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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严吉茂 《驾驶园》2011,(8):83-83
“隔夜酒”残留体内闯下大祸。7月18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警方依法对出租车司机阿文作出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这也是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黄岩交警查获的首例营运车司机酒驾行为。  相似文献   

2.
甘肃酒泉市大货车车主王春遇到了大麻烦。他的车因为行驶证丢失不能补领,车辆已经停驶3个月了。他虽想尽了办法,也于事无补。2007年底,他这辆车的行驶证不慎丢失。直到今年1月到车管所补办时才知道,这辆车2007年9月在湖南郴州京珠高速396公里路段有低速行驶的电子眼记录,必须处理完才能补证。而王先生当时雇佣的司机早已辞聘不知去向。王先生自己不开车,也没有驾驶证。于是委托一位司机出车时绕路郴州  相似文献   

3.
章法 《汽车与安全》2004,(10):64-65
“终身禁驾”,顾名思义即是一个人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依照该条款的  相似文献   

4.
鲁晟 《驾驶园》2007,(3):10-16
时间:2006年12月12日 地点:安徽 白条为"月票" 12日这天,记者到达安徽.因提供线索的司机出车在外,他的同事接待了我.司机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反映了许多情况,河南省淮滨县和息县两地的"三乱"情况最为严重.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6.
董华峰 《驾驶园》2009,(4):107-107
这是一宗具有讽刺意味的悲剧。一位本来是要充当朋友喝醉后驾车送朋友回家的清醒司机,他自己却喝醉了,驾车冲向另一辆车,造成1死4重伤。安省法官宣判该名醉酒肇事司机入狱1年半,驾照吊销2年。  相似文献   

7.
晓靖 《汽车运用》2006,(7):50-50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不但要被处以重罚,同时还被实行违法行为记分,在一个周期(一年)内若被记满12分,将被吊销驾驶证,只有通过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领取驾驶证。因此,“分”与驾驶员的驾驶“生命”息息相关。要想不被记  相似文献   

8.
一个持有驾驶证、但未满18周岁的司机开车撞人,交警部门给出了“无证驾驶”的责任认定,那么,办理驾驶证的机关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对不同程度的酒后驾驶处以罚款、扣押驾驶证、拘留、吊销驾驶证不同程度的处罚。201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开始对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刚刚拿到驾驶证的新手初次驾车上路,离开了教练的监督和指导,难免有这样那样的恐惧心理,这是很正常的,只要事先做好出车准备,克服如下五种心理,就能安全驾车,顺利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相似文献   

11.
一名因言行疯癫被当地人称“疯子”的精神病患者为了过过交通警察查车执勤时的“瘾”,靠一根五尺来长的木棒和石块的“执勤装备”在公路上查过路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查户口和罚款已达三月之久,日前,一名农用三轮车驾驶人因不“配合执法”,却被这名精神病患者在公路上用木棒活活地将三轮司机打死。  相似文献   

12.
存宝 《汽车运用》2005,(7):47-47
前不久,笔者在与一位朋友攀谈过程中,他发出了由衷的感叹:“现在每次出车真有点‘如履薄冰’的感觉。”不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有所增加。随着公安交通部门管理力度的加大及宣传辐射面的拓宽,在新交通法实施过程中,相信有如此感言的驾驶员朋友不在少数。其实,有此感觉也并非坏事。作为驾驶员这一职业,从取得驾驶证、手握转向盘的那天起,就已经“如履薄冰”了。因为,汽车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遵章行驶,转向盘把握得当,就会造福于人类;否则,若见利忘义,受经济利益驱使而置安全于不顾,则“跌入冰窟窿”就…  相似文献   

13.
刘德良 《驾驶园》2009,(6):110-111
在汽车日益普及,司机越来越多的今天,随之而来的五花八门的交通违童事故也层出不穷。如果执法者仅按交通法规加以简单地纠正和处罚,只能治标不治本,无法减少交通违章事故。“老三篇”似的“生硬警罄告”“开具罚单”“打孔记分”“吊销驾照”……久而久之会让司机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对抗心态,引发潜在的暴力抗法事件。司机是一个融体力,脑力于一体的风险性极高的职业,如果我们能从社会、心理、生理等角度分析司机们违章的种种陋习,就不难发现很多司机实际患上了“现代职业综合症”。  相似文献   

14.
李兵兵 《汽车运用》2007,(12):32-32
在某部节能评比中,司机班班长何晓春荣摘“节能标兵”桂冠。 走进司机班,映人眼帘的首先是贴在墙壁上的“节油小卡片”:2007年8月份,何晓春节油25升。再往前翻,7月份节油23升,6月份节油21升,5月份节油17.5升……连长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赞扬何晓春:“1~8月份,共出车460次,运量为190万多吨,节约汽油200多升计1000多元,节约材料1500多元,  相似文献   

15.
黎猛  周辉 《汽车运用》2007,(2):19-19
严格制度,以“卡”制“乱”严格规章制度,层层设“卡”,克服乱派车、乱出车、乱用车,是预防车辆事故的关键环节。首先。在车辆审批、派遣过程中,要坚决做到用车有理由、派车有依据、出车有签字、动车有报告,认真落实车辆派遣“一支笔”制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没有主管首长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出车。其次。对用车单位统一协调,压缩车辆运作次数,减少出车率,做到能不派的不派、不能派的坚决不派、单车能完成的绝不多派。最后,车场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车辆检查制度。对出车手续不全、车况不良的坚决不予放行。业务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所属车辆进行“五查”(查车速、查行车路线、查驾驶员作风、查执行任务情况、查带车干部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相似文献   

16.
宇轩 《驾驶园》2012,(10):35-35
近日,湖南长沙市购买了10辆宇通ZK6559DX系列“小钢侠”校车,并将于近期正式上路运行。据了解,这款车型长约5.5m,准载人数为18人,可以搭载16名儿童和1名校车监管员,且只需聘用持有B1驾驶证的司机即能驾驶。这是宇通今年8月推出的首款新国标幼儿专用校车。它的诞生,降低了校车司机准入的门槛,同时也降低了校车运营的成本,而幼儿园接送学生专用校车上牌难的问题更是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7.
三年前,驻京某部装备研究所的一名司机,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行驶在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大辛庄路口时,与一辆地方车相撞,导致车辆倒翻,造成车上三人重伤,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三年后,该单位又一名司机驾驶一辆解放面包车,行驶在黄村镇庞各庄路口时,为躲避迎面突然超车的一辆大货车时,因车速太快,撞上路边的大树后发生侧翻,司机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名带车干部被甩出车外,干部重伤,司机当场死亡的悲剧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18.
2010年4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对于酒驾司机,将给予一次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一年来,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严管态势下,大多数司机已经有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意识,但仍有347名司机因触碰这根"高压线",分数被扣光。据该市交警支队反馈的情况,酒驾司机醒酒后说的最多是"后悔"。其具体表现为:  相似文献   

19.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审验教育黄金3小时,即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为B或以上,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时,全部采取的三小时集中式驾驶审验教育。  相似文献   

20.
最近,公安部发布了新的驾驶证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这必将会给不断升温的“汽车热”、“学车热”再加上“一把火”。面对社会上林立的驾校,你学习开车,必然会选择那些驾驶培训质量高,“有名气”的驾校,乃至选择“有名气”的教练员来学习驾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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