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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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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提出: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依法整合汽车产品公告、CCC认证、环保型式核准目录、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等,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2019年底前形成货车"三检合一"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2.
行业资讯     
《商用汽车》2013,(18):98-102
政策与法规国税总局《公告》: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2013年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5号)。《公告》指出: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机动车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  相似文献   

3.
《汽车与安全》2011,(2):68-68
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既然属于机动车,就要上牌,驾驶者也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证才能驾驶。可现实情况是,按照车辆登记上牌有关规定,机动车要符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在《公告》之列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都不能合法给予行驶证。  相似文献   

4.
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办法》由国务院于2019年4月22日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5.
正2月1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相关内容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告》管理,促进《公告》产品准入体系不断完善,工信部现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增加部分强制性标准检验要求。(1)将GB 34660-2017《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列入公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并取消GB 14023-2011强制性检验项目。(2)将GB 38262-2019《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列入公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并取消GB/T 32086-2015强制性检验项目。(3)将GB/T 37706-2019《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  相似文献   

6.
行业动态     
正《车辆购置税法》7月1日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其中,购置税依旧按照10%来执行。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到《车辆购置税法》,意味着车辆购置税正式纳入了我国的税法体系。根据相关规定,暂行条例可以由政府更改,但是落实成法律就意味着不能随意更改。按照现行的法律,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来源:中国汽车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本月开始施行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715号令),于6月1日实施。其中,允许五大总成进入再制造领域是重大突破,不仅从根本上推动我国报废汽车行业走向市场化的充分竞争,还  相似文献   

7.
短波     
《摩托车信息》2004,(4):60-6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04年第7 号《公告》,批准北易公司通过摩托车生产准入考核。 (王学峰) 天津市机动车尾气催化与净化工程中心积极借鉴国  相似文献   

8.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规定,对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在查验工作中,不得再简单以"实车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不一致"为由拒绝办理。为更好推进该措施的落地,也更好地推进我国汽车改装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本文分析了群众对乘用车个性化外观改装的需求,梳理了日本、德国两个对乘用车个性化改装管理较为规范国家的管理制度要点,分析了我国放开部分外观改装件后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汽车改装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欣闻2019年8月1日国办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提出:"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依法整合汽车产品公告、CCC认证、环保型式核准目录、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等,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2019年底前形成货车‘三检合一’实施方案。"这可谓是针对汽车行业管理制度进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必将为汽车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和深远影响。同样,针对我国汽车政策标准法规制修订体系,也需要进一步的"放管服"改革。  相似文献   

10.
正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简化了机动车企业和产品类型,并鼓励技术创新,建立了针对如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创新技术产品进入相关产品公告作好铺垫。同时,《办法》还在管理制度与流程等方面做出了相关优化。  相似文献   

11.
<正>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补充指定决定的公告》(2014年第25号公告),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指定为承担"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和"汽车安全带"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的实验室。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此前已承担了汽车产品及汽车零部件等10个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任务。此次新增的两个产品扩展了中心的检测范围,将更好地为相关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实施《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和《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2002)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查验项目、查验要求和检验监督要求,适用于机动车业务办理时的相关查验,也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对比此前一直适用的2014年发布的《机动车查验规程》,新规程对机动车送检人提供的送检材料有了新要求;规程规定整备质量不合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2004年11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就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发布了《关于开展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环函[2004]326号),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GB 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和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自己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5年第1号公告,对新生产的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提出了9项具体要求。《公告》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控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监督管理,现就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6.
行业动态     
正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发布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30户。同时,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6批)》,共包括66户企业的240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5户企业215个型号、插电式混合  相似文献   

17.
<正>2019年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7月1日正式实施。《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分6个方面列举了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  相似文献   

18.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规定》始自2005年8月1日实施的原交通部令2005年7号,并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情况,为顺应时代需求,曾于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分别对《规定》做了2次修订(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17号和2016年37号的形式发布),10多年来,该规定对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该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再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的形式发布。那么这次修订后的新版《规定》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呢?本期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4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以下简称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这距离国家颁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过去近18年。那么在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如何实现对报废汽车再利用?报废机动  相似文献   

20.
6月7日,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发布公告,对天津市全福汽车维修中心等9个已经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维修经营单位予以公告。这是该处自年初按新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开展企业经营许可审验工作以来,发布的第19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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