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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概况
交通事故的概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5款规定明确指出: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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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多来,从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线民警反馈的信息来看,由于各方当事人、不同部门的事故赔偿处理人员在对部分法律条文的内容上理解不一致,导致适用的法律条文和标准也不尽一致,给事故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主要的原因限于群众自身对法律法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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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而,第三者强制险最高金额有限,对造成严重伤亡的交通事故执行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这就意味着,交管部门不能长时间扣留事故车辆,也无权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事故责任人隐匿、转移财产造成执行困难,申请诉前保全,就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损害的一个重要救济手段。现就搞好诉前保全提出以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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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和“道路”进行了重新定义.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统计数据中增加了原来未纳入统计的三类事故。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按照新法施行后口径统计.除去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三项下降.一项上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