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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鸿达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1,(3):58-60
海事仲裁的优势日益为航运界所青睐,各国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对海事仲裁越来越持肯定的态度。不久前,美国纽约南部管区联邦地区法院在“塞司弗莱德”轮租船合同项下有关仲裁管辖权争议的判决,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就有重叠的事项先诉讼后提起仲裁的情况,法庭再次重申仲裁优先的原则,反映了美国司法从宽处理国际仲裁管辖的趋势。 案情概要 1996年11月27日出租人贝利斯丹特公司与承租人德菲斯公司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将“塞司弗莱德”轮出租给承运人,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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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提要〗1. 在合同存有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若侵权纠纷与争议合同密切相关,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则应受仲裁协议的约束。2. 当事人之间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如需变更争端解决方式,应以明确的、无歧义的表述做出变更的意思表示。表述不明的,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争端解决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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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鸿达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0,(10):52-55
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航运界面临着大发展的机遇和新的挑战。现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是1995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对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改进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促进仲裁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仲裁要在航运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应进—步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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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主要涉及英国法下在租家提前还船时,如何计算船东损失的问题。该案先是提交仲裁,而后租家不服裁决起诉到商事法庭,法官的判决最终推翻了仲裁庭的裁决。本案确立了租家提前还船时计算船东损失的标准,值得航运界借鉴与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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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提要]本案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船东向租家索赔装卸工人造成的船舶损坏。当事人约定适用英国法,争议在香港仲裁。船东主张:依据航次租约条款,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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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而非通过法院诉讼。并且造船合同中也往往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循的提起仲裁的程序进行设定。在买方取消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况下,卖方可以提起仲裁来质疑买方的取消或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因此,在约定的时限内有效提起仲裁对于造船合同双方都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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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期)3中国海事仲裁程序的特点仲裁方便、快捷、灵活、经济等特点是其不同于诉讼的优势。对于标的小、即时性强的海事争议,应该充分发挥仲裁的特点,以体现其优越性。(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规则》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赋予当事人较大的选择权。其第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需要以协议的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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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中国大陆举行的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大会汇聚了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负责人,仲裁和调解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法律界、商界精英共同探讨未来10年亚太区域仲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将有助于加强彼此之间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仲裁法律制度,共同推动亚太地区仲裁事业的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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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英国王座法庭审理的"尼亚加拉海运公司诉天津钢铁集团"案涉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问题,依英国判例,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尼亚加拉海运公司认为该案应依运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去英国仲裁,而中国的收货人则认为救助关系不应受运输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且已在中国法院起诉。尼亚加拉海运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禁诉令,英国法院向中国的收货人及其保险人签发了禁诉令。就该案案情、禁诉令的效力等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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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厚志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7)
50年前,中国贸促会就开始走上了一条通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仲裁之路。作为最初的工作参加者之一,我有幸见证了这一路风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周恩来总理就说:“我们必须有我们中国自己的仲裁制度和仲裁机构”。 1952年,贸促会成立时,当时的贸促会主席南汉宸和秘书长冀朝鼎立即指示,贸促会设立一个仲裁部,研究成立一个仲裁机构,以便开展中国的涉外仲裁工作。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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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仲裁协议定义可以看出仲裁协议只约束签署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签署的第三方是不受其约束的,然而社会经济生活是复杂变化的,一味的追求仲裁活动的当事人与签署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严格一致无法解决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的。随着鼓励仲裁发展潮流的不断扩大,不少国家的立法、司法和仲裁实践正逐步承认合同转让后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的效力,即仲裁协议的“自动转移规则”(Automatic AssignmentRule),仲裁协议的“胳膊”正在不断“伸长”。本文主要对针对仲裁协议在合同转让时对当事人的效力进行讨论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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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当事人的需要,适应国际仲裁规则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变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以下简称"2015《仲裁规则》").
2015《仲裁规则》的主要变化有:新增紧急仲裁员制度;新增关于多份合同的仲裁、追加当事人和合并仲裁的规定;贸仲委内设部门职能调整;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新增香港仲裁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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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阐述法院对涉外海事仲裁管辖的审查与仲裁庭对管辖自决权的冲突问题,从仲裁的书面协议、可仲裁事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等方面探讨一国法院对涉外仲裁管辖的具体审查事项,结合我国的相关立法,对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提出相应的立法及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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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四年,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以下简称“2015新规则”)于2014年11月4日经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将在2015年1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一直采用2004年实施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这部即将实施的2015版新规则,不但是经验累积的硕果,也是我国仲裁研究发展的新成果,彰显着新时代的标记和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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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用户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仲裁规则的重要使用群体之一,该仲裁规则的修订与中国内地用户关系密切。结合代表内地企业处理国际商事仲裁的切身体会,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18版管理仲裁规则的主要修订做如下解读,以抛砖引玉,供内地用户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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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仲裁在我国的历史不长,但由于海事仲裁方式“一裁终局”和“专家审理”的优越性,正在越来越为广大海运界人士所接受,并成为解决涉外和国内海事纠纷的重要方式。 众所周知,仲裁管辖是协议管辖,仲裁协议是仲裁受案必需的前提。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其效力不仅及于各方当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