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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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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顾港口建设费35年的征收历史,经历的最大改革就是2011年海事部门接手港口建设费的征稽工作. 自2011年10月1日起接管征收港口建设费,到2020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停止征收,十年来海事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平稳接管、有序征收、如期收官,在人员和办公经费没有增加的基础上,共计征收约5000万...  相似文献   

2.
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是缴费人通过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实现港口建设费的互联网远程申报及在线支付,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了便捷服务。介绍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缴费流程,并针对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总结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缴费人快速掌握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方法,为全面普及网上征收港口建设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稽查是减少港口建设费偷缴漏征的有效手段。针对取消船舶签证实行进出港报告制以来重庆海事局辖区港建费征稽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智慧海事规费征稽的路径和方法。建议建立港口码头船舶载运货物装卸作业信息采集系统,强化三方信息比对,以解决港口建设费征稽面临的困难,保障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  相似文献   

4.
李实祎  赵云涛 《中国海事》2012,(2):19-22,29
2011年10月1日起,海事机构开始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海财会【2011】551号)(以下简称《规程》)。  相似文献   

5.
徐磊 《中国海事》2020,(1):54-56
港口建设费作为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一项国家政府性基金,为对我国海上经济发展和港口基础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文中通过实践调研与对比研究,对当前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提出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完善方向和解决对策,以期提高海事部门港口建设费征管能力,使我国港建费征收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6.
《珠江水运》2011,(19):16-19
2011年10月1日起,由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自此,延续了25年的“由港口装卸公司或码头负责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征收主体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其征收费用的用途也将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7.
要闻     
《珠江水运》2011,(17):4-5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10月起实施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在京召开《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实施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港建费征收主体将统一改为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征费标准降低20%。港建费资金主要用于港口航道等水运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此次政策调整涉及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机构、原征管单位、义务缴费人等多方关系,目前,相关各方正相互配合,积极推进政策调整完善工作。  相似文献   

8.
为解决港口建设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港建费的征稽工作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征稽制度不够完善,取消船舶签证制度的影响,对偷逃规费行为制约手段薄弱,稽查人力资源有限,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进一步完善征稽工作机制;合理选择直收、代收模式;合理利用船舶报港制;加强现场稽查;稽查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结合;构建规费征稽综合信息平台。  相似文献   

9.
《世界海运》2017,(12):41-45
面对国家减税降费的大方向和航运经济低迷的状况,针对当前社会对海事管理部门征收港口建设费的负面议论,分析港口建设费征收的历史、作用,在比较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费用征收情况的基础上,探讨海事管理部门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就如何减少社会对征收港口建设费的误解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取消船舶签证后,为保障港口建设费征收,应对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对规费征收带来的挑战,加强港口建设费稽查势在必行,港口建设费稽查可以采用分类管理思想来提高效率,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重点的不同,可以分为现场稽查、一般稽查和专项稽查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11.
2011年4月25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港口企业征收港口建设费作出新部署。为贯彻该文件精神,2011年8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推动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地不断深化,海事管理环境发生改革,船舶签证的取消和新港口建设费收管理办法的发布,导致原有的绩效考评体系已经不能形成有效可靠的评价结果。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建立动态平衡计分卡方法,并且根据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实际,将指标体系拓展至五维,提出一种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绩效考评的动态五维平衡计分卡模型,以达到规范和完善征稽工作流程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政策     
《中国海事》2011,(10):75-76
港口建设费于10月1日正式征收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正式征收港口建设费。  相似文献   

14.
1986年1月1日,为加强港口建设,国家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2021年1月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至此,历时35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圆满落幕. 作为我国非税收性收入的组成部分,港口建设费占非税收入的比重近年来不足1%.尽管如此,港口建设费35年来为我国港口建设以及水运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  相似文献   

15.
海事系统接管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一周年以来,为实现规范征收港口建设费目标,笔者所在单位率先探索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机制,开展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实践。本文就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如何定位、有何任务,及其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开展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的经验体会,思考了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6.
随着海事规费征稽政策的调整和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如何建立与新的船舶监管模式相适应的规费征稽工作考评体系,是海事系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BSC(平衡积分卡)的方法视角,本文提出了海事规费征稽工作考评指标,并通过调研、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搜集来自规费征稽工作实践中的意见,对指标进行修订与完善。本指标体系的运用将对提高征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海事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许崇馥 《中国港口》2011,(5):21-21,24
<正>港口建设费是1986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出沿海港口的货物征收的规费。1993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要求从当年7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对进出开放  相似文献   

18.
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国港口协会长江港口分会会同有关科研院校联合组织调研组,全面调查了解长江港口规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及停泊费)征收现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9.
文中基于港口建设费征收规定,分析征收过程中关于判定征收标准存在的困境,结合交通运输货物分类代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20.
国内     
《珠江水运》2011,(18):5-7
交通运输部推进港建费征管改革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在浙江宁波召开港口建设费落实征管工作中部片区座谈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出席会议并指出,港口建设费征管改革工作事关我国水运事业未来发展大计,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适应形势、提升认识,共同努力、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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