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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电动自行车上牌细则去年11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明确几类非机动车须登记上牌。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相关上牌细则。电动自行车于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在2014年3月16日前带齐身份证明、购车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申领。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而未纳入上海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已取得外省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所有人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区(县)交警支(大)队设立的登记点申领临时号牌。2013年11月8日后购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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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月16日,历经十三次修改、备受瞩目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由工信部等四部委向社会公众公布,至此,困扰行业二十多年的国标问题,宣告尘埃落定。2019年4月15日,经历一年的过渡期后,"新国标"正式实施,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迎来全新起点,市场格局出现诸多变数,对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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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11月1日起统一启动非机动车登记与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工作,以规范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及电动摩托车的管理。据其临时通行车辆管理政策规定,该省将给包括燃油助力车、电动摩托车等三类符合有关规定的车辆发放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临时通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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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行车》2021,(2)
正《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7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长沙公安交警于近期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大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反禁止标志通行、非法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大整治最大的特点是全面实施"处罚前教育"措施,长沙公安交警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在"长沙交警"微信公众号新增了电动自行车业务板块,专门制作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事故警示视频及交通安全题库,供群众线上观看学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