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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订经过1969年11月10~29日,国际海事组织《当时名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在布鲁塞尔召开海上污染损害国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有关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决议。  相似文献   

2.
国际海事组织在制定《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公约CLC》及其1992年议定书和《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FUND》及其1992年议定书之后,又将注意力转向制定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所致污染损害的公约。1996年5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在其总部通过了《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简称HNS公约),它是继CLC公约、FUND公约之后又一采用严格责任制的责任赔偿公约。  相似文献   

3.
陈武祥 《中国海事》2009,(11):20-23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海上船舶活动密度迅速增加,船舶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导致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压力增大。文中通过《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生效实施对我国污染损害赔偿机制的作用分析,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污染损害赔偿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立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建军 《中国水运》2007,7(5):240-242
针对当前我国海域遭受的船舶溢油污染的一些类型,所面临的面临损害威胁的严峻形势,分析了我国油污损害立法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现状,以及进行油污损害立法、建立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对油污损害立法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模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制订经过1969年11月10~29日,国际海事组织(当时名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在布鲁塞尔召开海上污染损害国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有关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决议。由于按照《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不可能向油污事故的受害者提供全部的赔偿,而且给船舶所有人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设立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实行按缔约国港口接收货油量进行摊款的办法,使油污事故的受害者能够对其所蒙  相似文献   

6.
小舸 《中国船检》2004,(3):34-35
2003年5月,关于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补充基金”的国际大会在伦敦召开,通过了《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的2003年议定书(以下称2003年议定书),从而为设立第三层油污损害赔偿机制建立了法律基础。至此,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称《民事责任公约》)和《设  相似文献   

7.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璠  于静 《中国海事》2006,(5):38-42
在我国,石油等能源大多是通过海洋进行运输,随着能源运输量的大幅度增加,海上油污事故时有发生。石油等有害物质不仅严重破坏海洋的生态环境,而且会对海水养殖、沿海港口作业、沿海运输等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从保护海洋环境、制裁污染责任人角度对责任人行政性处罚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却没有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方面的专门立法。我国海事法院在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时应适用什么法律目前争议极大。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 《1969/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 CLC)、《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相似文献   

8.
宫锡谦 《水运管理》2008,30(12):5-8
O 前言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69年和1971年分别通过《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以下简称《1971年基金公约》),对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受害者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其后,上述2个公约又经过一系列修订成为1992年修正案(以下简称《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92年基金公约》)。  相似文献   

9.
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立方式 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立的依据主要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商法》、《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CLC)等。对于单一的漏油船舶加害事件,不存在责任主体选择的问题;对于漏油船舶和非漏油船舶共同造成的加害事件,我国法律实践中对责任主体的确立存在着不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0.
国际油污损害赔偿体系    为了解决油轮货油和空载油轮燃油污染损害赔偿问题,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1992年议定书》(以下简称 CLC92)和《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1992年议定书》(以下简称 FUND92)。CLC92 规定了船舶所有人在  相似文献   

11.
分析《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主要特点、在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赔偿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实施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公约的发展前景,提出目前应关注和研究燃油污染责任赔偿相关的法律体系以及财务担保补偿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国内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再寻求与国际公约接轨。[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船舶一旦溢油将为海洋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害,然而由于我国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不健全,资金的不到位使得各部门的清污和处理积极性大大降低,很多油污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文中在具体分析我国建立国内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所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对如何建立赔偿机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重点对如何从外部环境上提供保障做出了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3.
索赔手册是对人们向1992年国际油污基金组织提出索赔的实践指南。该组织是根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和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组织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的规定,在1969年这两  相似文献   

14.
赵霞 《世界海运》2006,29(6):47-49
近几年世界范围内的油污事故不仅后果严重,而且带来前所未有的各种问题,引起各国法律界和航运界的高度关注,并在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上有诸多争议。针对目前油污损害赔偿范围中的几个难点问题加以详细研究,包括:油污事故适用的法律、损害赔偿范围和项目的确定、纯经济损失可否列入损害赔偿的范围、环境污染后引起的海洋资源的中长期损失。  相似文献   

15.
王璠  于静 《珠江水运》2006,(5):35-37
针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文章重点分析了三个问题:一是涉外因素的含义;二是CLC能否适用于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三是我国国内法在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适用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及虽无涉外因素但航行国际航线,载重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造成的油污损害应适用CLC;其他无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损害应适用我国国内法。  相似文献   

16.
正历史上曾发生多起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使国际社会日益重视船舶污染损害,推动了以《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为标志的国际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和发展。各国也纷纷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进行国内立法。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以美国《1990油污法》的设立和完善为标志。  相似文献   

17.
最近,有不少的读者来电话询问,《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1年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73/78防污公约》以及《2001年燃油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四项公约之间的关系如何,特作此文以正式回答读者的提问,以免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或猜想。现按这几个公约制定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18.
最近,有不少的读者来电话询问,<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1年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73/78防污公约>以及<2001年燃油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四项公约之间的关系如何,特作此文以正式回答读者的提问,以免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或猜想.现按这几个公约制定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19.
船舶油污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害具有后果严重,损害金额难以确定,索赔主体特殊等特点。本文探讨了船舶油污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害的特点,自然资源损害的数额计算及赔偿范围。在借鉴美国《1990年油污法》的基础上,如何完善我国油污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探讨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后,按照公约规定所有进出我国港口的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根据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公约加入书时的声明,交通运输部规定2009年7月1日后中国籍沿海运输船舶也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燃油公约》的生效实施改变了航行于我国水域的非油轮没有强制性的油污保险或经济担保的局面,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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