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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建立燃油消耗的监控平台
自1999年起,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远集运”)积极开发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利用计算机实施船舶日常管理,其中就包括船舶燃油消耗管理。2005年,船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立了中远集运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配套搭建了船舶燃油消耗的监控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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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据悉,有关船舶收集燃油消耗数据的要求于3月1日生效。有关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报告要求是最新强制性要求,旨在提高国际航运能效。数据收集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每个日历年结束后向IMO报告数据。该数据收集系统旨在使IMO具备有关燃油消耗具体数据,帮助成员国就提高能效和解决国际航运温室气体(GHG)排放所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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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5月,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又称东京备忘录,Tokyo MoU)发布了2022年港口国监督(以下简称PSC)年报,详细介绍了PSC检查的各项数据。根据年报,本文将针对2022年东京备忘录开展的PSC检查各项工作数据作重点分析和解读,为业界进一步了解港口国监督检查走向及重点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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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远海控的业绩表现并不出人预料,但后续的挑战应对,更是关键。3月30日晚间,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发布2022年全年业绩报告。根据报告,2022年,中远海控实现息税前利润(EBIT)1,707.78亿元,同比增长29.77%;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670.97亿元,同比增长30.5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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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已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海事局为《燃油公约》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保险或其它经济担保证书》的签发和检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进入正常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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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后,按照公约规定所有进出我国港口的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根据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公约加入书时的声明,交通运输部规定2009年7月1日后中国籍沿海运输船舶也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燃油公约》的生效实施改变了航行于我国水域的非油轮没有强制性的油污保险或经济担保的局面,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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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航线稳定化协定(TSA)对自5月1日起亚洲发往美国货物,每40英尺箱收取燃油附加费(BAF)590美元。内陆燃油附加费(IFC),铁路和长途集卡等的国际多式联运货物,每只集装箱179美元,地方货物52美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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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指数维持在微弱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信心指数下降至相对不景气区间。2023年1月3日,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指数为94.09点,较上季度下降3.1点,维持在微弱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信心指数为81.6点,较上季度下降10.74点,由微弱不景气区间下降至相对不景气区间,且所有企业信心指数均处于不景气区间(见图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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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巴黎备忘录(Paris MOU)委员会决定将《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AFS公约)纳入港口国检查范围.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指南以评估船舶是否符合AFS公约要求。检查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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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9日,国际防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VI生效,船舶进入硫氧化物(SOx)排放控制区(英文简称SECA).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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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2005年5月19日生效之MARPOL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及相继来自航运界的要求,波罗的海国际海运协会(BIMCO)已修订了其广泛使用的燃油硫含量条款(Fuel Sulphur Content Clause),以估察新规则下船东、期租人及其燃料供应者的义务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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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与质量》2015,(4)
<正>2013年6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监控、报告、验证(Monitoring,Reporting,Verification)"法规草案,简称"MRV法规"。根据该法规草案,船舶监测、计算自身运营时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相关信息,由经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对提交数据进行验证,并按规定期限上报。该法规最终稿于5月19日正式刊登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成为欧盟法律,定于20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首个监测周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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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公约2000年关于船用柴油机燃油管路防火要求的修正案(以下简称该修正案),已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由此作为强制性规定列入船旗国检查和港口国检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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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7月1日,巴黎备忘录组织(PARIS MOU)公布了其2022年港口国监督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概述了2022年备忘录港口国监督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检查数据,并回顾了巴黎备忘录成立40年以来备忘录各成员国在统一协调机制下为消除低标准船舶做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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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事处近期向船东、船舶管理人和认可组织下发通函,提供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关香港旗船舶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1部分的要求草案,现予转发.以下为该通函译文,供参考。((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公约)于2006年由国际劳工组织(ILO)在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正在起草国内立法,以实施公约。香港海事处(HKMD)起草了这份文件(见附件),以便于所有的相关方能在公约生效前,对公约有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前做好准备。出于发证的目的.必须检查的14项具体要求香港政府已经在草拟的DMLC第f部分中予以明确,并鼓励香港旗船舶的船东及船舶管理人准备好他们的DMLC第Ⅱ部分.来制订符合DMLC第Ⅰ部分草案要求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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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欧盟低硫燃油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73/78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于今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其中第14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船舶在SOX排放控制区域内(SECA)时,船上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1.0%m/m,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为0.10%m/m。而欧盟则将MARPOL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中对不超过0.1%m/m低硫燃油的使用实施时间整整提前了5年。从2010年1月1日起,欧盟港口开始单边实施船舶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的法令2005/33/EC。法令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欧盟港口停泊(包括锚泊、系浮筒、码头靠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超过0.1%m/m的燃油(该要求不适用于停掉所有机器而使用岸电的船舶);船舶靠泊后应尽早转换为低硫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1%m/m),船舶开航前尽量晚切换成高硫燃油;燃油转换操作应记录在船舶日志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