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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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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耕 《轿车情报》2011,(9):I0001-I0001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的内容引起了众多汽车消费者的关注。修订稿统一了“价外费用”政策,将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纳入“价外费用”范围,这意味着售车中常见的上述三项费用将纳入购置税计税价格而被征税。还明确了对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2.
信息     
《世界汽车》2015,(3):150-156
<正>买新车税款缴纳将更合理自2月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汽车购置税缴纳将参考市场价格征收,不再单一参考厂家指导销售价格,消费者或将受益。新办法规定,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新办法与老版本相比,最大的区别便是完善市场价格的动态管理,加入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这意味着,除了车企公布的车辆指导零售价,车辆在终端销售的价格也纳入了参考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参考价格的实际意义。消费者在缴纳购置税方面,可得到一  相似文献   

3.
一、变动车辆购置税征收实施时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如发生底盘更换或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在税款征收方面,新办法重点提到车辆购置税的核算方式,提出了“销售价”与“最低计税价格”两个概念。“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部门确定。一般来讲,如果销售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销售价×10%征税;如果销售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1O%征税。  相似文献   

4.
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了已征收15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车辆购置税与车辆购置附加费相比,主要变化是:名称由费称为税,征收部门由交通系统改为国家税务系统,征收的钱款由过去交通系统逐级解缴国库改为税务系统缴入中央国库。车辆购置税作为中央财政收入,统筹安排,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这项改革的实施旨在从根本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范政府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相似文献   

5.
《汽车驾驶员》2012,(2):105-105
从2012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取消,二手车交易手续简化了。据理解,按照原征管办法,市民买二手车后,要到公安车管部门提取机动车档案,俗称“大档”。办理车辆变动手续:还要到税务机关提车辆购置税档案,俗称“小档”,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往往需要3到5个工作日,而转籍手续就更长了。  相似文献   

6.
车辆购置税—费税改革大步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庾晋  周洁 《上海汽车》2001,(6):34-35
1车购费寿终正寝 从2001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作为一个新税种,正式登场了.我国正式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征收了15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购税的开征表明,我国费改税改革经过多年艰难酝酿,终于破茧而出.  相似文献   

7.
行业动态     
正《车辆购置税法》7月1日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其中,购置税依旧按照10%来执行。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到《车辆购置税法》,意味着车辆购置税正式纳入了我国的税法体系。根据相关规定,暂行条例可以由政府更改,但是落实成法律就意味着不能随意更改。按照现行的法律,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来源:中国汽车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本月开始施行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715号令),于6月1日实施。其中,允许五大总成进入再制造领域是重大突破,不仅从根本上推动我国报废汽车行业走向市场化的充分竞争,还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西部委联合下达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841号)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城市公交企业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申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以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888-2014)标准要求进行复核,并依此出具的城市公交企业和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购置计划、采购合同或税务机关要求  相似文献   

9.
《中华汽摩配》2005,(12):5-5
本刊讯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该《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政策     
《时代汽车》2005,(12):64-65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汽车品牌销售企业需备案;税务总局颁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南京交通白皮书限制私车发展;成品油批发仓储新政策将出台;车辆年检手续简化。  相似文献   

11.
久违的加价现象重又出现在车市中。从近日结束的“长三角汽车市场联合体首次信息发布会”上获悉,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实施前几天,广本开始“清理门户”,买广本车只能到4S专卖店,其他经销点全部取消。随后,网点的减少直接导致了广本全系车的涨价,其中尤以新奥德赛最甚,出现了久违的加价现象,加价幅度高达5000元。据悉,在上海加价幅度更是高达8000-10000元。  相似文献   

12.
一、中国汽车的费与中国汽车的税 目前,我国国产汽车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环节的税收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税种。其中:汽车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汽车经销企业缴纳的有增值税;车辆使用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分别在生产、销售和购置环节征收。  相似文献   

13.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商务部于1月19日联合发文,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进一步强化此项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调整车辆购置税是稳定汽车市场、振兴汽车产业的重要举措。”必须“使该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和拉动汽车消费。”  相似文献   

14.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随着《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废止和《车辆购置税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多项政策,如:"一车一票"、票证关联、配置序列号管理、机动车减税、免税政策等. 笔者现对这些与车辆购置税有关的新政进行了整理,并将它们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税种共有24个,按其性质和作用可大致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特定目的税、财产和行为税、农业税和关税等七类。对汽车整车产品所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主要收费项目有新车牌证费、新车检验费、年度检验费、养路费、保险费等。进口汽车还要缴纳关税。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属于流转税,车辆购置税属于特定目的税,车船使用税属于财产和行为税。汽车整车产品从生产到报废回收主要经历生产、销售、购买、保有、使用和报废回收等六个阶段。  相似文献   

16.
正8月27日,依据立法程序,由国务院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已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审议。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排气量超过150 mL的摩托车、有轨电车、挂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税  相似文献   

17.
工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缴数据系统相挂钩,对提升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水平,加强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通知》,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相似文献   

18.
《中华汽摩配》2005,(11):37-39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针对汽车产品征收的各项税收中,车辆购置税年税收收入最高,超过3 000亿元,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调整对汽车市场增长、汽车产品结构和汽车企业战略产品规划均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对全球主要汽车产销大国汽车购置环节税制进行详细分析,并总结经验,提出我国车辆购置税调整的政策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制度。  相似文献   

20.
陈欣 《汽车驾驶员》2005,(12):82-82
10月1日,旨在打破垄断,促进行业发展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北京地区的二手车交易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按车辆评估作价的2.5%比例征收户费的历史终结了;同时,过户环节的强制评估也从此画上了句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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