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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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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IG船介绍     
王泉 《中国海事》2005,(2):62-64
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 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相似文献   

2.
《中国船检》2003,(10):47-47
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墨认按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相似文献   

3.
《世界海运》2017,(11):1-2
在接受《1948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时我国作出了非机动船舶不受其约束的保留,因而专门制定了《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供我国非机动船舶遵循。我国在加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时未作出类似的保留,故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我国的非机动船舶,上述暂行规则应予废止。  相似文献   

4.
阐释《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特殊性,分析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常见认识误区,基于国际海事组织倡导和通过的安全文化、强制审核机制和人的因素等新的理念,提出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进行全面回顾和修订。  相似文献   

5.
在自主船议题下,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已完成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避碰规则》)的立法范围界定。本文就《避碰规则》立法范围界定的成果以及各参与方的观点进行说明和分析,并就《避碰规则》的后续修正要点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6.
修正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急迫需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世界海运》2016,(5):15-18
现行适用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基本架构可追溯到一个半世纪以前的《1863年海上避碰规则》,尽管在形式上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对遇、交叉和追越局面的划分以及让路/直航的避碰模式仍然相同。然而,当今的海上避碰环境以及助航仪器的发展和应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已不能适用于海上避碰实践的要求,急需全面回顾和修正。  相似文献   

7.
张铎 《世界海运》2019,(6):12-15
无论是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渊源还是对其具体条款的分析来看,1972年避碰规则仍然继承了其从前版本的立法模式,即以第三者的视角制定,侧重于指导法官在私法领域的民事判决中分摊碰撞责任,弱化了对海员避碰操纵的指导。《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明确了避碰规则的唯一宗旨是保障船舶海上航行安全,这一宗旨决定了避碰规则的立法模式,而立法模式又进一步决定了对避碰规则中两套行动规则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修正后第2章第8条款的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事组织(IMO)第22届大会以A.910(22)号决议通过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修正案,并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现就该修正案对“规则”第8条第1款进行修改后的理解进行商讨。  相似文献   

9.
船载AIS能够帮助值班人员提高情景意识,作出避碰决策。然而,从近年来的事故调查中发现,AIS使用不当已成为导致许多海上碰撞事故的重要因素。在对“AIS致碰”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修订《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操作使用指南》[IMO A.1106(29)号决议]、修订《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加强履约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AIS使用、预防“AIS致碰”事故的履约建议。  相似文献   

10.
张重阳 《中国水运》2007,5(9):221-222
本文从我国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现状谈起,分析了在国内立法、船员教育、考试评估、海事管理和船舶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向审核机制展示我国履约成果为目的,阐述了我国提交《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审核文件的大致分类和内容,希望通过对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情况的分析和描述,引起我国海事各界对IMO自愿审核机制的思索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船舶之间的责任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可分为下列4种情况:①一船给另一船让路:第十二条(帆船)、第十三条(追越)、第十五条(交叉相遇)、第十八条(船舶之间的责任);②两船各自采取避碰行动:第十四条(对遇)、第  相似文献   

12.
试论高速船的安全航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振南 《世界海运》2001,24(6):8-11
分析高速船独特的船舶操纵特性对航行安全的影响,并提出高速船在值班、瞭望、安全航速以及雷达避碰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就《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关于高速船的相关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相似文献   

13.
彭德洋 《世界海运》2007,30(2):50-51
为了充分发挥协议避碰的作用,分析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及协议避碰的性质,提出了协议避碰的适用时机和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4.
为了正确认识和运用协议避碰,论文分析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及协议避碰的性质,提出了协议避碰的适用时机和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5.
中国航海学会于1982年11月8日至12日在上海召开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学术讨论会。参加这次会议的国际海事组织(IMO)的专家们在会上发表了17篇论文,本文是其中的9篇的摘译。这9篇论文的题目是:(1)海上避碰规则的发展;(2)雷达与避碰;(3)船舶定线;(4)渔船与避碰;(5)船舶通航管理与避碰;(6)碰撞中的人为因素;(7)碰撞案例的研究;(8)水面受限制条件下引起碰撞的因素;(9)碰撞法:责任的判定、限制与损害。  相似文献   

16.
由上海海运学院副教授蔡存强副教授编著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释义》一书,最近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根据海事法院法官的判案结论、专家与学者的观点、“1978TCW公约”的规定、海员的通常做法,结合作者的见解,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93年修正案)的每一条规定,从技术上与法律上进行逐字、逐句、逐条的评注与解释。  相似文献   

17.
在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规则》)的学习和应用中发现,译文第十九条中引用了“被追越船”这一术语,本人对此有不同看法。在此谈点意见。  相似文献   

18.
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在海上船舶碰撞的案例中并不少见,海事局或者海事法院对碰撞责任进行认定时,一般都认为锚泊船舶没有碰撞责任或者承担很小比例的责任。本文分析了在《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几种类型,对如何理解《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的避让义务提出一些看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概述现行《巴拿马运河避碰规则》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比较其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相应规定的差异之处,便于航行在巴拿马运河水域中的船舶掌握和遵守当地的特殊避碰规定。  相似文献   

20.
陈起漂 《中国水运》2009,(9):133-134
本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背离条款的具体含义做出了解释,分析了背离条款在船舶避碰操纵过程和船舶碰撞责任划分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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