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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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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泉水 《集装箱化》2003,(8):40-41
4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上) 如前所述,汉堡规则的制定和获得通过,加速了多式联运公约草案的起草过程,而且有些条款就是直接从汉堡规则中引用的。这不仅是因为汉堡规则更倾向于保护托运人的利益,而且因为汉堡规则采用的是比现行强制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法规更为严格的过失责任制,以此为准,就更便于在多式联运中采用统一责任体系。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共八部分四十条,另外还附有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海关事项条款共六  相似文献   

2.
1999年6月1日国际商会/货物协调论台(Cargo Coardimation Forum(CCF)和海上运输委员会根据国际商会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和实务特别工作组(ICCAd HOC Working Group on Multimodal Transport Law and Practece)提出的报告,决定更广泛地推广采用和实施《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征规则》(UNCTAD/ICC Rules for Mulljmodal Trancport Documents)(以下简称贸发会议/国际商会规则)以促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走向国际统一。 通过调查研究,特别是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有关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分析,ICC特别工作组于1998年12月17日提出了一个初步报告草案,散发给ICC的所有运输机构和ICC国家委员会,征询他们的意见。该草案介绍了不同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和多式联运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了4种可供选择的走向国际统一的途径: 1) 支持或甚至通过适当干预修改多式联运公约或使之现代化; 2) 鼓励足够的国家批准或加入多式联运公约,任  相似文献   

3.
金鼎 《集装箱化》1994,(6):12-12
为确定国际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等而签订的公约。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发达国家对国际多式联运的控制.发展自己的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从1973年开始,经过7年的谈判,在联合国贸发会的主持下,于1980年5月制订了《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公约分序言、8个部分共40条和1个“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海关事项条款”的附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4.
泉水 《集装箱化》2004,(1):42-43
2多式联运公约中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规定 一般都认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采用的是统一责任体系,而不像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那样,采用的是网络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5.
《集装箱化》1998,(9):32-33
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件上签字。本公约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是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统一责任制(Uniforrn Systern of Liability),它有利于各种不同运输方式进行成组化联合运输时的统一适用,并较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但它对各国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工作与运输实务方面起着有益的指导作用。现将主要几点编辑于后.并尽可能地引用该公约的原。  相似文献   

6.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44-45
1确定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过程和其他的单一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一样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也是多式联运公约的核心问题。不过 ,在多式联运公约尚未生效 ,有关的国内法律还不完备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既无任何规章可以制约 ,就只能取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己  相似文献   

7.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0):41-43
早在1973年,为了规范多式联运法规,国际商会(ICC)即已制定出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其后,于1975年,以TCM公约草案为例,对1973年的规则作了部分修订,形成了通称为国际商会298号出版物的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直到20世纪90年代,鉴于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迟迟未能生效,既担心因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抵触心理而使它永远不能生效,也想证实所谓实施多式联运公约在理论上不会带来严重后果的论点是否属实,国际商会建议把国际商会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与多式联  相似文献   

8.
ChenXin 《集装箱化》1998,(5):24-26
本对多式联运中经营人责任制度的现状以及多式联运公约中有关条款进行评述,认为公约在促进经营人责任制度统一的努力中未尽人意。在近年海上货运公约发展趋势渐趋明朗的情况下,需要打破公约的僵局,促成新的统一观念。基于此,本提出了关于实现经营人责任制度统一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林和 《集装箱化》1998,(9):31-31
网状责任制的统一规则对货方不甚有利,而且承运人在实际划分责任时也存在着困难。但是,在采用统一责任制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正式生效以前,世界上沿用网状责任制的仍不在少数,所以1997年英版《多式联运法规实务》及《国际货运指南》两书对迭两种责任制同时作出阐述。现编其精粹论述的原于后,以供研究参考之用。  相似文献   

10.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37-37
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UnificationofRulesofCTDoc uments)又称国际商会第298号出版物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供合同当事人自愿选用的 ,可适用于多式联运合同的法规。20世纪70年代 ,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为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体系而先后起草的 ,从巴格草案到TCM公约草  相似文献   

11.
泉水 《集装箱化》2003,(9):42-43
5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区(下) 多式联运公约关于索赔和诉讼的规定和汉堡规则的规定大体相似,只不过在期限的规定方面有些差别而已。对于索赔通知。公约规定,“除非收货人不迟于在货物交给他的次一工作日,将说明此种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的灭失或损坏书面通知送交多式联运经营人,否则,此种货物的交付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多式联运单证所载明的货物的初步证据”。但是“在灭失或损坏不明显时,如果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日后连续六日内未提出书面通  相似文献   

12.
顾丽亚 《世界海运》2002,26(2):28-29
《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近期内生效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因而,调整多式联运下众多关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事实上存在着难以弥补的差异。文章指出了各公约中关于多式联运规定所存在的差异,并提出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张孝伟 《集装箱化》2007,18(11):30-33
阐述多式联运承运人一些基本问题,指出多式联运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及责任范围,对当前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一些争议给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认为法律规定的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多式联运承运人应该对迟延损失负责,当其自己从事海运区段运输时享有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美国的里程碑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虽经国际社会的努力,达成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但是该公约一直没有生效,现行的情况是具体案件仍适用各国的国内法律。在我国,根据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划分采取的是网状责任制,其中海运段适用  相似文献   

15.
正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将力争在会上获得通过,定名为北京规则。据介绍,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过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修订国际救助公约、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同时还涉及扣船公约、跨境破产、南北极法律问题、海  相似文献   

16.
4多式联运中的延迟交付延迟交付,通常是指承运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或作为一个勤勉的承运人没有在通常可能合理的时间内把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运输中,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中都有关于延迟交付及其赔偿责任的规定。海牙规则和海牙·  相似文献   

17.
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规的国际统一问题,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UNCTAD)近年来做了很多工作。2001年UNCTAD秘书处编制出版了《多式联运规则的实施》,随后在同年11月26日至27日在日内瓦召开了多式联运专家会议,制作了《专家组会议主席的总结报告》(我国多式联运专家朱曾杰出席了专家会议)。UNCTAD秘书处又根据专家会议的建议,从事关于新的国际公约的可行性研究,并为此编制了问题单向所有的政府、企业、国际政府间与非政府间组织和专家个人进行调查。贸发会议秘书处曾先后收到109份回复,包括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国政府的60份,来自企业及其它方面的49份,并据此在2003年1月13日以UNCTAD/SDTE/TLB/2003/1英本发表了题为《多式联运:制定国际法律件的可行性》的报告。与此同时,UNCTAD秘书处已向即将在2003年3月24日至3月24日至4月4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第Ⅲ工作组(运输法)第11届会议提供上述秘书处报告的要。现刊登该报告的要译,以满足关注国际多式联运法规的各界人士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由交通部和铁道部联合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此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将有章可循。大力宣传和认真研究该规则,了解它与我国《海商法》和等待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问题的关系,将有助于理解规则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便于多式联运中各关系方更好地履行义务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朱莉 《珠江水运》2004,(11):36-40
在了解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海商法>与<合同法>在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规定方面的缺陷.对世界上现行的有关多式联运的主要法律制度作出比较分析并借鉴了其它单式运输公约,从我国应采用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归责原则,责任限额,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总额几方面探讨该如何完善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0.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1):39-41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目前尚未生效,有人估计甚至它将永远不会生效,因而在一些有关多式联运单证的论述中,只对它的内容作一些简短的描述,而对于它的性质,以及因其所具有的特性而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未作出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其实,当前国际运输中所使用的运输单证虽然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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