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 毫秒
1.
现在就制定您的船舶有害物质清单——优势和既得利益船舶“有害物质清单”(the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isIHM),在英国劳氏船级称之为“绿色护照”,是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的重要要求.该有害物质清单(IHM)需明确记录船舶结构,船舶系统和船上设备中对健康和环境有害的材料。  相似文献   

2.
《中国船检》2011,(8):I0017-I0018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试验及检验指南》的制定主要依据IMO通过的《废气清洗系统导则(2009)》(MEPC.184(59)决议).并于7月出版发行。  相似文献   

3.
《水上消防》2009,(5):44-44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9届会议(MEPC59)于2009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在伦敦召开。这次会议共有23项议题,主要内容包括:压载水、拆船、空气污染(包括GHG)、强制性文件的审议和通过、MARPOL公约及其相关文件的修正和解释、分委会及其它机构报告、人为因素、委员会及分委会工作计划等,并设了三个工作组(防空气污染、拆船、人为因素)、一个压载水审议组(RG)、  相似文献   

4.
LR呼吁尽快实施{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简称((拆船公约》)以求更稳健、透明地识别船舶上的有害物质。LR高管JimHeath称,即使在《拆船公约》生效前,最佳实践也要遵循该公约的准则,并加强对“获得认可的拆船厂”的信任度.而不是过度信赖那些仅仅接受过2、3天培训课程的所谓的“专家”。  相似文献   

5.
法国批准拆船公约 据悉,法国成为继刚果,挪威之后第3个签署《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的国家。一旦公约生效,将被拆解的船舶需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船上的有害物质已被完全清除。同时,公约附则中还提供了拆船厂、船舶维修厂以及缔约国所属船舶中禁止或限制的有害物质清单,以确保船舶在服役结束后,  相似文献   

6.
《中国船检》2011,(12):I0013-I0014
国际海事组织环保会于2009年7月17日以MEPC186(59)决议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修正案,该决议将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新增的MARPOL附则l第8章——“防止海上油船间过驳货油造成污染”规定.从事STS操作的油船.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或以后进行的船舶第一次年度、中间或换证检验之日.备有一份经主管机关批准的“STS作业计划”(简称“计划”)。  相似文献   

7.
《中国船检》2012,(5):I0016-I0016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1年7月15日以MEPC.206(62)决议通过了”根据BWM公约第B-3.7条对压载水管理的“其他方法”认可程序”。  相似文献   

8.
张向辉编译 《中国船检》2010,(11):I0012-I0012
为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拆船公约的规定.英国劳氏船级社(LR)已经批准了首个有害材料清单。劳氏船级社拆船专家Robin Townsend 10月20日在ACI拆船峰会上称400艘营运船舶和400艘.新造船的船东已要求LR为他们船上所有的有毒物质和材料起草详细文件。随着大多数国家签署了IMO《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越来越多的船东希望确保他们的船队拥有有害材料清单。这个有害材料清单是自愿性质的.清单要想生效成为强制法令.可能至少还需要5年时间。  相似文献   

9.
《中国船检》2008,(3):81-81
1月21~2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法国召开第三次拆船会间工作组会议,进一步完善了《拆船公约》条款.并完成了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MEPC57届会议的报告。专家提醒,《拆船公约》不仅涉及对船舶拆解过程的管理.还对船舶建造和营运作了相应规定。公约生效后将给造船、航运和拆船业带来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中国船检》2012,(4):I0019-I0019
1.背景说明 2011年7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2次会议上,通过了第205号决议《用于升级符合MEPC.60(33)决议要求的滤油设备的附加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2011)。  相似文献   

11.
2009年5月,中国香港通过了《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文中概述了现有船舶初次申请《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或《证书》时,实践香港公约的控制流程、控制要点、有害物质清单要求等。  相似文献   

12.
《中国船检》2007,(5):82-83
中国船级社2007年4月6日下发“关于执行经修订的MARPOL附则1第12A条和第21条修正案(MEPC141(54)决议)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 国际海事组织(IMO)第54届环保会以MEPC.141(54)号决议通过了经修订的MARPOL附则1关于新增“第12A条燃油舱保护”和第21条及IOPP证书的修正案.将于2007年8月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13.
《中国船检》2007,(5):82-82
国际海事组织(IMO)第55届环保会通过了MEPC157(55)号决议一“关于船舶未经处理生活污水排放率标准的建议”.对经修订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IV第11.1.1条所规定的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排放率提供可批准和计算适当排放率的标准和指导。  相似文献   

14.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0届会议于2003年12月4日以第MEPC.111(50)号决议和第MEPC.112(50)号决议分别通过了对《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简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I的修正案和配合其实施的《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按照公约规定的默认接受程  相似文献   

15.
《中国远洋航务》2009,(2):70-73
2008年10月6日至10日,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58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国际海事组织(IMO)总部召开,一致通过了《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草案)》(以下简称《公约草案》)。国际海事组织与国际劳工组织、巴塞尔公约的相关机构共同拟定了该公约草案。  相似文献   

16.
《中国船检》2007,(5):83-83
中国船级社2007年4月19日下发“关于执行《经修订的MARPOL附则1关于FPSOs和FSUs要求的应用导则》修正案(MEPC.142(54)决议)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国际海事组织(IMO)在第53届环保会上以MEPC 139(53)号决议通过了《经修订的MARPOL附则1关于FPSOs和FSUs要求的应用导则》(简称导则).  相似文献   

17.
《中国远洋航务》2010,(1):48-48
5月11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中国香港召开“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亦称IMO拆船外交大会)。这是IMO首次在亚洲召开的外交大会。在为期五天的大会中,500多位与会的各国(国际组织)代表围绕《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草案)》,进行了热烈、认真和务实的讨论和谈判,并最终达成共识。5月15日,正式审议通过并命名为:《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相似文献   

18.
2011年7月11日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其召开的MEPC第62届会议上,以投票方式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Ⅵ有关船舶能效规则的修正案.确立了“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两项能效标准。  相似文献   

19.
《中国海事》2008,(11):75-75
MEPC58次会议逐条审议了拆船公约草案,并最终通过了新的公约文本草案。该文本将散发给各成员国审议,以期在2009年5月11日~15日于香港召开的外交大会上得以通过。新公约在不影响船舶安全营运和效率的前提下对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和拆解前的准备都作出了规定,以达到拆解作业和拆船设施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建立适当的包括发证和报告要求在内的强制性拆船机制。  相似文献   

20.
《中国船检》2011,(8):I0018-I0018
本书汇集了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8届会议通过的除307号决议(FTP规则)外的9份决议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1届会议通过的4份决议(MEPC192(60)至MEPC195(60)).以及环保会BWM2-Circ27至29号通函.以中、英文合订本形式于7月出版发行,供国内业界和各有关单位使用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