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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全国内河船舶船员证书电子化系统正式启动试点运行,深圳海事局率先签发了全国首份内河船舶船员电子证书,这标志着全国内河船舶船员证书电子化取得了重大突破,也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一周年之际,深圳海事局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进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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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FAL)第39届会议通过了关于《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FAL.5/Circ.39/Rev.1号通函,鼓励各成员国使用船舶电子证书,以避免船舶要携带大量的法定证书、文书以及保存相关记录给船舶、船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方面在船舶和船员管理、登记、记录等方面带来的沉重负担,并请海安会和环保会讨论该通函的建议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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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4月17日,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新美洲"轮收到中国船级社(CCS)上海分社为该轮签发的系列法定检验证书和临时入级证书。这是CCS签发的首份船舶电子证书,标志着CCS船舶检验发证正式进入电子证书时代。2018年4月17日,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新美洲"轮在通过法定换证检验和船级特别检验的最后一个检验项目即将驶离上海投入美东航线时,船长刘世斌通过船载卫星宽带通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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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GMDSS的全面实行,船舶驾驶员基本都有无线电普操员证书,在船舶的航区允许下可以不配备电子员,把船舶通讯改由持有普操员证书的船舶驾驶员兼任。在运行过程中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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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公约和各国法规的规定,船舶通常应具备的证书包括:船旗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适航证书、船舶吨位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和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报或电话证书、客船安全证书、船舶旅客定额证书、船舶入级证书、船舶起货机设备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船舶航行安全证书等。船舶登记是船舶取得所有权和船旗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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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引航电子签证是将传统的纸质签证单上的信息和签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传输,以加速流转,方便扩展应用。文中分别从引航电子签证的产生、工作流程以及技术来阐述了其现实意义和可行性,船舶引航电子签证的实施将大大加快港口电子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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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不同船舶应携带哪些船舶证书与文件和这些船舶证书与文件管理有关的知识,以及对船长在船舶证书与文件管理方面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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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证书是界定船舶是否满足安全航行的最重要要素之一,也是船舶安全检查必查的重点项目。笔者在港口国监督检查(PSC)中发现一些非常见的船舶法定证书失效问题,这一方面源自于公约要求不明确,但更多的是各船旗国、验船机构乃至船公司主管对证书缺乏足够的重视,由此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船期延误,甚至是PSC检查中的滞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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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8)
八章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换发和补发 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舶船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第四十七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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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船舶登记立法的主要程序性法规。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的船舶大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无航行证书、无船舶证书、无操作证)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航运市场得到了初步规范。由于在实务中出现诸多问题,有关部门一直在酝酿修改《条例》。2007年《物权法》颁布对《条例》修订起到导向作用,并在立法认识、登记程序等方面对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