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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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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船舶油污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敏  庄艳 《珠江水运》2004,(6):34-36
一、船舶油污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来 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时会产生巨额的赔偿责任,肇事方往往会陷入无力承担的尴尬境地,以至于破产倒闭,油污受害方因此无法得到赔偿.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国际通行的做法是要求船舶进行强制保险或取得其它财务保证,由资信状况良好的第三方代替船舶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发展,船舶油污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将日益严重。文章运用分析研究的方法,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原则进行探讨,认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应当遵循无过错责任、高额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货主分摊油污损害等原则。  相似文献   

3.
信息动态     
《中国船检》2010,(2):66-67
<正>《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0年3月1日生效与83年《条例》相比,新《条例》重新设计和建立了我国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对于非油污事故,其赔偿责任限额依照《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执行。对于油污事故,  相似文献   

4.
《水运文献信息》2006,(4):26-26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指针对某一次海事事故,责任人(如船舶所有人、救助人、责任保险人)依法限制其对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应赔偿的总额,并通过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避免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债权人对责任人的其它财产行使权利,以及在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分配后,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债权人的债权尚未满足的部分归于消灭的制度。  相似文献   

5.
王骏 《中国港口》2022,(12):52-55
船舶一旦发生油类泄漏事故,将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特别是靠泊港口的油污事故,更是对港口水域以及设施造成巨大损害。船东往往援引港口国法律或者海事国际公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方面规定,大幅度减少赔偿金额。本文分析近年发生在荷兰鹿特丹港的油污案件法院判例。  相似文献   

6.
船舶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往往给受害人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少该损失,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石油进出口大国都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油污损害赔偿立法,种种弊端突显。因此,我国亟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油污损害赔偿机制,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逐步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7.
分析《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主要特点、在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赔偿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实施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公约的发展前景,提出目前应关注和研究燃油污染责任赔偿相关的法律体系以及财务担保补偿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国内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再寻求与国际公约接轨。[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徐慧芳 《珠江水运》2005,(11):38-39
引言 本文基于海上船舶碰撞引起的油污损害承担的责任主体的研究,从对国际通用的"谁漏油谁负责原则"的分析着手,通过对我国目前海上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和做法的介绍,并结合CLC对此问题的有关规定,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个人见解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日前.震惊一时的37000dwt的Erika号溢油事件责任相关方即国际油污赔偿基金(IOPC)、船舶互保协会(P&I)、意大利船级社(RINA)和法国石油公司(Total)就该事件的赔偿达成了一致协议。该协议规定,责任相关的四方同意就1999年12月发生的Erika溢油事故撤销诉讼并放弃进一步起诉。  相似文献   

10.
王家晓 《水运管理》2006,28(9):36-39
结合实例分析“谁漏油,谁负责”原则及其采用的严格责任原则在船舶漏油事故损害赔偿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对“谁漏油,谁负责”原则未尽之处进行研究,认为此原则保护了非油船方利益,维护了航运业的稳定与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以牺牲漏油方的利益为前提,提出尽快建立与健全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责任及赔偿法律体系船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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