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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简称“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发布紧急通知,从坚持“一断三不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实施交通运输管控措施、坚持全面统筹,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畅通高效、落实疫情追溯要求,严格做好乘客个人信息保密工作、落实“三不一优先”,规范开展公路交通管制五个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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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内水路运输证件办理工作》的公告2月12日,为便利行政相对人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办理国内水路运输、船舶管理相关经营证书,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内水路运输证件办理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要求: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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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4月12日,为指导疫情防控期间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和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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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修订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放宽港口经营限制,优化港口营商环境.打破拖轮经营者需在港口所在地注册的条件限制,不再强制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交书面材料,同时简化港口经营延续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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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将建综合运输标准体系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交通运输各领域的标准体系,交通运输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标准化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明显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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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4月2日,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简称《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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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日前,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实施方案》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着力改善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结构、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布局结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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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九项试点启动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九项改革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实施,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试验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两至三年,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行试点,发挥更大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将交通运输改革引向深入。通知明确了交通运输综合改革、综合交通运输改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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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将陆续开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将开通全国统一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专用特服号码,“12328”电话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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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建重大风险源报备制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201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该意见指出,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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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获批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区划》确立了以自然属性为基础、科学发展为导向、保护渔业为重点、保护环境为前提、陆海统筹为准则、国家安全为关键6项原则,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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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新开和扩大开放口岸将达95个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国家口岸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全国将有95个新开和扩大开放口岸项目列入规划,其中计划新开口岸39个,将为中国外贸发展和国际交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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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月1日起将开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为保护我国海洋环境,促进海洋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出台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对象为我国管辖水域内接收从海上运输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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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打非治违等工作,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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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专项补助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
2013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至2015年提前报废更新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进行补助,通过经济政策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船队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方案》,补助金额将根据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等因素,结合基准补助金额(1500元/总吨)综合确定,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适用本《方案》的船舶应符合五个条件,即: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船舶所有权并持有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具备有效的国内沿海、国际远洋运输经营资格;单壳油轮不小于600载重吨,其他运输船舶不小于1000载重吨;按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年至10年(含1年、10年)拆解;在交通运输部认可的国内船舶拆解企业拆解完毕。拆解船舶后更新船舶的,新建造船舶的总吨应不小于拆解船舶的总吨,并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公布的国际新规范、新公约和新标准要求,取得海事机构核发的国籍证书和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入级证书;新建船舶类型由企业自主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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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推进物流业健展指导意见》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将基本建成,传统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的融合发展,基本适应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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