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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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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来不断接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适用沿海货物运输的咨询,有的认为《海商法》只适用国际海上运输;有的认为《海商法》第二章第二款规定,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国的沿海货物运输,那么在沿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船舶碰撞、救助、共同海损是否也不适用《海商法》有的认为,沿海货物运输合同既然不适用《海商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为使人工智能船舶在海事海商领域的应用与我国《海商法》及相关规定更加平稳衔接,分析现有的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我国国内法的规定,通过类比指出人工智能船舶对现行法律存在的影响,结合当前人工智能船舶的研究阶段与相关规定,提出建议:人工智能船舶符合船舶的概念,应受到法律监管;人工智能船舶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和特殊性,应提出更严格的适航标准,对其信息系统应提供更严密的保护;在人工智能系统需要人为操控时,岸基操作人员在职能上类似于船员或船长,与传统船长法定职能存在差别;人工智能船舶可能不适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且碰撞发生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在不同情况下也会有差别。  相似文献   

3.
伍载阳 《珠江水运》2001,(10):36-37
<海商法>第九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何理解法条的这一规定?在理论和司法界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不外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涵义是:未经登记,船舶所有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力,亦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世界海运》2015,(3):46-48
从碰撞双方请求权的性质实际应该以非人身伤亡的请求权为判断基础,来界定碰撞双方请求权的抵消和责任限制,又从利益平衡、条文本身理解以及法条之间的协调统一等角度,结合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关于碰撞双方请求权分类抵消、分类限制、再抵消的观点会导致碰撞双方利益明显失衡,且不符合法条本身的含义以及法律协调统一的要求。进而得出,该条规定的正确理解应该是:不区分双方请求权的来源是基于人身伤亡请求还是非人身伤亡请求,先合并各自的请求,而后进行抵消,之后再责任限制,而且适用的只能是非人身伤亡的责任限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针对引起我国北方海区大型机动船碰撞事故的能见度不良和渔船避让两大主要外界因素,提出了在北方海区设立“VHF动态报告制“,通过船舶间互报,制度化地形成大范围信息链的探讨,以进一步强化预控手段,完善北方海区分道航行的安全结构,促进海上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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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海商法》下船舶优先权的项目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佳怡 《中国水运》2007,7(2):259-260
船舶优先权作为一项古老的海商法法律制度,一直吸引着众多学者探索研究。本文提出对《海商法》下船舶优先权的项目设置需严格控制,只须设定船员工资、救助报酬项目,对特殊群体进行保护即可。这样规定对我国航运业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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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海商法》对船舶物权制度规定之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1.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2.
杨成 《中国海事》2022,(9):64-68
船舶油污损害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作为特殊的民事侵权,涉事船舶不论对自身还是对公共环境都带来了无法逆转的破坏,由于缺乏相应对策,我国每年发生的船舶油污损害事故不在少数,因此,建立健全相关保护制度尤为重要。通过分析我国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及其缺陷,论证建立完备的海商法必要性;其次,在民法体系全面焕新的背景下,通过比较分析《海商法》修改建议稿之于现行《海商法》的修改增补之处,为今后的立法以及实务工作提出建议。总之,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解决立法空白,建设海洋强国需要坚持立法先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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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查核避让行动的有效性,是船舶避碰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拟就与此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倪学伟 《珠江水运》2006,(10):33-34
《海商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这即是《海商法》关于追偿  相似文献   

16.
丁莲芝 《世界海运》2011,34(1):41-42
从有关海难救助的实践案例入手,站在船东的角度,论述当面临救助人要求协助滞留货物义务时,船东应该如果处理才能使自身承担最低风险,同时也能与客户维持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17.
《世界海运》2015,(4):50-54
通过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68条的分析,以及与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国际公约的对比,从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立法目的等角度分析海上危险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对《海商法》第68条中危险货物的概念加以匡正。《海商法》虽未明确规定,但海上危险货物托运人违反特殊包装义务、告知义务、加标志标签义务,都要承担严格责任,而且承运人都可以行使第68条规定的货物处置权。  相似文献   

18.
关于《船舶管理》课程教学的若干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管理》课程是为履行经1 995年修正的《1 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78/95公约 ) ,针对公约中的STCW规则中提出的“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所规定的强制性适任标准的要求而新设置的一门课程。其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港务监督局1 997年颁布的 ( 1 998年 8月 1日实施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船舶管理”考试科目的大纲而设置编写的 ,满足STCW规则中“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适任标准的要求。本课程教学的基本目的是使船员具备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 ,保护海…  相似文献   

19.
林琦桃 《世界海运》1999,22(3):31-32
本文介绍了我国《海商法》中关于代位求偿的规定,分析了这些规定的利弊。  相似文献   

20.
邹友家 《世界海运》2003,26(3):9-11
在充分肯定了《内河避碰规则》的主体框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做了细致的分析,例如一些条款不够全面;有些条款用词陈旧,不够准确;对操限船、限于吃水船及失控船的概念没有提及;将内河的主要运输船型——拖带或顶推船没有纳入操限船的范畴等,对当前内河的航行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分别提出了新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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