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陈秀芸 《世界海运》2013,36(9):42-46
对于FOB价格条件下的缔约托运人和交货托运人的签发提单请求权,我国法律未做明确规定,由此产生的法律漏洞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亟待填补。通过分析比较FOB价格条件下两种托运人要求提单签发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我国海商法体系和《鹿特丹规则》对该问题的解决对策的对比,认为交货托运人的提单签发请求权相对于缔约托运人而言并不具有优先性,主张我国海商法应借鉴《鹿特丹规则》的提单签发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  相似文献   

2.
张慧敏 《中国水运》2006,4(5):188-189
本文从海商法42条关于托运人的定义入手,对该定义两种托运人在实际中存在的签发提单、支付运费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于交货托运人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案情原告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某国际海运公司被告山东省某国际海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5年8月30日,原告与OSAKA公司订立贸易合同,约定OSAKA公司向原告订购一批灰色萱麻布(RAMIE GREY FABRIC),价格条款为CIF神户(KOBE),付款  相似文献   

4.
韩文浩  李亚 《世界海运》2002,26(2):32-33
从我国《海商法》对托运人的规定出发,结合FOB国际货物买卖的实际情况讨论其卖方作为托运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5.
王浩鹏 《世界海运》2023,(10):43-48
从FOB卖方作为托运人的运输单证签发请求权这一视角出发,在对域外国家海商法及国际公约特别是《鹿特丹规则》进行比较分析后,围绕签发运输单证层面两种FOB卖方权益保护模式之分歧焦点展开讨论,进而对我国2020年《海商法(修改送审稿)》就运输单证签发问题所采取的模式作出评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托运人的识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钧 《集装箱化》2012,23(1):28-34
托运人是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在订立和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正确识别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托运人的识别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并不容易,即使是航运界和海商法界的专业人士往往也会作出似是而非的判断,不仅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相似文献   

7.
倪学伟 《珠江水运》2009,(12):38-41
FOB价格条件下的卖方,是法定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发货托运人,享受托运人的权利,并应承担相应义务。  相似文献   

8.
季刚 《航海》2011,(2):32-33
在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货运代理合同关系中,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提单载明的托运人等,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成为货运代理合同关系中的委托人。在订舱委托人同单证权利人不为同一的情况下,应优先认定"行为人"而不是"单证权利人"为货运代理合同中的委托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