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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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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众所周知.所谓汽车召回.是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相似文献   

2.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是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汽车召回,是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换句话说,召回的车辆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需要车厂通过维修或更换零件等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4.
汽车召回:汽车召回制度(RECALL)是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并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时,制造商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改善措施等,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高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中华汽摩配》2004,(8):25-2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缺陷指的是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相似文献   

6.
赵冉 《商用汽车》2014,(6):21-23
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步伐。相对于乘用车而言,缺陷商用车产品召回的数量相去甚远,如何正确看待缺陷商用车召回,值得深思。近日,笔者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看到,2014年2月17日—2015年4月30日,召回部分配备普利司通、风驰通品牌的卡车及客车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的车辆,共计10 942辆。涉及的车辆制造商有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华菱星马汽车、徐州专汽、中联重科、北汽福田、广汽日野等30余家。此次召回,由于制造工艺问题,  相似文献   

7.
汽车召回现状及缺陷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近5年国内外汽车召回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基于我国汽车召回数据库,参照欧美国家同期数据,对汽车召回的现状、产生缺陷的原因及制造商群体特征等进行分析;提出以"召回率"作为评价召回实施情况的主要指标。数据表明,我国的汽车召回总体水平相对较低,汽车制造商在召回主动性方面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8.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及汽车三包座谈会,就贯彻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到会并讲话。刘平均指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缺陷是难免的,对此企业要正确认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主动消除产品缺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企业质量信誉,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9.
召回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主动召回是指制造商发现缺陷产品后,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召回该产品,或者主管部门发现缺陷产品后建议制造商召回。制造商接受建议,主管部门终止调查,进入主动召回程序。强制召回,也称责令召回,是指主管部门要求制造商召回或法院通过判决要求制造商召回。强制召回一般适用于制造商故意隐  相似文献   

10.
汽车召回响应率是指跟随一次召回声明的缺陷汽车校正百分比,也就是维修的车辆占应召回车辆总数的比例。衡量召回成功的一种方法就是看缺陷产品从市场上召回的比例。要想达到100%的召回响应率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制造商不能够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产品已销售并且可以召回。①制造商的原始记录不完整;②已经报废的产品顾客没有通知制造商。英国的交通车辆的召回具有很高的响应率,这与斯旺西的驾驶车辆执照代理处所提供的独一无二的相关数据有关。目前,影响我国汽车召回响应率的主要因素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2.
<正>汽车产品认证是汽车产品的售前质量监管,汽车召回是汽车产品的售后质量监管。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保证,两者是既不可缺少又相互补充、促进和完善的监管环节。本文根据我国汽车召回工作的实践,特别是2010年、2012年的典型资料,通过对召回汽车缺陷的类型、特征分析,找出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及消除举措,发现缺陷变化呈现出如下基本趋势:从设计向制造装配、部件向系统、大件主件向小件附件、自制向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发布实施的《质量发展纲要》提出在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到2020年,重点产品的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政府相关部门应鼓励、引导企业发挥质量安全主体作用,提高质量和可靠性水平。同时,应加大汽车召回力度,形成提高质量的倒逼机制,维护消费者安全。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从缺陷信息收集、安全风险分析、缺陷调查、召回过程监督以及召回效果评估等环节建立了全过程的缺陷汽车召回监管体系。图为近日因安全气囊线束干  相似文献   

14.
当下,汽车召回俨然成为一种国际上成熟的消除汽车产品缺陷的管理制度,但如何判定什么样的问题应归结为安全问题需要一个较为完整的分类体系做支撑。本文整理了大量的召回数据,结合汽车产品结构的可能性分析整理出汽车产品安全危害的几种类型,对于指导判断汽车产品安全风险的评估有着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5.
<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首次将汽车零部件生产者纳入召回管理的范畴、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使之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与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一样,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仍为"在中国境内的汽车和汽车挂车生产者""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  相似文献   

16.
汽车召回响应率是指跟随一次召回声明的缺陷汽车校正百分比,也就是维修的车辆占应召回车辆总数的比例。衡量召回成功的一种方法就是看缺陷产品从市场上召回的比例。要想达到100%的召回响应率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制造商不能够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产品已销售并且可以召回。①制造商的  相似文献   

17.
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对每次汽车召回都要公布一个时间期限,目的是敦促和监督生产者在这个期限内达到一定的召回完成率,获得良好的召回效果。消费者获知汽车召回信息后,应尽快到维修站进行车辆检修,以消除安全隐患。但在生产者公布的时间期限后,生产者仍然有义务按照公布的召回措施消除缺陷汽车产品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汽车与安全》2013,(3):71-73
第一条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相似文献   

19.
我国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或称《规定》)出台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专家库建立与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调查和认定实施办法》和《缺陷汽车产品监测与实验监督管理办法》等4部配套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0.
《汽车与安全》2004,(4):72-7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以下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全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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