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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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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实际申办数量及现场监管现状角度,分析了目前证书申办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需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海域的法律定义以及涵盖船舶种类,并给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国海事》2013,(2):I0050-I0051
各直属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在2013年为中国籍船舶承保油污(包括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险的保险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征求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意见,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机构(名单附后)为2013年度中国籍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机构,现予公布。我局在此之前发布的保险机构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3.
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来,为履行公约各项规定要求,在国内进行立法,统一规范向中国籍船舶签发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行为。多年来,该行政行为的运作逐步显现出一些问题,通过对该行政行为定性展开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调整该行为为行政确认行为,明晰海事管理机构履职责任边界、简化相关办理手续等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4.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13,(2):79-8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开展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船舶油污责任险是航运业的法定强制保险,是船舶进入航运市场的条件之一,是船东必须承担的营运成本、据了解,该示范项目按照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采用统一的保险条款,  相似文献   

5.
劳辉 《中国海事》2009,(4):26-27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已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海事局为《燃油公约》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保险或其它经济担保证书》的签发和检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进入正常实施。  相似文献   

6.
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启动《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旨在建立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及整合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船舶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规定,以解决我国内河船舶污染环境的严重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仍未颁布。对目前实践中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探讨亟须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提出该办法应重点修订的地方及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自2010年以来,我国在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建设上不断出台新的管理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防污条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险办法)先后出台;《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办法)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待批准;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我国在短时间内出台诸多针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8.
马恩岛船舶注册机构已确认完全符合于11月21日生效的燃油公约,已经给所有符合条件的船舶颁发了必需的证书。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批准时限到11月21日截止。公约要求所有登记船舶总吨位不少于1,000吨船舶的船东持有民事责任保险相关证明,包括由燃油引起的污染保险。此保险必须经早前已批准公约的船旗国认证。马恩岛船舶注册机构早前已批准了公约,  相似文献   

9.
《航海》2009,(2):25-25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于2009年3月9日起正式对我国生效。1000总吨以上外国籍船舶、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在3月9日前取得《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55,否则不得进入中国港口或其他缔约国港口。  相似文献   

10.
<正>近日,在珠江口水域,一艘三无船舶非法排污后逃逸,竟然还乔装成正规商用船舶航行。广州南沙海事处经过多渠道了解信息,紧追不放,这宗水上偷排油污恶行最终没逃过广州海事的法眼。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广州南沙海事处横沥海巡执法大队正在洪奇沥水道巡航,接到广东海事局空巡直升机发来的协查信息:"广东海事局海巡执法总队直升机B-7776在洪奇沥水道十二涌附近水域巡航时,发现一艘涉嫌非法排放油污船  相似文献   

11.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和下放了涉及交通运输部的5项行政审批项目,3项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审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有1项,即船舶污染物清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机构;水运工程监  相似文献   

12.
环保     
中国海事局公布增补的2008年度中国籍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人名单;《73/78防污公约》(2008年综合文本)将于近日出版;海洋监测规范等八项海洋标准发布;广东推广溢油应急预警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任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为中国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以下简称"油污基金")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将就基金管理等若干问题作探讨。  相似文献   

14.
根据美国《油污法》的有关规定,所有超过300总吨的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无推进动力且未载运原油、燃油及危险品的驳船除外)前往美国所有的水域都需要办理美国油污财务担保证书。本文针对办理非油轮船舶油污保险证书为例,简单介绍美国油污证书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安飞 《中国船检》2008,(5):54-56
在世界航运史上,记录在案的油污染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与巨额损失。近年来,随着中国石油进口量的逐年激增,我国对溢油污染的危机感日重,防范意识不断提升。2008年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陆续公布了两批“中国籍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人名单”,该名单的出炉,为我国国际航行船舶在油污损害赔偿能力上提供了支持,也为我国水域环境形成了强力保障。  相似文献   

16.
张伟 《世界海运》2020,43(2):52-56
<正>船舶油污责任险保险人应与溢油船舶所有人对油污损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由分摊风险、弥补损失的保险本质属性及强制险的公益属性决定的。在保险人未对溢油船舶所有人进行理赔的情况下,应先行对油污损害赔偿请求在其保险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17.
正历史上曾发生多起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使国际社会日益重视船舶污染损害,推动了以《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为标志的国际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和发展。各国也纷纷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进行国内立法。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以美国《1990油污法》的设立和完善为标志。  相似文献   

18.
为有效解决我国内河船舶污染事故事后赔偿的问题,内河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的实施已迫在眉睫。从投保、承保、保费额度、赔偿等方面分析我国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目前开展的现状,从借助保险的市场经济手段有效防控船舶污染风险的角度入手,在充分参考国际船舶油污保险和我国环境责任险、机动车保险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应急协作、快速理赔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基于风险管控的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9+1"机制,以实现有效管控内河船舶污染风险的目标,为下一步我国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的具体实施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制订经过1969年11月10~29日,国际海事组织(当时名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在布鲁塞尔召开海上污染损害国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有关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决议。由于按照《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不可能向油污事故的受害者提供全部的赔偿,而且给船舶所有人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设立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实行按缔约国港口接收货油量进行摊款的办法,使油污事故的受害者能够对其所蒙  相似文献   

20.
早在1995年随着一些代表团向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73届会议提出建立燃油损害责任和赔偿国际机制的提案后,就已经开始本公约的起草工作。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的制定、生效,使得油污受害者在遭受船载散装货油污染时,能得到较为充分的赔偿。然而,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并没有解决船舶燃油污染问题,由于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越来越大型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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