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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高级工程师周福庚建议,应该给予新能源汽车在使用环节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免收过路费;二是,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和规范管理,改善新能源汽车充电便捷性;三  相似文献   

2.
<正>2019年3月5—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笔者在安徽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车分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福庚。作为历经30余年承担江淮全系商用车开发重任的资深专家,周福庚围绕着汽车行业关注的节能与环保主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4份议案:《关于全面推动城市公交  相似文献   

3.
宏观·国内     
《商用汽车》2014,(9):14-14
国Ⅲ柴油车产品2015年1月起禁止销售 2014年4月14日,工信部发布第27号公告,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3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Ⅲ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正>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决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高质量、可持续性发展,将我国建设成新能源汽车强国。各省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给予厚望,如北京、河北、重庆等省、直辖市纷纷出台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推进广西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实现这一宏大目标,  相似文献   

5.
2009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董事长李进巅向全国人大委员会递交的一份名为《关于加速老旧公交车报废,发展绿色和谐交通的建议》的提案格外引人关注,得到众多与会代表的支持。  相似文献   

6.
<正>“好消息,新能源二手车流通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商务部的重视,他们将马上开展调研,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非常高效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创会会长、华星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响今年两会上提交的《关于完善新能源在用车管理体系的建议》,在3月10日就得到商务部的回复,相关管理办法有望尽快出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李响近两年在尽职履责的路上走的越来越顺,他深入汽车流通行业调研、形成的建议往往恰是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因而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促进汽车流通业健  相似文献   

7.
《汽车情报》2007,(36):1-1
2007年12月14日,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的函”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2007年本》的内容。《2007年本》首次提出要鼓励汽车模具等通用设备和柴油车、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同时对受鼓励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有了新的界定。  相似文献   

8.
《驾驶园》2019,(7)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剔除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  相似文献   

9.
精点 《驾驶园》2010,(4):33-33
随着世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和能源逐渐短缺.如何减少汽车对石油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成为汽车行业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在2010年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董事长李进巅做了”关于加速推进新能源客车产业化进程的建议”的提案.在充分分析当前新能源客车发展环境与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科学发展建议和相关举措。  相似文献   

10.
<正>1重型柴油车的国六排放标准随着国家"蓝天保卫战"的实施,环保升级"迫在眉睫",柴油车排放标准升级如同箭在弦上。2018年7月3日,生态环境部刊发"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的公告"(以下简称"新国标"),宣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之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广东等6省市相继宣布将于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对于重型车而言,无论是压燃式还是气体点燃式柴油机,要想满足史上最严苛的国六排放标准,都必须  相似文献   

11.
正2021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Ⅵ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4号,简称:《公告》)。《公告》说:为落实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相关要求,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Ⅵ排放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庄严 《商用汽车》2014,(10):5-5
<正>关于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将于何时实施,终于再次有了暂时的答案。2014年4月23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4年第27号公告,其中称2014年12月31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也就是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销售的柴油车必须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而目前已经生产并且在销售渠道  相似文献   

13.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相似文献   

14.
正3月1日下午,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会在京召开。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会议并讲话。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等国内外专家参加会议。会上,李萌副部长宣读了《科技部关于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北汽集团代表共建方汇报了中心建设情况。当前,汽车产业正面临由传统燃油动力向新能源技术转型升级的重要拐点,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  相似文献   

15.
5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网站上如期发布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按照《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方法》(GB 17691-2005)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报重型柴油车产品均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并停止受理国Ⅲ重型柴油车新产品(以企业申报时间为准). 至此,我国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的升级离正式全面实施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Ⅳ实施已无悬念.  相似文献   

16.
枚文 《汽车与配件》2001,(43):31-32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及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发布了《关于发布2001年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发动机)排放达标车型名录》(环发[2001]140号)和《关于发布轻型汽车和柴油车限期停产车型名录》(环发[2001]136号)。  相似文献   

17.
<正>北京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和新增公交、环卫北京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为此,汽车工程研究院协同销售公司根据北京地区环境管控形势和压力,对京津地区的排放升级进行了预判,并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与潍柴等发动机厂家针对国Ⅴ柴油排放技术和后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完成了试验样  相似文献   

18.
4月2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第27号公告,明确规定了国Ⅲ柴油车最后的销售截止日期。公告明确指出,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Ⅲ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Ⅲ)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相似文献   

19.
“两会”期间,关于政府应解除对皮卡汽车行驶限制的话题再次在汽车行业引起广泛热议。据悉,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内皮卡汽车生产龙头企业之一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董事长李进巅递交一份题为《关于解除皮卡城市限行的建议》的议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皮卡的属性定位,解除对皮卡的城市行车限制,以适应当前市场发展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  相似文献   

20.
梅振 《商用汽车》2014,(10):93-93
2014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简称:工信部)发布2014年第27号公告。该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将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国Ⅲ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Ⅲ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该公告表明全国柴油车延期数次的国Ⅳ“大限”终有了新的日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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