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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月30日,为全面深入推进海事系统"三化"建设,推动海事监管转型升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广东佛山组织召开创新海事动态监管模式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进佛山海事电子巡航的机制与做法。部海事局局长陈爱平、副局长李世新,直属海事局局长、部分地方海事局局长,以及科技、通航部门负责人等70余人出席会议。会上,广东海事局、佛山海事局、长江海事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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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广东海事人谈的最多的无疑是"新常态",新的政策环境、新的转型态势、新的廉政举措、新的文化氛围、新的执法手段,这一切共同组成了广东海事的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广东海事的年度十大事件呼之欲出。以信息化推进海事监管现代化,一方面依托信息技术创新,解决监管能力不足,促进监管手段从"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变;另一方面,依托制度建设,重构现场监管体系,促进管理格局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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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5,(3):18-19
国务院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近日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完善与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落实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加快自由贸易园(港)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制度创新与复制推广,建立"自由贸易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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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草案)》(简称《船员条例》)。在《船员条例》制定之前,我国内地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船员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船员方面的规定仅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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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报道获悉,广东海事局将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船舶修造和设计单位的技术监管机制,积极扶持民营造船企业和广东船用产品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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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权法(草案)》看对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船舶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地研讨,2005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据报道,《物权法》有望在2006年获得通过。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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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广东佛山海事局召开创新海事动态监管模式现场办公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陈爱平、副局长李世新,直属海事局局长、部分地方局局长,以及科技、通航部门负责人70多人出席会议。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5家媒体采访报道。会议提出创新海事动态监管模式,升级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加快推进海事监管现代化。会议先后全面听取佛山海事局"3+1"智慧海事监管、佛山南海海事处水上交通安全智能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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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山海事局在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中,大胆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协管船舶”、“义务监督员”制度,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开创了广东水上交通安全辅助监管模式创新的先河,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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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是覆盖广东海事局全局的水上应急搜救统一指挥平台,由图层集成、决策分析、重点水域、重点船舶与特殊环境等五大部分构成,自2013年筹备研发,2014年12月15日正式上线。在广东海事局2015年工作会议上,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提出"全面打造广东海事转型升级",其中就包括智慧海事升级。智慧海事是将科技手段运用到海事监管中,在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支持下,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点线面的立体监控,由此提升监管效能与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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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的海事安全监管工作中,佛山海事局先试先行的“CCTV视频辅助监管系统”、“落实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联动执法”等三大监管手段,创新了海事安全监管模式,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明显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成为佛山局在广东海事系统内闪亮耀眼的“三大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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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实施细则(草案)》的基本规定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草案)》]即将出台,其中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是这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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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开始施行,我国实现了对无船承运业务的立法。此后,在将近5年的实施时间里,虽然无船承运业务市场已有相当的规模,成为推动我国国际海运和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由于认识和制度等原因,对无船承运人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的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改善。1无船承运业务监管情况2002年4月2日,交通部依据《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公布首批29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并为其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其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截至2006年8月31日,共有1733家企业(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