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众议院2009年12月11日通过了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据该法案,当局将成立一个跨部门委员会,负责监管经济中的系统风险;设立新的金融消费者监察机构保护消费者;对金融衍生产品,对冲基金和评级机构严加监管;赋予美联储更大的监管权力,以免金融机构再出现“大到不能倒”的情况,同时也前所未有地授权国会审查美联储的货币政策。 相似文献
2.
一直以来,对冲基金以其透明度低和少受监管有别於其他基金而独立“基”群。然而,近年来,对冲基金的规模以每年20%的速度迅猛发展,预计到2013年其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不仅使越来越多的资金卷入其中,而更令各国金融管理当局担忧的是,对冲基金的客户对象也在不断扩大,即出现了所谓对冲基金的零售化现象。 相似文献
3.
影子银行一词2007年进入大众语汇,与传统、正规、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包括投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4.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和1998年LTCM危机是近年来对冲基金酿成重大系统性风险的突出案例。但在过去两年肆虐全球的次按危机和金融海啸当中,对冲基金却非问题的始作俑者,它们甚至可以说是受害者之一,因为绝大部份对冲基金在2008年均录得显着的投资亏损. 相似文献
5.
从美国大型银行起死回生中受惠的并非只有银行家,对冲基金经理人也获得可观的获利。根据调查,2009年全球25大对冲基金经理人平均薪酬高达10亿美元。 相似文献
6.
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中的代理风险、投资风险以及基金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建立基金投资监管机制与约束激励机制,政府理应成为监管主体,但受自身局限性影响,必须引入激励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实现监管目标。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必须进行改革,结合我国实际,本文认为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我们进行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7.
美国金融改革法案限制银行自营业务将对银行盈利业务经营模式,金融市场的运营和成本架构产生较大影响;部份人才和资金流向对冲基金/私募基金行业;可能令美国金融业持续去积极化;但该法案能否有效消除产生新危机的风险仍令人存疑。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见底”以及各国刺激性经济政策的作用,新兴市场经济体相对於发达经济体己经提前复苏,其显现出来的投资价值引起了全球对冲基金的羊群式追踪.而在这些以趋利为主要目的的短期国际资本影响下,新兴市场国家无论是金融市场还是货币政策,甚至是宏观经济都将面临更多风险的考验。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全球债券管理权威机构”面向市场的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自身正在改变,最近它转变成“你的国际投资权威机构”。虽然看起来这个称谓还为时尚早,但是资产管理行业中很多最令人尊敬的或是最令人生畏的成员努力将投资多元化,包括股票、交易所指数基金、风险对冲,估值服务及更多,必然影响到了这个行业。 相似文献
10.
沉寂了多年的索罗斯又杀回来了。这一次,这位对冲基金大鳄盯上了整个欧洲。进入3月以来.欧元对美元一直在1.35附近波动,相比去年11月的1.51,欧元在三个月间已跌去10%。 相似文献
11.
去年夏天油价上涨到每桶147美元的顶峰时,石油投机商成了千夫所指。批评人士指出,当局应该加强对涌入石油期货市场,寻求轻松获利的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和其他投资者的约束。如今油价已经下降了100美元,这些批评声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相似文献
12.
13.
14.
对于一只基金来说,没有什么比业绩在同行中垫底更失信于投资者了,更何况,又被揭发出内部管理混乱,屡次被监管机构警告等等。中国中铁旗下的这只宝盈基金近日引发了基金业的一场风暴,堪称是继“基金黑幕”之后,触动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的又一重磅事件。 相似文献
15.
由美国次级按揭风波衍生出来的信贷危机有蔓延至全球之势。欧洲大型对冲基金接连在次按衍生工具损手,拖累当地金融机构之余亦导致各地股市下挫。日圆进一步转强,大量资金从各地股市流出为早前的套息交易平仓。拆息高企下,各地央行亦要出资救市。虽然如此,环球市况尚未有起色,恐慌气氛仍在市场弥漫。[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叱吒全球证券市场,强调高级专家理财,提供低风险、高收益的回报,能够成功解决上述三大难题的恐怕只有赫赫有名的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最近国内有关私募基金话题也极为火热,据相关媒体报导,2006年这一轮“牛市”中,开放式基金的收益率达到160%,而私募基金的收益率则300-400%, 相似文献
17.
18.
19.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对私募基金合法化的呼声不断的现象,笔者将视线集中关注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问题,综合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以及私募基金自身的发展现状,就该问题提出若干思考,认为我国的市场条件、监管环境和能力等各方面条件都尚不足以正式推出私募基金,为了不重蹈国债期货的覆辙,切实做到正式推出而不是扼杀私募基金,笔者建议正式推出私募基金应缓行,待一切条件基本成熟后再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