST等条款,此款由托运人付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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