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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维护道路交通顺畅和各方利益出发,增设了自行协商简易程序,首次明确了驾驶员“疏散”责任、对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做出了新要求,其中限制了交通警察的权力、增加了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成为新法规的一大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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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北京的小事故快速处理模式进行了借鉴,首次规定,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除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私了,但要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对该挪车不挪造成交通拥挤的,驾驶入将被罚款2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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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法中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车辆必须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由于交通肇事车辆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故常规的检验方法满足不了检验的要求。本文将在介绍制动’性能常规检验方法的基础上,重点介绍肇事车辆制动性能的检验方法,以满足对肇事车辆检验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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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而,第三者强制险最高金额有限,对造成严重伤亡的交通事故执行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这就意味着,交管部门不能长时间扣留事故车辆,也无权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事故责任人隐匿、转移财产造成执行困难,申请诉前保全,就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损害的一个重要救济手段。现就搞好诉前保全提出以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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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园>编辑部:
看了贵刊今年第三期与第八期刊登的"撬号牌"一事,本人的意见如下:
(1)根据公安部1999年12月10日发布的第46号令<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本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1988年和1991年公安部印发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李大辉同志引用的是已废止的依据,无法律效力.而新颁发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中没有赋予交通警察暂扣车辆号牌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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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以后,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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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的高女士来信说:我非常喜欢贵刊开设的《专家说交通》栏目,尤其是前两期刊发的关于“能自行处理”和“不能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定性和分类,让我受益非浅。高女士说:我开车已经两年了,有时会看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并未报警,而是协商后自行撤离现场。请问这样做可以吗?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如果又有了新的纠纷,那又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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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受台风“菲特”影响,浙江省余姚市遭遇严重水灾,大批机动车因此受损。北京丰顺路宝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为事故车和二手车提供专业的现场和网络拍卖服务公司,与当地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将水灾事故中推定全损的车辆尽快纳入到拍卖程序中,在1个月的时间里共举办10余场现场拍卖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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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早高峰时间,道路上发生一起小事故.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站在路中间争论.不理会身后滚滚的车流和烦躁的喇叭声。这样的场景.相信不少上班族都曾遭遇并且为之闹心。今后,如果类似情景上演,执勤的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一旦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可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这是公安部日前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新内容.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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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山军分区充分利用社会较完善的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拓展社会保障渠道.与驻地保险公司积极协商,紧密结合部队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从分区家底支出10万多元,在10余类险种中,有针对性地选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3项险种为部队20多辆常用车进行了投保。通过保险公司依法规范并简化部队车辆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有效减轻部队经费和交通事故协调的压力,确保部队军事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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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器材仓库正规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车辆器材仓库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近期南京军区73131部队组织了车辆器材仓库正规化现场观摩会。会上,按照“库房秩序井然、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清楚、业务管理正规”的标准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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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和“道路”进行了重新定义.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统计数据中增加了原来未纳入统计的三类事故。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按照新法施行后口径统计.除去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三项下降.一项上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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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程序条件: 1.将车辆处于驻车状态。 2.将变速器推入驻车挡——配备自动变速器的:配备手动变速器的车辆推入空挡。 3.将点火开关转到“0”位置。 4.从车辆内部关闭所有车门。 5.解开驾驶座安全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