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现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仲已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海仲上海分会,已经开始受理仲裁争议案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2.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9,(10):114-114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以下简称“海仲上海分会”)成立于2003年1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独立受理海事、海商、物流案件;也是海仲配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2009年1月8日,海仲上海分会同时启用“上海海事仲裁院”名称,以明确工作定位,将海事仲裁工作重心转移到上海,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并利用海仲品牌努力提升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的海事仲裁中心。 相似文献
3.
4.
蔡鸿达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5):53-55
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伸己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 相似文献
5.
6.
7.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上海分会,经过一年半的筹建,于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海仲50多年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节点.
依托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海仲上海分会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牢牢树立了面向航运及其上下产业链企业、客户为先、服务为本、便民为先、讲求效率、把握公平公正的宗旨,受案量达320件,标的额达42.98亿元人民币,占海仲受案量70%以上,为世界仅次于伦敦仲裁第二大仲裁地,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