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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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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涛 《中国水运》2003,(7):36-37
2002年9月26日,挪威接受MARPOL公约新修订后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意味着该附则的生效标准将满足.迄今为止,已有88个国家其商船队吨位共占全球总吨位51%,接受了该附则Ⅳ.按规定,该附则Ⅳ将于2003年9月27日生效.  相似文献   

2.
MARPOL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是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2003年9月27日,有关防止船舶污水污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四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3.
《航海技术》2007,(4):64-64
2007年2月2日起,中国船级社已开始按MARPOL73/78附则Ⅳ的要求,代表我国政府对悬挂我国国旗适用于该附则的船舶实施法定检验和签发《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相似文献   

4.
自2003年9月27日MARP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生效至今,各个国家(地区)普遍对挂靠其港口的船舶开展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相关检查和监督工作,各个船舶管理公司也将该规则纳入了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5.
<正>目前国内航运界对符合MARPOL公约附则IV要求,持有ISPP证书列明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内"停留期间是否可以排放公约所指的生活污水的解释,观点很不统一。业内众多人员认为港口内不能排放,甚至权威机构在解释时,也一样认为是不能排放的。我社编译的《如何实施防污公  相似文献   

6.
《中国船检》2011,(7):I0019-I0019
根据马耳他海事主管当局通知,马耳他政府已于2011年3月30日接受MARPOL公约附则IV和VI,并将于2011年6月30日对马耳他注册的船舶生效.马耳他主管机关授权CCS为马耳他旗CCS级船舶签发或换发相应的公约证书.并要求马耳他旗船舶应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约格式的证书。  相似文献   

7.
方玉林  孙群 《中国船检》2010,(1):110-111,139
目前国内航运界对符合MARPOL公约附则Ⅳ要求,持有ISPP证书列明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内”停留期间是否可以排放公约所指的生活污水的解释.观点很不统一。业内众多人员认为港口内不能排放,甚至权威机构在解释时,  相似文献   

8.
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检查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附则IV已于2008年9月27日对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全面生效.文中主要通过对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和工作原理以及排放标准的简要介绍,提出了海事部门应如何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现场监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以期提高我国整体的履约能力。  相似文献   

9.
曲云海  赵磊 《世界海运》2009,(10):58-59
《MARPOL73/78》附则Ⅳ(以下简称附则Ⅳ)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港口国可根据2007年8月1日生效的2006《MARPOL公约73/78》附则Ⅳ修正案的规定,对适用船舶进行PSC检查,一旦有理由相信船长或船员对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不熟悉,就可以采取行动禁止船舶开航,直到情况得到改善。  相似文献   

10.
曾苇 《珠江水运》2012,(12):73-75
MARPOL附则IV《防治船舶生活污水规则》已于2008年9月27日对国际航行船舶生效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都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接收进行了规定。本文主要通过对公约和国内法规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管要求的简要介绍,分析广州港口目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接收处理的现状,并提出应如何加强防治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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