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侯树杰 《世界海运》2011,34(12):46-48
一、渔船能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二、雇佣合同项下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属于《海商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非限制性债权?  相似文献   

2.
<正>【提要】海上作业风险较高,但风险不都是不可抗力的。不可抗力具有法定的内涵和外延,不可扩大解释。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充分证据。"父债子偿"的传统观念并未得到现有继承法律制度的认同,除继承人自愿偿还外,对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继承人有选择权,若选择继承遗产则必须承担债务,但债务承担要以继承遗产份额的价值为限。当然,如果不选择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也无权继承其遗产。  相似文献   

3.
[案情]2002年8月5日,受强热带风暴的影响,广东南澳县海面东南风8~9级.阵风11级。当日下午1时许,由于风浪较大,柯某为了自有的停泊于南澳县后宅镇码头的机排的安全,准备将机排拖到岸上。柯某遂呼叫连接其机排的另一机排的所有人赶紧解开机排,在无人响应且该机排上没有人的情况下,柯某便打算解开该机排。因无法解开连接两机排的绳索,柯某情急之下用刀砍断了该机排的绳索。  相似文献   

4.
于新平 《世界海运》2012,35(4):43-44,49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应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雇主雇佣船员为其看船,船员在看船期间擅自过量饮酒,构成重大过失,不慎落水溺水死亡,自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相似文献   

5.
信鑫 《世界海运》2015,(1):55-56
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一并对雇员受到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正>【提要】原告在取得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后是否有权向其他侵权责任人Y公司主张侵权赔偿责任?被告Z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发包人,是否应当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案情】受害人D,其父A,其妻B,其子C。自2008年1月1日起,D与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公司安排D在装卸岗位,从事货运搬运工作,工作地点为Z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告)所  相似文献   

7.
《航海》2017,(4)
正〖提要〗船员在船工作时受伤,入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医疗损害,致最终伤残结果加重。海事法院在处理该类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第一,对于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赔偿部分的诉请,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属于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不应予以受理或附带进行审理;第二,虽然医疗损害纠纷非由海事法院管辖,但海事法院在处理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过程中可能涉及对因海上损害和医疗损  相似文献   

8.
王龙 《世界海运》2014,(7):42-43
<正>【提要】C在被雇佣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应视同实际死亡。雇主主张C系自杀,并提供了证人证言,但逝者是否自杀应当由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作出结论。根据Z镇边防派出所出具的证明,C系"落水失踪",并没有其为自杀的认定。依《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主应对逝者赔偿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正[提要]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船长、船员驾驶船舶过失导致船舶触礁搁浅造成货舱破损、货物损失。承运人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即使因救助措施进一步扩大了货损的程度和范围,只要救助措施合理,货物因货舱破损进水而损坏的原因力没有中断,就不能认为承运人存在管货过失,承运人应依法免责。[案情]2012年8月2日,B公司所属的利比里亚籍C轮  相似文献   

11.
<正>[提要]雇主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雇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即保险事故后,雇主已向雇员支付了部分人身损害赔偿(金额高于保险赔偿金的金额),雇主有权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人依法履行保险赔偿金的给付义务后,雇员(或死亡雇员的家属)不能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要求保险人  相似文献   

12.
孙光 《世界海运》2013,36(6):41-43
[提要]1.如何确定卸货港无单放货的法律适用?2.如何认定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对卸货港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3.如何依据卸货港国家的法律认定承运人未履行交货义务?4.如何认定提单持有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13.
《世界海运》2016,(12):45-48
<正>[提要]1.为承运人提供堆存服务的人,即使所提供的服务中包括运输服务,其也不是实际承运人,而是承运人的受雇人。其与货方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没有直接赔偿货方货物损失的义务。2.海运承运人之受雇人的雇员在运输中的疏忽,不能被认定为是受雇人本人的明知而轻率,更不能被认定为是海运承运人的明知而轻率。即使是受雇人的雇员在运输中的明知而轻率,也不能被认定为是受雇人本人的  相似文献   

14.
巨乐 《世界海运》2012,35(7):49-51
海上货物运输期间,承运人保证集装箱适载的责任期间如何确定?承运人自身在将集装箱交给托运人前的预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集装箱进行的适载检验能否证明承运人已尽了谨慎的义务,从而免除其在航行过程中因集装箱质量问题而导致货损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世界海运》2016,(11):47-48
<正>[提要]涉案海上货物运输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提单也未记载运费数额,这也是海上货物运输的普遍现象,故承托双方的订舱确认单、结算的往来邮件对运费数额的确定意义重大。针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时,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案情]2013年10月,被告B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16.
《世界海运》2016,(10):45-48
<正>[提要]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赔款后,依照《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取得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人即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对方可依法行使其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权对抗保险人。对于散装液体货物运输是否短量的证据效力的认定,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四他字第1-1号批复中第2项关于对散  相似文献   

17.
《世界海运》2016,(6):42-43
<正>[提要]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背面条款系承运人单方制定长期使用的格式条款,提单背面管辖条款对收货人是否有约束力应视案情而定。[案情]原告A公司向法院诉称:2013年12月22日,A公司从英国采购了冲压成套设备,委托B航运有限公司分5批运回中国,2014年7月9日起货物陆续抵达辽宁鲅鱼圈港,由于国外检验证书迟发,导致通关手续办理迟延的原因,A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  相似文献   

18.
王龙 《世界海运》2013,(11):46-47
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未经办理公证认证,法院能否予以采信? 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是确认在我国领域外形成证据真实性的最有力依据,除对方当事人确认以外,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提供证据一方办理境外公正认证手续,否则法院难以准确判断其真实性。拒不履行公证认证手续的,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相似文献   

19.
《世界海运》2017,(4):50-56
电放提单下未持有过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就运输中发生的货物损失对承运人享有诉权。冷藏集装箱货物装箱前状况不良的举证责任应由承运人承担,否则视为货物在装箱时状况完好。冷藏集装箱货物交付收货人后在开箱时发现损失,承运人对其已尽妥善而谨慎的管货义务负举证责任,不能简单地以收货人未证明货损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而驳回货损索赔。对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实际承运人不能以集装箱故障系货物包装不良为由免责,在未尽妥善而谨慎的管货义务时,对货损与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世界海运》2017,(3):54-56
<正>[提要]是否存在短量损失,应以承运人卸货净数量是否少于装货净数量为标准。承运人若以测量方式不同,装卸作业存在飞扬、洒漏等原因,造成数量差异不应承担责任为由抗辩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货物自然特性等合理原因,海运大宗散货确实存在一定数量的合理损耗,但对于合理损耗的数量应依据涉案合同约定、货物特点、行业惯例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依法合理行使裁量权。承运人援引潜在缺陷作为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