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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规则合法性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校享有自主管理权,但其依据其内部规则对学生进行处分是否合法仍有争议。文章从高校法律地位及管理职责的属性谈起,在研究高校内部规则合法性的基础上,指出完善高校内部规则及内部规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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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介绍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正及强制执行情况,并就该规则在我国海事管理中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指出了国内配套立法对国际公约和规则实施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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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则,既取决于其目的及实现条件,又受立法与政策的制约和影响。文中讨论了全部赔偿、限定赔偿以及减损赔偿基础上,结合实际分析了合理的赔偿范围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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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制是国际贸易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滞后,外贸代理制在我国没有得到有效推行。加入WTO后,中国的各项法律制度都面临考验。外贸代理制的立法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得以完善,与国际规则相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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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侵权行为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准据法的确认规则,既有与一般侵权行为相同的一面(例如,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又具有自身的特色(这主要体现在船旗国法原则上).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一些新的原则已被引入涉外海事侵权法律冲突领域,这在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有所体现.海事侵权行为法律冲突规则的多元化成为海事侵权法律适用新的发展趋势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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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海牙规则》(及《维斯比规则》),还是《汉堡规则》,或是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国内立法,承运人均有谨慎、合理管理船舶的义务。法律并不免除承运人因管船过失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如果管船过失行为与货物损失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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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介绍了香港地区实施ISM规则(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机构、立法及实施的相关情况,着重分析了《香港商船(安全)条例》涉及ISM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执行,总结了香港地区航运公司管理和实施ISM规则的特点,提出了国内ISM/NSM规则的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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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义 《大连海运学院学报》1994,20(1):43-48
海事调查和处理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所以海调查和处理的立法应该符合行政的基本原则。用行政合法和行政合理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我国《海上事调查处理条例》,发现该条例存在许多立法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以后的立法修改中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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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国航运业进一步开放必须而且应当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向国际惯例靠拢,与WTO法律框架接轨.我国加入WTO后,在有关航运立法、航运政策调整等方面,涉及市场保护或影响他国航运利益的非关税措施,将受到WTO规则的制约.因此,加入WTO后,我国的航运政策调整,必须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与WTO的规则接轨.二是从我国的国情和航运实际出发,利用WTO和GATS规则,合理保护本国航运业.加入WTO后,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航运业完全失去保护,我们完全应当而且可能从我国的国情和航运实际出发,利用WTO和GATS规则,合理保护本国航运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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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规则),将于2002年7月1日生效.为了促进我国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对不遵守该规则带来的法律问题作一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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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具有相对明确和统一的法律制度,该规则是2009年正式确立和实施的。之所以会确立该规则主要是希望缔约国之间可以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更加广泛的经济合作。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加入《鹿特丹规则》的缔约国队伍中,但是《鹿特丹规则》却在有形和无形中影响着我国的海运发展。《鹿特丹规则》中有关"海运货物控制权"的规定是第一次以"国际立法"的方式将控制权制度展现在世人面前。基于此种情况,文中主要针对《鹿特丹规则》背景下我国海运货物控制权的立法完善展开论述,希望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海运货物控制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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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和保险法都没有关于“近因原则”的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判断在我国似乎是一种不言自明的法律思维。然而,我国立法中并没有近因原则的表述,这使得公正判决有缺乏法律依据之嫌,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英国海上保险法所确立的近因原则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的结果,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无论从完善我国海上保险立法或与国际航运保险实践接轨的角度考虑,都应当认真研究英国成熟的近因原则理论,以期对我国在立法中早日确认近因原则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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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分析了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形式和现状,指出其中仍存在法律不健全、立法效率低和立法层级低等问题,并就我国海事履约立法体制的保障与完善提出,不仅需要在内容、程序和形式上完善立法,更需要法律人才和有效制度的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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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分析了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立法形式和现状,指出其中仍存在法律不健全、立法效率低和立法层级低等问题,并就我国海事履约立法体制的保障与完善提出,不仅需要在内容、程序和形式上完善立法,更需要法律人才和有效制度的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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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现状谈起,分析了在国内立法、船员教育、考试评估、海事管理和船舶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向审核机制展示我国履约成果为目的,阐述了我国提交《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审核文件的大致分类和内容,希望通过对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情况的分析和描述,引起我国海事各界对IMO自愿审核机制的思索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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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由提供海运服务 为配合1992年实现欧洲统一市场,欧共体80年代中期以来接连公布《共同航运政策备忘录》及其他多项法律规定,其旨意是推行所谓航运自由化原则。因为内部建立航运经济的统一服务市场,消除成员国间的航运壁垒;对外使海运业国际竞争开放,反对外国实行货载保护均是欧共体的利益所在。 对于国际海运,欧共体早在1986年便有理事会4055号规则加以规范,此不赘述。对于欧共体来说,棘手的问题是使成员国间也取消各自沿海航运权,因为这涉及各国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国内贸易繁荣的国家来说则尤为重要,何况国际法一直承认每个国家都具有把本国的沿海贸易保留给本国公民的无上的权利。为此,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欧洲议会才以欧共体条约特别是其中第84条第2款为法律基础,在1992年通过了3577号规则。根据该规则,自1993年1月1日起,自由提供海运服务原则适用于成员国间的沿海运输,成员国的沿海运输向在任何一个成员国登记或悬挂任何一个成员国国旗的船舶开放。但考虑到沿海运输对欧共体地中海地区国家(特别是希腊)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特殊利益,规则对于地中海地区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沿岸的下列运输寓意暂缓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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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不仅会造在物质损失,而且威胁到海洋生物资源,海岸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国虽然基本上形成了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框架,但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为此,本文认为应从确立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应遵循和体制的原则以及立法重点入手,以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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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海运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国内立法现状的基础上,进行了应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强制实施,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模式探讨,提出了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