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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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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2005年10月,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实施一年,召回效果明显。从 2004年3月正式颁布到2005年9月,已先后有21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实施29次主动召回, 涉及车型33种,召回车辆339696辆,国家除进一步加强对M1(轿车)类汽车召回的管理, 2005年底将把M2和M3类(9座以上客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召回实施一年来,大部分汽车制造厂设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本文对实施召回制度对产品质量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2.
政策新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第60号令《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总体工作安排,将在2005年年底前将M2/M3汽车(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为了进一步宣  相似文献   

3.
《汽车维修与保养》2014,(6):36+38-36
<正>2013年1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施行,国家质检总局共发布汽车产品召回公报125次,平均每月召回10次,全年召回总量5,578,205辆(件),详述如下。一、召回一览2004年3月15日,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此规定首先从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乘用车(M1类)开始实施,2006年,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对M2和M3类车辆实施缺陷召回管理的公告》,开始对9座以上客车实施召回管理,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月27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扩大到M2、M3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这是自2004年10月1日开始对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实施召回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扩大的又一举措。  相似文献   

5.
信息专递     
8月1日起缺陷汽车召回将扩至全部客车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扩大到M2、M3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由此,《规定》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M类全部载  相似文献   

6.
《中华汽摩配》2006,(2):4-4
在近日举行的首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国际)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司长韩毅透露.国家质检总局自2004年10月起也召回汽车近40万辆,同时质检总局已决定扩大汽车召回范围,已将M2和M3类汽车(9座以上客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7.
《世界汽车》2005,(4):59-59
国家质检总局最近表示.将把缺陷汽车召回由9座以下的汽车扩大到9座以上的客车。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借鉴了国际上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的做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召回制度实施一年来,先后有15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商召回30多万辆缺陷汽车。  相似文献   

8.
《汽车维修》2005,(5):1-2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  相似文献   

9.
《汽车与配件》2005,(22):7-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近日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但由于种种原因,M2/M3车型实施召回的工作将会存在很大困难。  相似文献   

10.
《汽车与配件》2005,(10):11-12
3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质检总局将把缺陷汽车召回由9座以下的汽车扩大到9座以上的客车.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由汽车扩大到玩具等其他产品。  相似文献   

11.
斯巴鲁汽车召回驰鹏SUV日前,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8年10月14日起,召回在2005年6月3日至2008年07月28日生产的驰鹏(B9-Tribeca/Tribeca)SUV车型,共计2608辆。  相似文献   

12.
《汽车维修技师》2008,(11):13-13
日前,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8年10月14日起,召回在2005年6月3日~2008年7月28日生产的驰鹏(B9-Tribeca/Tribeca)SUV车型,共计2608辆。  相似文献   

13.
《驾驶园》2019,(6)
正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公布的汽车召回公告超过170个,涉及汽车缺陷产品超过1200万辆,汽车缺陷产品更是连续三年召回破千万。进入2019年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更是在前两月就集中召回超过20余个品牌近70万辆,1月31日更是连续发布涉及9家车企的召回。由此可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逐渐加大对缺陷汽车的管理力度。以下是近期部分汽车召回信息:  相似文献   

14.
《驾驶园》2019,(3)
正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公布的汽车召回公告超过170个,涉及汽车缺陷产品超过1200万辆,汽车缺陷产品更是连续三年召回破千万。进入2019年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更是在前两月就集中召回超过20余个品牌近70万辆,1月31日更是连续发布涉及9家车企的召回。由此可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逐渐加大对缺陷汽车的管理力度。以下是近期部分汽车召回信息:  相似文献   

15.
2012年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稿将于2012年3月4日截止。发布此绦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相关事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总结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鳓的最终颁布实施将对我国汽车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6.
<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首次将汽车零部件生产者纳入召回管理的范畴、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使之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与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一样,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仍为"在中国境内的汽车和汽车挂车生产者""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  相似文献   

17.
《汽车与安全》2013,(3):64-65
进入2009年,汽车召回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召回的具体意义,甚至有些消费者将召回与三包、认证混淆。实际上,所谓汽车召回是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  相似文献   

18.
《汽车与安全》2004,(4):72-7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以下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全文:  相似文献   

19.
《汽车与安全》2004,(5):72-7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以下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附件:  相似文献   

20.
我国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或称《规定》)出台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专家库建立与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调查和认定实施办法》和《缺陷汽车产品监测与实验监督管理办法》等4部配套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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