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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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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3月18日,我国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禁止"超标车"生产、销售和  相似文献   

2.
2011年12月份,江苏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对进入江苏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相似文献   

3.
苏政 《电动自行车》2011,(10):15-17
最近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的通知》,对江苏省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提出了管理意见,对电动自行车全方位加强了监管。  相似文献   

4.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通知》明确要求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最高车速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一时间,时速不超...  相似文献   

5.
苏燮 《电动自行车》2011,(11):16-16
自2011年3月18日,国家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后,江苏省4月10日起暂停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这一暂停措施对江苏电动自行车市场  相似文献   

6.
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一出台,在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销售商甚至已拥有电动自行车的用户或准备购买者问引起强烈的反响。当江苏、浙江、山东、天津等主要电动自行车产销省市正处于谨慎的调研观望中时,2011年5月26日,  相似文献   

7.
2月8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专题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技监局、市经信委对该市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假牌假证电动自行车以及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假牌假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  相似文献   

8.
2011年,时间已经进入8月份,但电动自行车旺季却姗姗来迟,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压力。究其原因,主要有这几方面:一方面,配件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人工成本以及各种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产品价格上调给市场带来压力;另一方面,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  相似文献   

9.
电动车     
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专题会议2月8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专题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技监局、市经信委对该市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国家  相似文献   

10.
今年国家4部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治理整顿,环保部、发改委等9部委也开展了对铅酸电池行业的整顿,各省市都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据此江苏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的通知》,内容除与国家4部委基本一致外,另外江苏将实行新车带牌销售制度。考虑到安全性,城区部分“禁摩”的繁华路段,也将试行同日寸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  相似文献   

11.
时事速递     
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29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  相似文献   

12.
最近四部委的一则通知引起业内人士特别关注。由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要求各地公布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通知触动了每一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神经,令大家变得不安起来。记者最近走访了一些企业,负责人普遍表现出对前途的忧虑。  相似文献   

13.
2011年3月18日,国家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一道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又一次面临巨大的压力。江苏省内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配套商等对此非常关注。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对此特别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传达通知精神,倾听行业心声,积极反映企业诉求,要求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14.
自2011年3月18日,国家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要求各省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后,江苏省4月10日起暂停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这一暂停措施对江苏电动自行车市场影响很大,尤其新开发的新品无法进入江苏市场,严重影响了电动自行车企业在江苏的市场开拓。  相似文献   

15.
继2009年底电摩新国标之争后,电动自行车近期再度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今年3月份,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一道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相似文献   

16.
<正>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所有电动车需办理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据介绍,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  相似文献   

17.
自国家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后,无论是在浙江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省电动自行车行业企业中,还是在消费者中、媒体中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引起了不同的声音和反响。特别是作为政府桥梁、企业纽带的浙江省  相似文献   

18.
1胡锦涛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亲身体验免费自行车。杭州、上海、株洲等公共自行车租赁模式在大中城市普遍推广。2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文,从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相似文献   

19.
《摩托车技术》2006,(4):53-53
日前,济南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作了明确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按规定行驶,将被罚款5~50元。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5km/h。同时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通告》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设有摩托车道的道路上骑乘时要上摩托车道,在没有摩托车道的道路上要与普通自行车“一个靠左一个靠右”。  相似文献   

20.
国家四部委发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引起社会各方的质疑,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安全问题、国标和超标问题、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可操作性和可能引发的民生问题。认为老国标相对落后,立法和执法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运用科学发展观来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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