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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责任可能仅仅是行政责任,也可能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同时发生。认定海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属于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认定海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则涉及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目前,我国海上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专属管辖;海上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则属于普通法院管辖。文中以海上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决机制为视角,分析目前这类案件的司法解决机制中存在的困境,思考海上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事与刑事关联诉讼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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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5月8日,国内首部以"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与航行安全情况通报"为专题的白皮书在沪发布。该白皮书由上海海事法院编制,重点介绍了该院4年来船舶碰撞案件审判情况,同时就船舶航行安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海上船舶碰撞事故纠纷近4年处于多发期航行安全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基础性、长远性保障。上海地处长江口航道的龙头,船舶大型化、航道双向化的加快推进,不仅改变了各航区通航格局,而且使通航密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据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61亿t,集装箱吞吐量完成4 201万TEU,船舶进出港高达150万艘次。在每年通过长江口深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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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际贸易、海运欺诈引发的无单放货纠纷;因航运市场需求不足、运力过剩引发的修、造船违约纠纷;因资金周转不灵引发的货代连环欠款纠纷;因船公司经营不善引发的船员欠薪纠纷,都不同程度有所增多。”近日,上海海事法院举行海事审判情况通报会,并对外发布2010—2011年海事审判白皮书。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上海海事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分别为1878件和1981件,年均增幅6.6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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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即将成为亚太地区海事司法领域中心在2006年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回顾中国22年海事审判工作后指出,中国海事司法在国际海事司法特别是在亚太地区海事司法领域的中心地位正在逐步确立。他说,22年来,中国涉外海事案件比例始终保持在受理案件总数的20%左右,案件当事人遍及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10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共有726宗与我国无直接联系的案件国外当事人,选择来华诉讼。中国海事审判权威性和国际公信力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国外当事人优先选择的诉讼地之一。万鄂湘指出,近10年来,中国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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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1年11月5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和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共同承办、上海海事法院支持的2021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司法与仲裁"专题论坛暨第三届"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同期举行。专题论坛以"多元化解展现法治融力量、司法仲裁保障航运新发展"为主题,吸引了来自法院系统、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仲裁界、企业界、律师界以及学术界150余位代表现场参会。论坛发布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上海海事法院海事案件委托调解白皮书(2011—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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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8月9日,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17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并专题通报了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自2010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第八次向社会发布海事司法报告。全国首份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采用中英文双语发布形式,延续了"发布常态化、专题系列化、内容精细化"的特点。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案件逐年上升在聚焦2015—2017年审理的涉"一带一路"案件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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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使港务监督海事调查处理的职责从侧重于民事纠纷的裁决转变为为改善海上交通安全服务。其重点是对发生的船舶海上交通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判明责任,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以促进海上交通安全,而不是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但在现阶段,港务监督仍要注重海事调解工作。 一、港务监督海事调解的意义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是解决海事纠纷的四种途径。港务监督调解海事纠纷是《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实践证明,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海事纠纷是通过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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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首个国内海事司法改革与发展"路线图"日前正式出台。4月8日,上海海事法院在沪发布《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就海事司法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程,为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以及加快上海自贸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厘清了拓展思路,作出了全面规划。据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介绍,2014年下半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重点围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三大建设,结合海事审判实际,组织开展了专题性工作研究。在中央提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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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执握法锤的法官,一边是擅于仲裁与调解的仲裁员,如今在司法与仲裁的共同携手下,海事争议与纠纷的解决变得更为游刃有余了.6月下旬,随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协作纪要>,一个具有首创意义的海事"诉调对接"在上海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海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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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苼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1,(7):31-32
一边是执握法锤的法官,一边是擅于仲裁与调解的仲裁员,如今在司法与仲裁的共同携手下,海事争议与纠纷的解决变得更为游刃有余了。6月下旬,随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协作纪要》,一个具有首创意义的海事“诉调对接”在上海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海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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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海洋运输业和航运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航海运输中的各种纠纷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不乏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在海事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有时会拒绝参与诉讼程序,特别是不到庭参加诉讼,这会对海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恰当处理带来不利影响.此种情形下,海事法院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对航运纠纷中海事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到庭的理由作出正当性判断,并据此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以确保海事行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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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海事司法是经略海洋、管控海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法官数量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海运强国、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推进给航运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海事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应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从海事司法大国向海事司法强国的转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