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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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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部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时间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举措对比修订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人  相似文献   

2.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和“道路”进行了重新定义.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统计数据中增加了原来未纳入统计的三类事故。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按照新法施行后口径统计.除去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三项下降.一项上升。  相似文献   

3.
正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事故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修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目的,就是要积极回应群众对依法、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  相似文献   

4.
《汽车驾驶员》2008,(10):14-14
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现有处理程序相比,新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1.增设了“自行协商”程序。在“自行协商”时,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相似文献   

5.
《汽车与安全》2013,(6):120-12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相似文献   

6.
《中华汽摩配》2005,(7):34-37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汽车与安全》2008,(7):79-79
因购买伪造机动车号牌,当事人赵某近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依法治安拘留。这是北京市交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首次对购买,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当事人移交公安分局进行治安拘留。  相似文献   

8.
《当代汽车》2006,(12):80-81
《交通法》 第五间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李涛 《汽车运用》2007,(2):48-4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而,第三者强制险最高金额有限,对造成严重伤亡的交通事故执行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这就意味着,交管部门不能长时间扣留事故车辆,也无权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事故责任人隐匿、转移财产造成执行困难,申请诉前保全,就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损害的一个重要救济手段。现就搞好诉前保全提出以下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运用简易程序大家方便 新规定如下:交通事故是意外原因造成或经调查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并不能确定各方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赔偿的,  相似文献   

11.
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和纠正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事故处理质量和效率、促进执法公正,2008年8月17日公安部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予以废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取消了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制度,并明确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只能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多发。因此《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专门增加了一节"复核",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法制化。本文拟就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13.
4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交管局正式公布,全国首部《地方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当事人有肇事逃逸、闯红灯等12种行为的,将直接判定负全责。  相似文献   

14.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损害后果检验、鉴定和财产损失的评估,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相似文献   

15.
李鸿雁 《运输车辆》2010,(12):I0016-I0016
近年来,随着我国核能和核技术在工程、医疗、科研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种类越来越多.运输量和潜在危险越来越大。201O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均集中在加强对射性物品运输的管理方面。  相似文献   

16.
红绿灯下     
《驾驶园》2008,(10):102-103
公安部:发布交安新规定8月27日上午,公安部公布了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包括总则、管辖、报警和受理等共有11章87条。同时,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废止。新《规定》首次明确加大司机的"疏散"责任:一旦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同时,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运输车辆》2008,(9):119-119
2008年8月26日,公安部公布了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包括总则、管辖、报警和受理等共有11章87条,“新规”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废止。  相似文献   

18.
日前,在永康市境内被该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查获了一辆车牌号为豫C37936的货车,该车车主为了多装货赚运费,去年在洛阳某汽修厂花了500多元的费用,在车厢尾部加装了一个长1.4m的抽屉式可伸缩的活动货厢,这样货多时可以拉开活动的货厢多装货,以增加运费收入。当事人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经调查取证,证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关注     
《驾驶园》2010,(12):46-46
近日.交通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相关技术审查、拟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5批)》.共计503个车型.其中客车车型201个.货车车型264个,牵引车车型38个。  相似文献   

20.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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