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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26日,挪威接受MARPOL公约新修订后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意味着该附则的生效标准将满足.迄今为止,已有88个国家其商船队吨位共占全球总吨位51%,接受了该附则Ⅳ.按规定,该附则Ⅳ将于2003年9月27日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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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是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2003年9月27日,有关防止船舶污水污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四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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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航运界对符合MARPOL公约附则Ⅳ要求,持有ISPP证书列明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内”停留期间是否可以排放公约所指的生活污水的解释.观点很不统一。业内众多人员认为港口内不能排放,甚至权威机构在解释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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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检查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附则IV已于2008年9月27日对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全面生效.文中主要通过对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和工作原理以及排放标准的简要介绍,提出了海事部门应如何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现场监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以期提高我国整体的履约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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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73/78》附则Ⅳ(以下简称附则Ⅳ)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港口国可根据2007年8月1日生效的2006《MARPOL公约73/78》附则Ⅳ修正案的规定,对适用船舶进行PSC检查,一旦有理由相信船长或船员对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不熟悉,就可以采取行动禁止船舶开航,直到情况得到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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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附则IV《防治船舶生活污水规则》已于2008年9月27日对国际航行船舶生效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都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接收进行了规定。本文主要通过对公约和国内法规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管要求的简要介绍,分析广州港口目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接收处理的现状,并提出应如何加强防治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