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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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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7年9月1日起,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提前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2018年相关要求,即所有船舶到港后应按要求换用低硫燃油,或采取使用岸电、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  相似文献   

2.
《中国港口》2015,(12):57-57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首次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为全面控制船舶大气污染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包括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自2017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1h和离港前的1h除外),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  相似文献   

3.
正随着船舶的增多,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对MARPOL73/78公约进行修改,其中附则VI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5%,随后美国、欧盟等港口相继对船舶低硫燃油使用开始实施,并在特定区域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继而全球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始逐步实施。2015年7月1日香港规定对远洋船舶在港停泊期间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5%的低硫船用燃料,2015年12月交通部对中国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制定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4.
正2月14日,广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船舶大气污染排放,促进航运绿色发展,该市决定建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对控制区内船舶大气污染排放采取有关控制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本市控制区即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这标志着中山市成为国内率先实施限硫标准的区域之一。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船用燃料油。低硫时代来了,航运业做好准备了吗?  相似文献   

5.
海事消息     
<正>IMO再次确认2020年1月1日全球限硫在近日刚结束的MEPC71会议上,关于全球海域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0.5%硫排放限制的规定再次得到IMO的确认。据悉,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为了贯彻2020年1月1日生效的全球0.5%船舶燃油硫含量限制,需要达成一系列工作。0.5%的硫含量限制在MARPOL公约附则六中14.1.3条中有相关描述。污染防止与响应分委会已经得到指示,研究采取有效行动确保在排放控制区以外运行的船舶所使用的燃油,从而确保有效执行船舶在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相似文献   

6.
<正>不同类型燃油的特性差异、船舶领域应用经验、燃油质量等都会对船舶使用的安全产生影响。近年来,欧盟(EU)、美国加州、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及中国相继推出了新的船舶SOx排放控制要求。2010年1月1日,欧盟港口0.10%硫含量燃油标准开始实施;2014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要求进入其沿海岸24海  相似文献   

7.
<正>1月25日,从安迅思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目前确定的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包括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和南通港。据安迅思分析师姜飞燕介绍,首批确认的核心港口包含了华东地区主要的船用燃料油供应港口。在以上港口规范船用燃料油的硫含量  相似文献   

8.
<正>安特卫普港自2015年6月1日起,继续为使用环保燃料的远洋船舶让利,比如使用天然气和岸上供电等减少颗粒物排放。这项新政策是在WPCI(世界港口环保条例)环保船舶指数框架下再次让利,也就是说,有些靠泊安特卫普港的环保船舶总费用能减少30%,这项让利政策试用三年。深度追踪:和其它城市港口一样,安特卫普市和港口都遇到严重交通拥挤和空气污染的问题。船舶仍然是该城市主要污染源,主要排  相似文献   

9.
如何应对欧盟低硫燃油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73/78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于今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其中第14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船舶在SOX排放控制区域内(SECA)时,船上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1.0%m/m,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为0.10%m/m。而欧盟则将MARPOL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中对不超过0.1%m/m低硫燃油的使用实施时间整整提前了5年。从2010年1月1日起,欧盟港口开始单边实施船舶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的法令2005/33/EC。法令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欧盟港口停泊(包括锚泊、系浮筒、码头靠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超过0.1%m/m的燃油(该要求不适用于停掉所有机器而使用岸电的船舶);船舶靠泊后应尽早转换为低硫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1%m/m),船舶开航前尽量晚切换成高硫燃油;燃油转换操作应记录在船舶日志上。  相似文献   

10.
正2008年10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58次会议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修正案,其中14.1.3条规定了全球航行船舶使用0.5%低硫燃油标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硫含量不应超过0.5%m/m。14.8条规定:2020年1月1日实施全球0.5%低硫燃油标准的可行性应进行评估,以确定  相似文献   

