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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受限水域船舶动态智能避碰问题,将航迹预测与改进速度障碍相结合,提出一种船舶动态智能避碰方法。建立两船相对运动模型并实时计算船舶避碰运动参数,基于三自由度船舶操纵运动数学(MMG)模型和Kalman滤波算法分别预测本船(OS)和目标船(TS)下一时刻运动状态;然后结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规则》)、良好船艺、航迹预测模型、速度障碍算法和航向控制系统等分析设计船舶动态智能避碰决策模型;通过仿真试验验证动态智能避碰决策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结果表明:该算法可满足受限水域两船和多船复杂会遇局面下船舶智能避碰,实现动态避碰条件下的船舶安全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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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在海上船舶碰撞的案例中并不少见,海事局或者海事法院对碰撞责任进行认定时,一般都认为锚泊船舶没有碰撞责任或者承担很小比例的责任。本文分析了在《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几种类型,对如何理解《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的避让义务提出一些看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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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能见度不良非互见时的避碰研究一直是航海人员非常关注的问题。为此本文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总结出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的具体避让方法,对于转向避让、变速避让及转向结合变速避让分象限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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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八条“避免碰撞的行动”中明确规定,船舶采取避让措施应及早地、大幅度地进行,并能导致在安全距离上通过。可见导致两船在安全距离上通过是国际避碰规则的目的,也是规则要求船舶应及早地、大幅度地采取避让措施所追寻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早让、宽让只有最低限制,而这个最低限制就是能使两船在安全距离通过,也就是说能导致两船在安全距离上通过的最迟采取避让行动的时机和采取行动的最小幅度。但是这个早、宽的程度应如何去掌握,如何去量化,它和安全航速、瞭望条款一样,让所有发生碰撞事故的当事船舶都逃不出这几个条款的责任。同时也给碰撞事故的处理带来了很多难以恰如其分的公平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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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7条赋予直航船“独自采取避碰行动”和“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的责任与义务,是为了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当规定的让路船没有遵守《规则》规定采取让路行动时,两船就会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这种态势若发展下去,碰撞将不可避免。如A轮从海门港按计划航线空放宁波北仑港时,在头门岛附近与B轮的碰撞事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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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阐述《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不妨碍”与“让路”或“避让”的区别,并对我国《内河避碰规则》的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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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减少两船间的碰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为碰撞事故发生后划分双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则》自生效以来,历经数次修改,已逐渐走向完善。但是,纵观《规则》全文,仍有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存在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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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规则》)的学习和应用中发现,译文第十九条中引用了“被追越船”这一术语,本人对此有不同看法。在此谈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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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渊源还是对其具体条款的分析来看,1972年避碰规则仍然继承了其从前版本的立法模式,即以第三者的视角制定,侧重于指导法官在私法领域的民事判决中分摊碰撞责任,弱化了对海员避碰操纵的指导。《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明确了避碰规则的唯一宗旨是保障船舶海上航行安全,这一宗旨决定了避碰规则的立法模式,而立法模式又进一步决定了对避碰规则中两套行动规则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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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海上操纵与避碰规则与航海实践经验,介绍交叉相遇局面中两船的责任划分,并对两船的避碰时机以及船舶操纵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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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分析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一般定义”中机动船的含义,结合引用机动船条款的适用情况以及《规则》条款间的相互关系,探讨了机动船在《规则》条款中的外延和具体含义,为船舶驾驶员理解和运用《规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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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第4项规定:“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断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着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这种行动如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如下各点:(1)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2)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该条规定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本案正是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原告所属船舶在航行中违反了上述规则,造成碰撞,故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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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现行《巴拿马运河避碰规则》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比较其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相应规定的差异之处,便于航行在巴拿马运河水域中的船舶掌握和遵守当地的特殊避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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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船舶避让行动中很多驾驶员会错误地理解避碰规则,违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致使船舶间构成紧迫局面,甚至碰撞。详述容易错误理解避碰规则的几种情况,供驾驶员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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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航行途中,没有使用“安全航速”是造成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统计,绝大多数没有使用“安全航速”的主要原因是船员没有深刻理解避碰规则中有关“安全航速”的涵义。“规则”第六条: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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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英国皇家航空研究所卡尔瓦特避碰法则和《国际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原则,结合国内、外碰撞案例所提供的经验,建立全方位数模,编程用计算机求得全部避让信息,并设计船舶避碰图和ARPA的碰撞危险区图形。避碰图给出了具体执行《规则》的全方位避让航向或航速,方便驾驶人员用心算法快速决策避让行动。ARPA的碰撞危险区图形可提高ARPA的性能,充分给出单船和多船的全部避让信息,驾驶人员可择优选用最佳避让方案,该图形亦为研制混合型ARPA(矢量型加CAD型)提出了新的设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