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3.
4.
5.
6.
2004年1月1日,《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9号令)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10号令)同时生效,而1981年交通部颁布《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81]交港监字2060号)废止。这一部法律和两个交通部令(简称一法两令)带来了水上危险货物运输要求非常大的变化,如 相似文献
7.
《水上消防》2019,(3)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自2016年4月以来,部制定实施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达到了行动目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安全法治保障得到强化。1.强化法规建设。部制修订颁布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浙江、重庆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动修制定了地方性法规。?2.强化标准规范制修订。部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预评价和验收评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储罐检测、集中区域风险评估等指南。辽宁、河北、浙江等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多项地方标准和操作指南。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于一些地方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对应《港口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新的港口管理体制不能有效运转,仅仅依靠一部《港口法》,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很难有效履行港口行政管理职能。事实上,《港口法》实施至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并未实现顺利接轨,一些地方在港口建设、码头管理、货物装卸、港区水域安全、防污染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仍是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上,继《港口法》之后,交通部分别于2003年8月29日和11月30日颁布了《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9号和10号令与《港口法》同日施行。 相似文献
13.
14.
2004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年1月1日,《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9号令)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10号令)同时生效,而1981年交通部颁布《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81]交港监字2060号)废止。这一部法律和两个交通部令(以下简称一法两令)调整了水上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带来了水上危险货物运输要求非常大的变化,给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带来了考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如不了解这些新要求和变化,还按照以前的方式来运输危险货物,就可能发生一些违章,导致耽误船期或其它经济损失。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试就水上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变化和对策作一些的探讨,供同行们参考。 相似文献
15.
16.
17.
2009年1月1日,《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正式颁布实施,将游艇安全管理纳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同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配套颁布了技术规范《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0年,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