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介绍我国船舶检验局的组织和任务,入级船级的符号。综述现已颁发的各种验船规范,阐明订制这些规范的精种。并强调船舶检验工作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2.
总则一、验船部门是国家的船舶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船舶进行技术检验,促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二、验船部门应高举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思想和多快好  相似文献   

3.
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是渔船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业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能”。多年来,在农业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渔业行政主  相似文献   

4.
·1984年共检验各种类型船舶5598艘次,比1983年增长19%。·1984年共检验新建船舶145艘,比1983年增长47%。·1984年共检验营运船舶5453艘次(其中外籍船舶为1659艘次),比1983年增长32%。  相似文献   

5.
船舶检验工作与船舶的设计、制造和使用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对提高船舶的修造质量与保障船舶的航运安全起着促进作用。为便于广大读者对船舶检验机构的性质、职权和业务范围有一概括的了解,我们特请船舶检验局上海办事处规范组撰文介绍了这一方面的情况。此外,还刊登了由他们所提供的章程、条例和检验项目表,以供船舶设计、制造和航运部门遵照施行。  相似文献   

6.
《航海》19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船规范科学研究所经上级批准,于今年8月2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船舶检验局是国家的船舶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船舶和海上设施执行监督检验,使其具备保证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同时又在技术上担负公证和鉴定工作,办理船舶入级,起国际性船级社的作用。近年来,船检局与英、美、法、日、西德、挪威等国家的船级社进一步合作,对在上海、大连、广州、武汉等地造船厂建造的入外国船级的船舶进行了联合检验。  相似文献   

7.
经交通部批准自3月1日起,船舶检验局所属各地机构原名为办事处的一律改称为分局,原名为检验站的一律改称为检验处。改制后,船检上海分局将代管船检局海船规范科研所和船检局海船验船师培训中心两个部门;武汉分局将代管河船规范科研所。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相似文献   

9.
八章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换发和补发 第四十五条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舶船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第四十七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  相似文献   

10.
第三章船舶国籍 第十五条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相似文献   

11.
第五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第二十六条 船舶在境内出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船舶起租前,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正本、副本,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1983年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即将修改,《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修改通报(1985)》(下称《修改通报》)预定今年12月份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3.
曲建华 《天津航海》2007,(3):34-36,57
本规则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15.
16.
《中国船检》2003,(7):40-4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渔业船舶的检验.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7.
18.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以下简称07规则)已经实施(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为新规则实施过渡期)。新规则是顺应海事管理发展形势和现阶段的执法环境的产物。新规则的实施使船舶签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使签证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便利的服务管理相对人。这是海事机构建设三个海事的具体体现。从《93规则》到《07规则》,内容和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方便海事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具体实施,本文就《07规则》的新更改部分作一浅析,请各位同行、朋友多加指正。  相似文献   

19.
20.
《珠江水运》2004,(9):3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已于2004年6月18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