11.
2012年8月1日,北美地区将与波罗的海和北海地区一样被划定为排放控制区域(ECA)。届时,在该区域航行的船舶,所使用燃料的硫含量要从目前的1.5%降到1%。与欧洲ECA区域不同,北美ECA区域是距离美国和加拿大海岸200海里最新划定的ECA区域,且面积是欧洲划定ECA区域的好几倍。对船东而言,距离生效的时间已经很短。而且,1%的硫含量门槛到2015年1月也会降到0.1%。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船舶数量的增加,船舶废气造成的环境及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其中高硫燃料燃烧排放物中的硫氧化物(SOx)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最为直接和严重,成为各国海事管理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关注的问题之一.2016年10月27日,在英国伦敦举行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0届会议期间,国际海事组织(IMO)作出了到2020年全球实施船用燃料硫含量上限为0.50 wt%的决定,这比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的3.5 wt%的硫含量限额显著降低,必将对船运行业及炼油行业带来不小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正随着船舶的增多,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对MARPOL73/78公约进行修订,其中附则VI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5,随后美国、欧盟等港口相继对船舶低硫燃油使用开始实施,并在特定区域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继而全球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始逐步实施。一、法律法规相关要求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4.
媒体     
IHS Fairplay 3 Jan 2013应对硫排放限制的挑战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从2015年起,在排放控制区(ECA)海域,船舶燃料硫含量将不得高于0.1%;2020年,将在全球范围内实施0.5%的上限。该项限制要求对于燃油成本已占70%经营总成本的航运业来讲影响较大。为了满足硫排放的要求标准,燃料供应  相似文献   

15.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限排区政策要求,我国将推广低硫燃油的使用,并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其中,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长期以来,我国国内炼厂不生产船用燃料油,水上运输所需要的发动机燃料,大多由供应商调和而成,来源包括渣油、油浆、沥青、煤焦油、橡胶油等劣质燃油,船舶燃料油含硫量保持在3.5%。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新要求,改用普通柴油替代燃料油,2018年含硫量要达到10PPM以下,对船舶在内江内河排放进一步严控,减少硫排放控制环境污染。而限排区政策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目标一致,也是重点要求沿海到港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或普通柴油,以减少港口环境污染。据了解,船舶排放控制区将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全面控制船舶大气污染奠定良好基础。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2015年分别下降65%和30%。接下来,政府主管机构将加强对船用燃油供应单位的监管,即落实船用燃油供应单位备案制度、燃料装舱单和燃油样品保存制度。每批次采购燃油,燃油供应单位都应该留样封存并至少保存一年。燃油供应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燃油供应单证,并连同油品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保存三年。同时还将采取加强对到港船舶监管、发挥船舶检验机构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措施。此外,交通运输部出台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对于船供油商的燃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16.
正回顾国内近几年ECA发展成果,成绩斐然的背后离不开各环节的通力合作与精准发力。当然,未来绿色航运发展与船舶节能减排将如何更上一层楼,值得期待。从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出台《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到今年9月1日,原定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船舶在ECA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规定提前4个月实施。国家层面在践行绿色航运  相似文献   

17.
新要求清单     
《中国船检》2012,(1):I0018-I0018
在2010年5月31日下发的CCS通函No.29中已经提到.依据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的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航行于SOx排放控制区域外的船舶.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的极限值将从4.5%m/m降低到3.5%m/m。因此,除非船舶通过满足MARPOL公约附则VI第4条要求的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系统来达到上述要求.应确保在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船上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能满足新的极限值要求。  相似文献   

18.
CCS通函     
在2010年5月31日下发的CCS通函No.29中已经提到.依据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的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航行于SOx排放控制区域外的船舶.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的极限值将从4.5%m/m降低到3.5%m/m。因此,除非船舶通过满足MARPOL公约附则VI第4条要求的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系统来达到上述要求.应确保在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船上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能满足新的极限值要求。  相似文献   

19.
为了降低船舶营运对大气造成的严重污染,国际海事组织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范围内船舶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强制限制在0.5%m/m以内。这项规定对营运船和新造船都有巨大影响,文章在详细分析各种应对措施的基础上,探寻最佳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绿色发展     
正2015年12月1日,交通运输部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控制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2016年5个核心港口先行先试,2017年1月1日起三个控制区的11个核心港口全部执行方案要求。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推进顺利,减排效果初步显现,改善了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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